結婚書約怎麼寫:一份完整指南,讓你的婚姻登記順利又完美!
啊哈,恭喜你!是不是正準備步入人生的新階段,但對於「結婚書約怎麼寫」這件事,心裡有點七上八下,不知道從何著手呢?別擔心,我完全懂你的感受!很多新人一聽到要寫書約,腦袋可能馬上冒出問號,深怕自己寫錯、漏掉什麼重要資訊,影響了這輩子的大事。
其實啊,結婚書約的填寫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複雜,它主要包含了新人雙方的基本資料、兩位符合資格的證人簽名與資料,以及你倆希望登記的結婚日期。只要掌握幾個關鍵點,就能讓你的婚姻登記順順利利,甚至還能充滿儀式感喔!
簡單來說,結婚書約就像是你們愛的契約,不只是一張紙,更是法律承認你們婚姻關係的憑證。接下來,就讓我帶你一步步拆解,從書約的選擇到填寫的眉眉角角,還有登記當天需要注意的事情,通通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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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書約是什麼?為何它如此重要?
「結婚書約」這個詞,對許多人來說或許有點陌生,但它卻是台灣現行婚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喔!在台灣,我們的婚姻採「登記生效主義」,也就是說,就算你們辦了再盛大的婚禮,請了再多的賓客,只要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法律上你們就還不是夫妻呢!而這份結婚書約,就是你倆向戶政事務所證明「我們要結婚了!」的關鍵憑證。
根據我們《民法》第982條的規定,結婚必須要有「公開儀式」和「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且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才算生效。過去,我們可能對「公開儀式」比較有印象,但自從2007年修法後,婚姻生效的重心就完全轉移到「登記」上了!所以,結婚書約不僅是愛的見證,更是具有法律效益、讓你們婚姻關係正式生效的唯一途徑,重要性可想而知。
我常跟新人分享,這份書約不只是一張公文表格,它乘載了你們對愛情的承諾,對未來家庭的想像。每次看著新人填寫書約時那小心翼翼又充滿幸福的表情,就覺得這份文件真的很有意義呢!
結婚書約的種類與選擇:哪種最適合你?
你可能會問:「結婚書約不就是長那樣嗎?還有分種類喔?」哈,當然有啊!雖然法律規定的必要內容都一樣,但外觀和形式上還是有些選擇的,通常可以分成以下幾種:
戶政事務所版本:制式又方便
- 特色: 最常見、最基本款的結婚書約。通常是A4大小,格式統一,簡潔明瞭。
- 優點: 免費索取,到全台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能拿到。內容完全符合法規要求,不用擔心填寫錯誤。
- 缺點: 設計較為簡單,缺乏個人化特色,紀念價值可能稍低一些。
- 適合對象: 追求簡便、實用,不特別在意美觀設計的新人。
文創設計版本:美觀又具紀念性
- 特色: 市面上有很多文創品牌、婚禮工作室會設計推出各式各樣精美的結婚書約,從插畫風格、簡約質感,到客製化圖案都有。
- 優點: 設計感強,可以成為婚禮當天拍照的道具,也很有紀念價值,很多人會裱框收藏。部分設計會包含副聯或紀念書約,讓新人也能留存一份美美的回憶。
- 缺點: 需要額外購買,價格從幾百到上千元不等。填寫時仍需注意內容是否完整符合戶政事務所的要求,避免因為設計過度而遺漏法定資訊。
- 適合對象: 喜歡獨特、有設計感,希望為婚姻登記增添更多儀式感和美學元素的新人。
自製版本:高度客製化,充滿心意
- 特色: 完全由新人自己設計,可以將你們的愛情故事、專屬圖案、甚至手寫的承諾文字融入其中。
- 優點: 獨一無二,最具個人風格,紀念意義非凡。可以將你們的想法和創意完全展現。
- 缺點: 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設計,且務必確保所有法定應記載事項(如新人資料、證人資料、戶政機關欄位等)都清楚呈現,格式符合戶政事務所的審核標準。如果設計得太過天馬行空,可能會被退件喔!
- 適合對象: 追求極致個性化,且具備一定設計能力或時間的新人。
無論選擇哪一種,最重要的是確認書約上包含了「結婚人」、「證人」以及「結婚日期」等欄位,並有足夠的空間可以清楚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出生年月日等法定資訊。 建議大家在購買或自製前,可以先參考戶政事務所的制式範本,確保所有必要欄位都具備喔!
我的小叮嚀: 很多新人會跟我分享,他們挑選文創書約時,常常忽略了戶政事務所核對資訊的實際需求。有些設計精美的書約,反而因為欄位不夠大、字體太小,或是排版太花俏,讓戶政人員難以辨識。所以,美觀與實用性真的要兼顧啊!記得,最終目的還是要能順利登記喔。
結婚書約怎麼寫?完整步驟與細節大公開
好啦,重頭戲來了!了解了結婚書約的重要性與種類後,現在就讓我們一步步來學習結婚書約到底怎麼寫,每個細節都不能馬虎喔!
步驟一:取得並確認書約範本
首先,你必須要有一份結婚書約的範本。你可以:
- 到戶政事務所索取: 最保險、最簡單的方式。他們提供的都是最新、最符合法規的制式版本。
- 從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 如果想先在家裡填寫,可以到各地戶政事務所的官網下載列印。
- 購買文創設計書約: 如果你選擇了有設計感的書約,記得仔細檢查上面的欄位是否齊全,有沒有「結婚人」、「證人」和「結婚日期」等必填項目。有些文創書約會有「結婚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出生年月日」以及「結婚日期」等欄位,甚至會要求填寫「電話」或「電子郵件」,但這些非必填資訊,你可以斟酌是否填寫。最重要的是,法定必填資訊一定要有!
建議至少準備兩份書約正本。一份提交給戶政事務所,另一份新人可以留作紀念。如果擔心填寫失誤,多準備幾份備用也無妨。
步驟二:仔細填寫新人雙方基本資料
這是最基本也最關鍵的部分,請務必再三核對,確保無誤!
- 結婚人姓名: 分別填寫新郎、新娘的姓名。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正確填寫雙方的身分證字號。這是非常重要的識別資訊。
- 出生年月日: 依照國曆填寫。
- 戶籍地址: 填寫戶口名簿上的戶籍地址。如果是外籍人士,則填寫國籍及護照號碼。
- 國籍: 台灣籍就填「中華民國」,外籍人士則填寫其國籍。
我的建議: 填寫時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字跡務必清晰工整,避免塗改。如果真的不小心寫錯,建議直接換一份新的書約重新填寫,因為過多的塗改可能會讓戶政人員在審核時產生疑慮,反而耽誤時間。
步驟三:兩位符合資格的證人簽名與資料
這是結婚書約中非常重要且常常讓新人困惑的一環!
- 證人資格: 根據《民法》規定,證人必須是「二人以上」,且必須是成年(滿18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且確實知悉或親見親聞你們結婚意願的人。白話一點說,就是知道你們要結婚,而且有能力證明這件事的人。最重要的是,證人不需要是親戚,朋友、同事都可以,只要他們符合上述資格,並且願意幫你們作證就好。
- 證人填寫資料:
- 姓名: 證人親筆簽名。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證人親筆填寫身分證字號。
- 戶籍地址: 證人親筆填寫戶籍地址。
- 證人是否需到場?: 證人本人不必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他們只需要在結婚書約上親筆簽名、填寫資料,並確認你們是真心結婚即可。但如果證人願意到場給予祝福,當然也是非常歡迎的!
- 簽名還是蓋章?: 台灣的法律對於簽名和蓋章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證人簽名或蓋章都可以。但建議以簽名為主,因為簽名有其筆跡辨識的獨特性,較不容易被仿冒。
我的經驗分享: 我遇過一些新人,因為證人臨時找不到,就隨便請人蓋章或代簽,這是絕對NG的喔!一旦戶政事務所在審核時發現證人資料有疑慮,或是字跡不符,是會要求補件甚至退件的。因此,請務必找兩位你信任、且能為你們作證的朋友或家人,好好地請他們幫忙簽名,這也是對證人的一種尊重喔!
另外,戶政事務所可能會打電話給證人確認其意願,所以請確保證人的電話是暢通且他們知情。
步驟四:結婚日期怎麼填?這可是大有學問!
結婚書約上會有一個「結婚日期」的欄位。這個日期該怎麼寫呢?
- 登記生效日: 根據規定,結婚的生效日期就是你們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當天。所以,這個日期應該填寫你計畫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期。
- 選擇吉日: 許多新人會選擇一個特別的日子(例如交往紀念日、生日、諧音吉日)去登記。如果你們有看好一個「黃道吉日」,就請在書約上填寫那個日期吧!
- 預約登記: 為了避免登記當天人潮眾多,或是特定吉日,建議可以事先向你欲前往的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確保你們能在指定日期順利完成。
重要提醒: 如果你們在書約上填寫的結婚日期,早於你們實際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期,戶政事務所還是會以你們實際登記日作為婚姻生效日。舉例來說,你書約上寫113年5月20日,但你卻是113年5月25日才去登記,那你的結婚生效日就是113年5月25日喔!所以,一般建議書約上的日期就直接填寫你計畫前往登記的那一天。
步驟五:夫妻財產制,你選哪一種?(別小看它!)
在結婚書約上,通常會有一個關於「夫妻財產制」的選項。這對許多新人來說,可能是一個陌生且容易忽略的環節,但它其實非常重要,關係到你們婚後的財產權益喔!
- 法定財產制: 如果你們沒有特別約定,那依照《民法》規定,你們婚後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這也是台灣夫妻最普遍的財產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夫妻各保有其婚前財產,以及婚後自己取得的財產。但在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剩餘財產有平均分配的機制(婚後財產扣除負債、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後,多的那一方要分一半給少的)。
- 約定財產制: 如果你們有特殊需求,可以選擇「約定財產制」,例如「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但這兩種制度不能只在書約上勾選就生效,你們必須另外簽訂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喔!
我的真心話: 我知道「談錢傷感情」,但夫妻財產制真的不是為了分手而談,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如果你們對這部分有疑慮,不妨在婚前多花一點時間了解,或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大多數新人選擇法定財產制,只要在書約上勾選「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即可。
步驟六:從姓約定,愛他/她就冠上姓氏?
在台灣,傳統上女性婚後常會冠夫姓,但現在《民法》已經修改了!結婚書約上也會有關於「夫妻從姓約定」的欄位。
- 保有原姓: 大部分新人會選擇各自保有原來的姓氏。
- 冠夫姓/冠妻姓: 如果你們希望一方冠上另一方的姓氏(例如太太冠夫姓,或先生冠妻姓),可以在此欄位約定並勾選。但要注意,冠姓只限於一個姓氏,不能有兩個喔!例如:「李王小明」就不行,只能是「李小明」或「王小明」。
- 何時約定: 這個約定可以在結婚書約上填寫,也可以在婚後隨時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
我的觀察: 現代女性多數會選擇保有自己的姓氏,這也是時代的趨勢,代表著女性獨立自主的意識。但如果其中一方特別喜歡另一方的姓氏,或是為了某些家族傳統,約定冠姓也無妨,重要的是雙方溝通好,互相尊重就好啦!
步驟七:最終檢查與確認
當所有欄位都填寫完畢、簽名蓋章都完成後,千萬別急著收起來!
- 逐字核對: 再次仔細檢查所有填寫的資訊,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以及結婚日期,確保沒有任何筆誤、錯字或漏字。
- 簽名確認: 檢查新人和證人的簽名或蓋章是否清晰完整。
- 備份: 如果你準備了多份書約,務必確認每一份的內容都填寫正確且一致。至少要有一份正本要提交給戶政事務所喔!
這一步絕對不能省! 我看過太多新人因為一時疏忽,填錯一個數字或一個字,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才發現,又得回家重寫,白跑一趟,心情真的會很阿雜!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文件清單請收好!
結婚書約填寫完成後,接下來就是去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的大日子啦!為了讓這一天順利不卡關,請把這份文件清單收好,依照清單準備,包準你萬無一失!
新人雙方皆為中華民國國民
- 結婚書約: 務必是正本,至少一份。上面必須有新郎、新娘、兩位證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並完整填寫所有必要資料。
- 雙方國民身分證: 準備好你和另一半的國民身分證正本。
- 雙方戶口名簿: 準備好你和另一半的戶口名簿正本。
- 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直4.5公分、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嘴巴合閉,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視前方,背景為白色)。這是要用來換發新身分證的,所以請確保是最新且符合規定的照片喔!如果你的身分證照片還很新,且戶政事務所判斷足以辨識人貌,也可能不需要更換,但建議還是備著比較好。
- 印章或簽名: 辦理登記時會需要用到。如果你習慣用簽名,那就帶簽名筆。
- 規費:
- 換發國民身分證規費:新臺幣50元/張。
- 換發戶口名簿規費:新臺幣30元/份。
一方為外籍人士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外籍人士,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額外準備一些資料喔,這部分通常比較繁瑣,務必提早準備!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單身證明): 證明外籍配偶在原屬國是單身狀態,且該文件必須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籍證明文件(例如護照): 或足以證明其國籍之文件。
- 中文譯本: 這些外文文件都必須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或國內公證人認證。
- 外籍配偶之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如果外籍配偶沒有中文姓名,或欲取用中文姓名,需要填寫此份聲明書。
- 入境簽證: 外籍配偶的有效簽證或居留證。
小提醒: 外籍配偶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會因為其原屬國與我國是否有邦交、是否為特定國家(例如大陸地區人民)而有差異。建議務必提早致電你欲前往的戶政事務所,或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最新、最詳細的資料,以免白跑一趟!
未成年結婚(已修法,已無未成年結婚,僅供知識補充)
以前《民法》曾規定滿18歲未滿20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但自112年1月1日起,我國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所以現在只要滿18歲,就可以自主決定結婚,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了喔! 這是最新的法規,大家要注意!
我的建議: 不管你覺得自己準備得有多充分,出門前還是要再檢查一遍!我見過太多新人到了戶政事務所才發現忘了帶戶口名簿,或是照片不符規定,那真的是掃興又浪費時間。把所有文件都放在一個專用的資料夾裡,準沒錯!
結婚登記流程大解析:一步步完成愛的儀式!
當所有文件都準備妥當,結婚書約也填寫完美後,接下來就是到戶政事務所完成這份愛的法律儀式啦!整個流程其實很簡單,跟著我一起走,保證順利又愉快!
流程一:選擇戶政事務所
你可以選擇到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不一定要回到你或你另一半的戶籍地喔!這讓很多新人方便不少,可以選擇離家近的、或是外觀比較漂亮、有紀念意義的戶政事務所。
流程二:前往戶政事務所並抽號碼牌
帶著你們滿滿的愛意(和齊全的文件),手牽手前往選定的戶政事務所。一進門,通常會有服務台或抽號碼牌的機器,選擇「結婚登記」的服務項目,然後就等待叫號吧!
流程三:遞交文件,核對資料
輪到你們的時候,將所有準備好的文件(結婚書約、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相片、印章)交給櫃檯承辦人員。他們會仔細核對以下幾個重點:
- 結婚書約上的資訊是否正確、完整。
- 新人與證人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 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上的資料是否與書約相符。
- 新式身分證相片是否符合規定。
如果一切都沒問題,承辦人員就會開始進行系統登錄作業。
流程四:換發身分證與戶口名簿
在確認登記生效後,承辦人員會幫你們更換新的國民身分證。上面會註記你們的配偶姓名,並換發新的戶口名簿(上面也會載明你們的婚姻狀態)。這時候,你們就正式成為法律上的夫妻囉!
我的小提醒: 如果你是選擇在登記日當天更換身分證照片,這時就會用到你準備的新照片喔!如果照片品質或大小不符,可能就得現場拍照或是改天補件,所以照片真的要好好準備!
流程五:領取結婚證明書(非必備,但很推薦!)
雖然結婚書約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件,但許多戶政事務所也會提供「結婚證明書」的服務。這份證明書通常設計得比較精美,很適合新人留作紀念,也可以向親友證明你們已經結婚。這項服務通常需要額外付費申請,如果想要,記得在登記時一併告知承辦人員喔!
流程六:恭喜完成!
當你們拿到新的身分證和戶口名簿,就代表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圓滿完成啦!這時候,你和你的另一半就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們是夫妻了!」恭喜你們,正式開啟人生的新篇章!
我的經驗談: 很多新人會特地選在一個有意義的日子去登記,像是交往紀念日、生日,或是520(我愛你)、999(長長久久)這類諧音日。為了讓這一天更有儀式感,你可以考慮穿上輕婚紗或正式一點的服裝,找個親友幫你們記錄下這重要的一刻。甚至有些戶政事務所會佈置得很漂亮,提供拍照專區,讓你們的登記日也能充滿浪漫氛圍喔!
結婚書約常見錯誤與注意事項:別讓小失誤搞砸大事!
雖然結婚登記的流程看似簡單,但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以下是我在輔導新人時,最常看到或聽到的錯誤和注意事項,希望你們能避免踩雷,讓登記過程順利又愉快!
證人資格不符或資料有誤
- 錯誤範例: 找未成年朋友作證,或是請根本不認識的人隨便簽名。最常見的是,證人只簽了名,卻忘了填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址。
- 注意事項:
- 務必確認證人已滿18歲且具行為能力。
- 證人必須親筆簽名並填寫完整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 戶政事務所可能會隨機抽樣打電話向證人確認,請務必告知證人,並確保聯絡資訊正確。
- 請證人簽名時,最好也請他們帶上印章以備不時之需(簽名、蓋章效力相同,但若字跡較難辨認,可搭配印章)。
資料填寫錯誤、塗改過多或字跡不清
- 錯誤範例: 新郎新娘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寫錯一個字或一個數字,或因塗改過多導致戶政人員無法辨識。
- 注意事項:
- 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正楷書寫,字跡清晰工整。
- 填寫前仔細核對身分證和戶口名簿上的資訊。
- 一旦寫錯,建議直接換一份新的書約重新填寫。 少量、不影響辨識的塗改,並在塗改處蓋章或許可以被接受,但為避免麻煩,換新最保險。
未攜帶齊全文件
- 錯誤範例: 忘了帶戶口名簿、印章,或準備的照片不符合身分證規格。
- 注意事項:
- 務必依照前面提供的清單,逐一核對並備妥所有文件正本。
- 特別是相片,一定要符合規定(最近二年內、白色背景、五官清晰、脫帽、不露齒等),以免現場重拍浪費時間。
- 如果是外籍人士結婚,相關的外文證明文件、中文譯本、認證文件等,更要提早準備,確認齊全無誤。
結婚日期填寫模糊或錯誤
- 錯誤範例: 結婚書約上的日期填寫了婚宴的日期,而不是實際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期。
- 注意事項:
- 結婚書約上的日期請填寫「預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日期」。 婚姻的生效日就是實際登記日。
- 如果想在特定的日子登記,請務必在書約上填寫該日期,並確認當天戶政事務所是否有開放服務(例如國定假日就不開放)。
未事先溝通從姓或夫妻財產制
- 錯誤範例: 到了戶政事務所,才因為冠姓問題或財產制選擇而爭執不下,影響登記氣氛。
- 注意事項:
- 在填寫結婚書約前,雙方應充分溝通並達成共識。
- 「夫妻從姓約定」:通常是選擇「不約定」各自保有原姓,若有冠姓需求,請註明清楚。
- 「夫妻財產制」:若沒有特別協議,直接勾選「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即適用法定財產制。
我的深刻體會: 婚姻登記是法律上的程序,雖然充滿喜悅,但仍需嚴謹以待。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務必提早準備,仔細核對,如果真的不確定,打電話去戶政事務所詢問是最保險的做法喔!這不僅是對程序的尊重,更是對你們婚姻負責的態度啊!
我的經驗談:讓婚姻登記更添意義
作為一個曾經親歷過這一切,也看過無數對新人完成登記的人,我想分享一些我的觀察和心得。結婚書約怎麼寫、怎麼辦理登記,這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你們如何看待這個過程,並賦予它獨特的意義。
提早準備,從容不迫
我發現,那些準備充分的新人,登記當天通常會特別開心、特別輕鬆。因為他們不用手忙腳亂,也不用擔心有什麼疏漏。從容的態度,能讓你們更好地享受這份喜悅。所以,別把登記當成一個「趕快辦完」的例行公事,提早規劃,把文件備妥,把書約填好,這份安心感會讓你們整天都充滿笑意。
將登記日視為另一種慶祝
結婚登記是你們愛情旅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它和婚宴一樣重要,甚至在法律層面更具決定性。為什麼不把它當作一個小小的慶祝日呢?穿上你們喜歡的衣服(不一定要禮服,但可以稍微打扮一下)、預約一頓浪漫的晚餐,或是安排一個只有你們兩個人的小旅行。讓這一天不只是跑流程,更是一次愛的宣示和甜蜜的約會。
邀請證人一同參與,分享喜悅
雖然證人不必親自到場,但我真心建議,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邀請兩位重要的親友作為你們的證人,並在登記當天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讓他們親眼見證你們從戀人成為夫妻的這一刻,這份喜悅和感動,絕對會讓你們的婚姻登記更添溫度和意義。在我的印象中,有些新人會找從小看著他們長大的長輩,或是從學生時期就一路陪伴的好友,那種情感連結,真的非常動人。
預留時間拍照留念
現在很多戶政事務所的空間設計都非常友善,甚至會設置漂亮的拍照打卡區。既然都特地打扮了,文件也準備齊全了,何不預留一些時間,好好地在戶政事務所內外拍些照片呢?這些照片會成為你們珍貴的回憶,日後翻看時,一定會想起這一天滿滿的幸福。
重視這個法律上的儀式感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登記就是走個流程嘛。但我覺得,正是這些「流程」,讓愛情的承諾變得具體、變得有份量。當你在結婚書約上簽下自己的名字,看著承辦人員在系統裡登錄你們的資訊,那一刻,你們的身份真的改變了。這份莊重感和儀式感,絕對值得你們用心去感受和珍惜。
總之,結婚書約怎麼寫,不只是一份攻略,更是你們籌備幸福婚姻的一個起點。願你們的愛情,都能在這份書約的見證下,綻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結婚書約常見問題Q&A:專業詳細解答你的疑問
Q1: 結婚書約一定要用戶政事務所的範本嗎?
A: 不一定喔!雖然戶政事務所提供的制式範本是最常見且最保險的選擇,但只要你使用的結婚書約內容符合《民法》和《戶籍法》的規定,包含新人雙方、兩位證人完整資料及簽名(或蓋章),以及結婚日期等必要欄位,無論是文創設計款還是新人自製的書約,都是可以被戶政事務所接受的。
所以,如果你喜歡獨特或有設計感的書約,可以自行購買或製作。但切記,在挑選或設計時,一定要確認所有法定應記載的資訊欄位都清晰可見,且有足夠的空間讓相關人員填寫。最保險的做法是,將你選購或自製的書約,與戶政事務所的範本進行比對,確保所有必要資訊都包含在內,以免登記時因為格式不符而被退件。
Q2: 證人一定要到場嗎?可以自己找人當嗎?
A: 證人本人不需要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他們只需要在結婚書約上親筆簽名、填寫完整的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即可。戶政事務所可能會打電話向證人確認其意願,所以請確保證人的聯絡方式正確且他們知情。
至於證人的資格,只要是年滿18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且親自見證或知悉你們結婚意願的兩位成年人都可以擔任,不一定是親戚。你可以找家人、朋友、同事,甚至婚禮顧問等,只要他們符合資格且願意為你們作證,都是可以的。但請務必告知證人,他們的資訊會出現在法律文件上,確保他們知情且同意。
Q3: 結婚書約什麼時候簽名蓋章比較好?
A: 結婚書約通常建議在你們決定好登記日期,且所有資料都確認無誤後,就可以請新人及證人簽名或蓋章了。通常是在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幾天前,或甚至是幾週前完成,以便有充足的時間核對和預備。
不建議在登記當天才匆忙請證人簽名,因為這會增加出錯的機率,且證人不一定能隨傳隨到。如果你們的婚禮和登記日期不同天,也可以在婚宴當天請證人(例如主婚人或伴郎伴娘)一起簽名,這樣也很有儀式感。總之,提前準備好是最好的!
Q4: 結婚書約上的結婚日期怎麼寫?是簽字日還是登記日?
A: 結婚書約上的結婚日期,應該填寫你們「預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日期」。 依照台灣的《民法》規定,婚姻的生效日是以你們實際向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的日期為準。
舉例來說,如果你在書約上寫了5月20日(因為諧音「我愛你」),但你們實際是在5月25日才去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那麼你們的結婚生效日仍是5月25日。因此,為了避免資訊混淆,最簡單也最符合規定的做法,就是直接在書約上填寫你和伴侶計畫去登記的那一天,這樣戶政人員在鍵入資料時也能更精確。
Q5: 辦理結婚登記要收費嗎?
A: 辦理結婚登記本身是免費的服務,但會產生一些相關的行政規費。主要的費用如下:
- 換發國民身分證規費: 每張新臺幣50元。因為結婚後身分證會更新配偶欄位,所以雙方都需要換發,共計100元。
- 換發戶口名簿規費: 每份新臺幣30元。若新人有其中一方要遷戶口,則會更新戶口名簿,這也會產生一份30元的規費。
- 結婚證明書(選購): 如果你額外申請結婚證明書,通常每份會收取新臺幣100元。這是一份紀念性質的證明,非法律必備文件。
所以,粗略估計,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行政規費大約落在100元至230元之間,實際費用會依你們的需求而定。這些費用與你們的終身幸福相比,真的是小錢啦!
Q6: 聽說結婚書約不只一份?要準備幾份比較好?
A: 是的,通常會建議準備至少兩份結婚書約正本。 一份正本是必須提交給戶政事務所進行存檔的,這是法律規定的必要文件。另一份則建議新人可以自行留存,作為結婚的珍貴紀念。
許多新人會將這份留存的書約裱框,掛在家中,成為家中一道美麗的風景。如果你擔心手寫不小心寫錯,或是想要有備無患,多準備幾份空白的書約作為備用也是不錯的選擇。總之,至少要有一份是填寫完整、簽名無誤的正本,交給戶政事務所喔!
Q7: 如果我是外籍人士,結婚登記有什麼特別要求?
A: 如果你是外籍人士,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確實會有比較多的特別要求,主要是為了確認你的單身身份和國籍,以避免重婚或身份不明的問題。除了雙方的國民身分證(外籍配偶需提供護照)和戶口名簿(若無戶籍則免)外,你還需要準備:
- 單身證明: 必須是你原屬國官方發出的單身證明文件,且需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有些國家可能還要經過當地法院或外交部認證。
- 國籍證明: 通常是護照。
- 中文譯本: 所有外文證明文件都必須翻譯成中文,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或「國內公證人」認證。
-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如果外籍配偶沒有中文姓名,或想取用中文姓名,需要填寫這份文件。
- 入境簽證/居留證: 證明合法入境台灣。
重要提醒: 外籍人士的結婚登記程序可能會因國籍、居住地等因素而異。強烈建議在辦理前,務必先致電你計畫前往的戶政事務所,或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全球資訊網,指的就是我們說的網站啦!)查詢最新的規定和所需文件,以避免白跑一趟。 戶政人員會提供最精確的資訊給你喔!
Q8: 結婚書約可以先簽名蓋章,之後再拿去登記嗎?
A: 可以的! 結婚書約上的簽名(或蓋章)並不需要在戶政事務所的櫃檯前完成。你可以在登記前的任何時間,只要新人雙方和兩位證人都在場,或各自方便的時候完成簽名和資料填寫。這讓許多新人可以彈性安排時間,例如在婚宴當天或事前與證人約定好簽署。
但請注意,雖然可以提前簽署,但書約上的「結婚日期」仍然建議填寫你「預計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日期」。書約簽署完成後,只要在三個月內去辦理登記,通常都沒有問題。不過,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我還是建議大家書約一完成簽署,就盡快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啦!
Q9: 登記當天要怎麼穿?需要盛裝打扮嗎?
A: 登記當天的穿著並沒有強制規定,完全取決於你和伴侶的意願!
- 輕便舒適: 如果你只想快速完成登記,穿著日常的輕便服飾是完全沒問題的。
- 稍微打扮: 許多新人會選擇穿著輕婚紗、小禮服、或是較為正式的襯衫西褲等服裝,讓登記日更有儀式感。這不僅能為這特殊的一天增添浪漫氛圍,也能讓拍下的照片更有紀念價值。
- 搭配拍照: 如果你計畫在戶政事務所的拍照區留影,或是之後要去慶祝,那麼適度的打扮絕對能讓你們看起來更亮眼、更幸福!
總之,這是你們的大日子,穿著讓你感覺最舒服、最開心、最能展現你們幸福的方式就好!
Q10: 結婚書約上的「約定財產制」和「夫妻從姓約定」是什麼意思?可以不填嗎?
A: 這兩個欄位都是在結婚書約上會出現的選項,與你們的婚姻生活有密切關聯,但你可以選擇不特別約定:
- 約定財產制:
- 意思: 這是指夫妻在婚後如何處理財產的法律制度。主要分為「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包含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
- 不填會怎樣?: 如果你們沒有特別填寫或約定,根據《民法》規定,你們的婚姻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這是最常見且普遍的制度,不需要額外申請。如果你們選擇約定財產制,則必須另外簽訂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登記,僅在書約上勾選是無效的喔!
- 我的建議: 大多數新人會選擇「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也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如果你們對財產分配有特殊考量,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
- 夫妻從姓約定:
- 意思: 指夫妻其中一方是否要在姓氏上加上對方的姓氏。例如,太太婚後冠上先生的姓氏,或先生冠上太太的姓氏。
- 不填會怎樣?: 如果你們沒有特別填寫或勾選,則表示雙方都維持各自原有的姓氏。這也是現代社會最常見的選擇。
- 我的建議: 台灣《民法》已修訂,現在夫妻可以自由約定是否冠姓,甚至也可以婚後再申請變更。只要雙方有共識就好,不約定各自保有原姓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總結來說,這兩個欄位如果你沒有特別需求或約定,可以選擇不填或勾選「未約定/不約定」,戶政事務所會依預設的法律規定來處理,並不會影響你們的結婚登記喔!但如果真的有特別的想法,務必在事前溝通清楚並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