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交通違規有獎金嗎?深度解析台灣檢舉制度與用路人權益
你是不是也曾遇過類似的情境?週末的午後,小陳正準備開車載家人出遊,卻在路口眼睜睜看著一輛車為了搶快,硬是闖了紅燈,甚至差點擦撞到對向的機車騎士。小陳氣憤之餘,心想:「這種危險駕駛,是不是該好好給他一個教訓?」他拿出手機,查看行車記錄器錄下的畫面,突然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如果我把這個違規行為檢舉出去,會不會有獎金可以拿啊?」
相信不少用路人,在面對各種令人搖頭的交通亂象時,都曾和小陳有過類似的疑問。究竟,在台灣檢舉交通違規,到底有沒有獎金呢?
答案其實非常明確,而且請大家記清楚囉:在台灣,檢舉交通違規目前並沒有提供任何形式的獎金或報酬。是的,你沒有聽錯,不論你檢舉的違規情節多麼嚴重,或者協助警方抓到了多少不守規矩的駕駛人,你都不會因此獲得一分一毫的獎金。
這個答案或許會讓一些期待能「順手賺點外快」的朋友感到失望,但這正是台灣交通違規檢舉制度的核心精神所在。接下來,讓我們深入探討這個制度的來龍去脈、實際運作方式,以及身為用路人,我們該如何有效且正確地參與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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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沒有檢舉獎金?探討制度背後的原因
你可能會好奇,為什麼許多其他國家的檢舉制度會提供獎金,而台灣卻選擇不這麼做呢?這背後其實有著多重考量與政策思維,絕非簡單一句「政府不鼓勵」就能解釋的。
防止「釣魚式檢舉」與社會對立
這是最主要也最關鍵的原因之一。試想一下,如果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可能會誘發部分人士為了賺取報酬,而刻意尋找、甚至「製造」違規機會。我們稱之為「釣魚式檢舉」。舉例來說,某些人可能長時間在特定路口埋伏,專門拍攝輕微違規、容易被忽略的小細節,或者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故意引導他人違規,然後再加以檢舉。
這種現象一旦普及,將會嚴重破壞社會信任感,導致用路人之間充滿猜忌與對立。大家不再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而檢舉,而是為了獎金而互相盯梢,這不僅會增加警方行政負擔,更會讓社會氛圍變得緊張,甚至引發不必要的衝突與糾紛。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都曾多次公開表示,基於維護社會和諧及避免對立,不傾向設立檢舉獎金制度。
避免濫訴與行政資源浪費
如果檢舉有獎金,可以預見檢舉案件的數量將會大幅暴增。大量的檢舉案件湧入,其中不乏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甚至出於惡意、情緒化的舉報。這將會對警力與各級監理機關的行政處理能量造成巨大衝擊。有限的警力與行政資源,原本應該投入在更重大的犯罪偵防、交通疏導或更具實質危害的違規取締上,卻可能被龐雜的檢舉案件所消耗,導致執法效率反而下降。
一個健全的檢舉制度,應該是讓民眾基於公共利益與安全考量,主動協助警方維護秩序,而不是變成另一種「兼職工作」或「投機管道」。
強調公民責任與道德感
台灣的交通違規檢舉制度,更傾向於倡導一種「公民責任」與「公共參與」的精神。我們檢舉交通違規,是出於對交通安全的重視,對用路秩序的維護,以及對不法行為的譴責,而非為了個人的金錢利益。
當檢舉行為是建立在這種無私的基礎上時,它的正當性與說服力也會更高。我們每一位用路人,都是這座城市交通環境的參與者與維護者,有責任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順暢的交通空間。這種內在的道德驅動力,遠比外在的金錢獎勵更能促進社會的良性循環。
從我個人的觀察來看,儘管沒有獎金,台灣民眾對於檢舉交通違規的熱情依然不減。這正說明了許多人是真心希望交通環境能夠變好,而不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這種自發性的公民力量,其實非常值得肯定。
台灣交通違規檢舉的法源依據與受理單位
要了解如何檢舉,首先得知道其法律基礎和受理單位。台灣交通違規檢舉的主要法源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部法律詳細規定了各種交通違規的行為樣態、罰則,以及民眾協助舉發的相關規範。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則進一步規範了檢舉案件的處理流程與標準。
主要的受理單位通常是各縣市的警察局交通大隊或指定的交通警察隊。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最普遍、也最方便的檢舉方式是透過線上平台提交。幾乎每個縣市的警察局官網都有專門的「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內政部警政署也有全國性的檢舉平台,方便民眾直接上傳證據資料。
哪些交通違規可以檢舉?常見類型一次看
並非所有你在路上看到的違規行為,都能透過民眾檢舉的方式處理。有些違規需要警方現場攔查取締,例如酒駕、無照駕駛等。而民眾可以檢舉的,通常是那些可以透過影像清楚佐證、不涉及當場判斷的違規行為。以下是一些常見且可供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類型:
- 違規停車類:
- 併排停車
- 在禁止臨時停車標線(黃線)、禁止停車標線(紅線)停車
- 在人行道、快車道、交叉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消防栓前停車
- 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
- 逆向停車
- 行車違規類:
- 闖紅燈、紅燈右轉未依規定(例如未禮讓行人)
-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任意跨越雙白線、雙黃線
- 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 超速(需有清晰可辨識的測速設備輔助畫面或車輛時速顯示)
- 未禮讓行人(在斑馬線上行人優先通過)
- 行駛路肩、占用公車專用道
- 逼車、危險駕駛(需有足夠證據證明其危險性)
- 未戴安全帽(機車騎士及附載乘客)
- 逆向行駛
- 行駛途中使用手持行動電話、平板電腦(通常需要非常清晰的影像才能認定)
重要提醒: 某些較輕微或需現場即時判斷的違規,例如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任意鳴按喇叭、車窗黏貼不透明隔熱紙等,或者像改裝車輛噪音過大等,通常較難透過民眾提供的單一影像證據來認定。這是因為警方在判斷時,需要考量證據的完整性、客觀性及是否符合舉發要件。因此,在提交檢舉前,最好先評估一下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明確,足以證明違規事實。
檢舉交通違規,你需要準備哪些「關鍵證據」?
在台灣,檢舉交通違規,證據是重中之重!沒有確實、清晰、合法的證據,警方是無法開罰的。這就好比法庭上的訴訟,沒有證據就沒有發言權。而這些「關鍵證據」,絕大多數時候都指向清晰的「影像紀錄」。
影像證據為王:行車記錄器、手機錄影
你的行車記錄器,就是你最佳的「道路守護者」。無論是前鏡頭還是後鏡頭,只要它能清楚地記錄下違規行為,就是最有利的證據。手機錄影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也是一個有效的工具。
重要資訊清單:檢舉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
一份有效的檢舉資料,除了影片本身,還必須包含以下幾個核心資訊:
- 違規時間: 必須精確到「年、月、日、時、分、秒」。這是警方判斷檢舉是否符合時效,以及確認違規事實的基礎。如果你的行車記錄器沒有自動校正時間功能,請務必手動調整正確,否則可能影響舉發。
- 違規地點: 越詳細越好。包括「道路名稱、路段、方向」,如果能提供「公里數」、「交叉路口名稱」、「附近明顯地標(如超商、加油站)」等資訊,將更有助於警方快速定位與查證。例如:「某市某區某路二段123號前」、「某路與某街交叉路口往東方向」。
- 違規車輛牌照號碼: 這是鎖定違規者的唯一識別資訊。務必確保影片或照片中,車牌號碼清晰可辨識,沒有被遮蔽、模糊或反光。如果車牌不清楚,即便違規事實再明顯,也可能無法成案。
- 違規事實: 影像必須清楚、完整地呈現違規行為的整個過程,從違規開始到結束。例如,如果是闖紅燈,影片應包含車輛接近路口、紅燈亮起、車輛仍持續前進並通過停止線的全過程。如果是併排停車,則需顯示車輛長時間停放在另一輛已停車輛旁的畫面。
- 證據完整性與合法性:
- 不可剪輯或變造: 提供的影像必須是原始檔案,不能經過任何剪輯、加速、慢放或後製處理,以免影響其證據力。
- 連續性: 影片應該具備足夠的連續性,讓警方能夠判斷違規行為的持續時間和情節。
- 解析度與清晰度: 影像品質應足以辨識車牌、車型、路口號誌等細節。夜間或光線不足時,更容易出現模糊不清的情況,這點要特別留意。
- 不可窺探隱私: 檢舉內容應僅限於交通違規行為,不應包含無關的個人隱私資訊,例如車內情況、特定人物面貌等。
我曾經有次檢舉違停,就是因為行車記錄器時間沒有校正,導致檢舉時寫的時間和影片顯示的時間不符,結果被退件。所以這些細節真的非常重要,馬虎不得!
檢舉流程大公開:手把手教你如何提交檢舉資料
搞懂了哪些能檢舉、準備好證據後,接下來就是實際提交檢舉資料的步驟了。整個流程其實並不複雜,透過網路平台操作更是方便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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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證據並確認時效:
在發現違規的第一時間,立刻確認你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正在正常錄影,並確保時間、地點等資訊正確無誤。蒐集到完整證據後,務必在「違規行為發生之日起7日內」提交檢舉。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限制,逾期警方將不予受理。過去有些違規的檢舉期限是30天,但為了避免「檢舉魔人」刻意囤積大量輕微違規案件,從2023年6月30日起,根據修訂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大部分交通違規的檢舉期限都已統一縮短為7天。所以,當你看到違規,如果真的想檢舉,動作可要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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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檢舉管道:
- 線上檢舉系統(最推薦): 這是目前最普遍也最有效率的方式。你可以搜尋「XX縣市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或直接進入「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線上申報系統」。這類平台通常會引導你一步步填寫資料、上傳檔案。
- 郵寄: 將錄影光碟或USB隨身碟(內含影像檔案)連同詳細的檢舉資料(書面說明違規時間、地點、車號、事實等),郵寄至違規發生地的警察局交通大隊。這種方式雖然傳統,但相對耗時。
- 親自送件: 直接將證據資料送至違規發生地的警察局交通大隊。這種方式相對較少見,多半適用於證據量大或需要當場說明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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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檢舉資料:
無論哪種管道,你都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 檢舉人資料: 你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住址。請注意,雖然需要提供真實資料,但警政單位會對檢舉人資料進行保密,不會洩漏給被檢舉人。這是為了保護檢舉人的安全,同時也避免惡意匿名檢舉。
- 違規車輛資料: 車牌號碼、車型(若能辨識)。
- 違規時間: 精確到秒。
- 違規地點: 詳細到路段、門牌號碼或路口。
- 違規事實: 簡潔明瞭地描述違規行為,例如「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紅線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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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或寄送證據:
如果是線上檢舉,按照系統指示上傳你的影片或照片檔案。通常會有檔案大小限制,如果影片過大,可能需要剪輯成數段(但要確保各段影片之間的時間序及完整性不被破壞),或提供雲端連結。郵寄或親送則直接交付光碟或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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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進度:
成功提交檢舉後,你通常會收到一個「受理編號」。利用這個編號,你可以隨時上網查詢案件的處理進度,了解是否已受理、是否已舉發,或者因何種原因不予舉發。這能讓你對檢舉結果有個底。
整個過程其實很像在線上購物,只是這次你「提交」的是正義,而不是訂單。所以,只要按照步驟來,一般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我個人經驗是,線上系統的速度最快,回覆也最即時,強烈推薦大家多利用。
檢舉成功後的「影響」與「結果」:不只一張罰單
當你辛苦蒐集證據、仔細填寫資料,成功完成檢舉並被警方認定屬實後,這件事情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它遠不只是一張罰單那麼簡單,而是對整個交通環境產生漣漪效應。
對違規者的影響:罰款、記點,甚至吊扣駕照
最直接的影響,當然是違規者會收到一張罰單。這張罰單上的罰款金額,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的。例如,闖紅燈的罰款金額通常較高,而紅線違停的罰款則相對較低。
除了罰款,許多交通違規行為還會伴隨「記點」。駕駛人每違規一次,就會被記上相應的點數。這些點數是累計的,如果駕駛人在一定期間內累積的違規點數達到特定門檻,例如在半年內累積記點達6點,就可能面臨吊扣駕照一個月,甚至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一年內被吊扣駕照兩次,將會被吊銷駕照,且一年內不得重新考領。對於經常違規的駕駛人來說,這遠比罰款更有警示作用,因為沒有駕照就意味著無法開車,對其生活和工作會造成實質影響。
所以,檢舉一個危險駕駛的行為,不只是讓對方付出金錢代價,更可能促使他正視自己的駕駛習慣,避免因累犯而失去開車的權利。這對整個道路環境的改善,意義非常重大。
對社會的意義:提升安全意識、改善駕駛習慣、促進用路人權益
從更廣泛的社會層面來看,民眾檢舉制度的運作,對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有著深遠的正面意義:
- 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當違規者知道自己的不當行為隨時可能被檢舉,被開罰、記點,自然會對自己的駕駛行為更加謹慎,從而提升整體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
- 改善駕駛習慣: 長期下來,這種監督機制有助於矯正不良的駕駛習慣,讓大家更願意遵守交通規則。畢竟,沒有人喜歡收到罰單,更不想被吊扣駕照。
- 彌補警力不足: 台灣地狹人稠,警力有限,不可能在每一個路口、每一條路上都部署警力。民眾檢舉制度,恰好能有效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讓每一位用路人都成為交通秩序的「眼睛」與「幫手」。
- 促進用路人權益: 當違規行為受到遏止,例如違停減少,行人就能更順暢地通行人行道;禮讓行人意識提高,行人過馬路就更安全。這無疑是提升所有用路人(包括駕駛人、機車騎士、自行車騎士和行人)權益的具體展現。
檢舉人是否會知道處理結果?
通常情況下,警方在處理完畢後,會透過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通知檢舉人案件的處理結果,例如「已舉發」、「不予舉發」或「查無此車牌」等。這讓檢舉人能了解自己付出的努力是否得到回應。不過,基於個資保護原則,警方不會向檢舉人透露被檢舉者的個人資料,也不會告知具體的罰款金額等細節。
我個人認為,這種回饋機制其實很重要。它讓檢舉人知道自己的舉報是有意義的,不是石沉大海,這也能鼓勵更多人願意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即便沒有獎金,知道自己的行為能讓不守規矩的人付出代價,讓道路環境更安全,本身就是一種正向的回饋。
檢舉制度的兩面刃:優點與潛在爭議
任何制度都有其優點與缺點,交通違規檢舉制度也不例外。它在帶來積極效益的同時,也伴隨著一些不可避免的爭議,值得我們一同思考。
制度的優點:社會效益顯而易見
- 彌補警力不足,提升執法效率: 這是檢舉制度最顯著的優勢。在警力有限的現實下,民眾的參與如同擴充了執法眼線,讓交通違規行為無所遁形,提升了整體社會的執法覆蓋率。
- 嚇阻違規行為,促進交通安全: 當駕駛人知道任何一個不守規矩的動作都可能被拍下並檢舉,無形中會產生更強的嚇阻力。這種自我約束,最終有助於降低事故率,提升整體交通安全。
- 提升用路秩序與公民意識: 長期下來,檢舉制度有助於培養民眾對交通規則的尊重,以及對公共秩序的共同維護意識。它鼓勵公民參與,讓每個人都成為交通環境的「共同治理者」。
- 即時反應在地問題: 民眾可以針對居住地周遭、通勤路線上頻繁發生的違規熱點進行檢舉,提供警方第一手的資訊,讓執法更能貼近民意,解決在地交通問題。
潛在爭議與挑戰:需要社會共識與平衡
- 「檢舉魔人」文化與過度檢舉: 雖然沒有獎金,但仍有少數人將檢舉視為興趣,甚至利用大量檢舉來造成他人不便。這種過度或針對性的檢舉行為,有時會讓被檢舉者感到困擾,引發社會上對於「檢舉文化」的負面討論。例如,對於某些停車位難尋的社區,輕微的臨時停車若被大量檢舉,可能會引發居民的反彈。
- 證據認定困難與標準爭議: 儘管警方有明確的認定標準,但民眾提供的影像證據,在清晰度、連續性、完整性等方面,有時仍與警方的要求存在落差。這可能導致檢舉不成立,讓檢舉人感到挫折,或者對警方判斷標準產生質疑。例如,判斷車輛是否「跨越雙白線」,可能需要非常精確的車輪位置判斷,單一視角的影像可能難以完整呈現。
- 隱私權疑慮: 雖然檢舉的目的是為了公共安全,但拍攝他人的車輛及行為,難免會涉及到一定程度的個人隱私。如何在這個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之間取得平衡,是個持續被討論的課題。
- 執法資源分配: 大量的檢舉案件固然能擴大執法範圍,但也可能排擠警方處理其他更緊急或更重大案件的資源。如何在處理檢舉案件的同時,確保警力能有效分配,是個行政挑戰。
就我的觀點來看,檢舉制度是一把雙面刃,關鍵在於如何善用它。我認為,檢舉的初衷應該是出於對公共安全的關切,對違規行為的糾正,而不是出於報復、情緒發洩,或是為了證明自己「眼力好」。當我們以理性的態度,提供確鑿的證據,針對真正危險或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行為進行檢舉時,這個制度就能發揮它最大的正面效益。政府也應該持續檢討制度,讓認定標準更明確,並有效處理潛在的爭議,以維護制度的公信力。
常見問題 Q&A
Q1: 匿名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嗎?為什麼?
不行,在台灣檢舉交通違規是不能匿名進行的。你必須提供你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以及住址等個人資料。這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所明文規定的,如果資料不齊全或無法確認身分,警方會不予受理。
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基於幾個考量:首先,是為了確保檢舉內容的真實性與負責任。如果允許匿名檢舉,可能會出現大量惡意、虛假或缺乏證據的舉報,耗費行政資源。其次,雖然檢舉人資料會受到保密,但萬一未來檢舉內容產生爭議,例如被檢舉人提出行政救濟,可能需要檢舉人出面說明或作為證人,此時就需要有確切的聯絡方式。
Q2: 提交檢舉後,通常多久會收到處理結果通知?
這會因為各縣市警察局的案件量、處理效率以及案件本身的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並沒有一個非常精確的固定時間。不過,一般來說,從你提交檢舉後,大約會在數週內(約15到30個工作天)收到初步的處理結果通知。這通知可能會透過電子郵件、簡訊或書面郵寄的方式寄給你。
如果你在提交後超過一個月都還沒有收到任何消息,你可以使用當初提供的「受理編號」到相關的檢舉平台上查詢進度,或者直接致電負責單位詢問。耐心等待是必要的,因為警方需要時間來審核證據、比對車籍資料、製作舉發單等。
Q3: 檢舉的影片需要提供多長才算有效?
檢舉影片的長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但關鍵在於「完整呈現違規事實」。我會建議影片應該從違規行為「發生前」開始錄製,並完整記錄下違規的「整個過程」,直到違規行為「結束後」一段時間。這樣才能讓警方清楚地判斷違規事實的始末、情節輕重以及是否符合舉發要件。
一般而言,一段數十秒到一分鐘的影片,只要內容清晰、連貫,足以交代違規的時間、地點、車牌及具體行為,通常就已足夠。過短的影片可能證據力不足,無法完整證明違規,例如只拍到違規結果卻沒拍到過程;而過長的影片則可能導致檔案過大,上傳不便,且會增加警方的審核負擔。所以,精準擷取「精華」才是最重要的。
Q4: 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檢舉違規者後,會有任何補償嗎?
不,檢舉交通違規本身,並不會直接給你帶來任何形式的補償。檢舉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針對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裁罰。如果你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需要針對你的損失(例如醫療費用、車輛維修費、財物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尋求補償,這屬於民事賠償的範疇,與檢舉行政罰則的程序是分開的。
受害者通常需要透過以下管道尋求補償:首先是透過雙方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協調;如果保險無法完全覆蓋或對方無保險,則可以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訴訟,或者申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檢舉違規者會讓對方收到罰單,這有助於釐清肇事責任,但直接的金錢補償則需要透過民事途徑來爭取。
Q5: 如果我提交的檢舉不成立,警方會通知我原因嗎?我可以申訴嗎?
是的,如果你的檢舉最終不成立(即警方認定不予舉發),警方通常會通知你,並簡要說明不成立的原因。常見的不成立原因包括:證據不足、影像模糊不清、車牌無法辨識、檢舉內容與違規事實不符、已逾檢舉時效、同一違規行為重複檢舉等。
然而,檢舉人對於「不予舉發」的決定,通常是無法提出行政救濟或申訴的。這是因為你作為檢舉人,並非行政處分(罰單)的受處分對象。行政處分是針對違規者發出的,只有被舉發的違規者才有權利針對罰單提出申訴(例如聲明異議、行政訴訟)。檢舉人是協助機關發現違規的「協力者」,而非權利受損的當事人。所以,雖然你會知道原因,但無法像違規者那樣對不予舉發的決定提出正式異議。
Q6: 同一個違規行為,我可以重複檢舉好幾次嗎?
不行,同一個違規行為,原則上只能檢舉一次。如果你提交了多次針對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一車輛的相同違規行為的檢舉,警方在受理後,通常只會擇一處理。其他重複的檢舉案件將會被註記為「重複檢舉」而不予處理。
這是為了避免行政資源的浪費,也防止檢舉人試圖透過大量重複提交來施壓。因此,只需要提交一次最清晰、最完整的證據即可。確保你的第一次檢舉資料是完整無誤的,遠比重複檢舉來得更有效率。
Q7: 我是檢舉人,會不會被違規者反告呢?
在正常情況下,只要你的檢舉內容屬實、證據充分,且沒有涉及惡意誹謗或提供虛假資訊,檢舉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通常不會因為檢舉交通違規而被違規者反告。檢舉交通違規是一種公民協助公權力執行的行為,本身具有公益性質。
警政單位對檢舉人的個人資料是嚴格保密的,不會向被檢舉人透露。所以,被檢舉者通常無法得知檢舉人的身份。然而,如果你在檢舉過程中,提供了偽造的證據、捏造不實的違規事實,或者在網路社群等公開場合散佈誹謗性的言論、透露他人隱私,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構成誹謗、妨害名譽或其他法律責任,進而可能被反告。所以,作為檢舉人,我們應該秉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避免情緒化或惡意的行為。
結語
回到小陳最初的疑問:「舉報交通違規有獎金嗎?」現在我們都知道,答案是沒有。然而,沒有獎金,不代表檢舉制度就失去了它的意義。相反地,它更能凸顯出台灣民眾對交通安全的自主關懷與集體責任感。
每一次的檢舉,無論最終是否成功開罰,都是在提醒每一位用路人:「我在看著你,道路安全是我們大家的責任。」它代表著我們不容忍危險駕駛,不容忍破壞秩序的行為。它讓那些漠視法規的駕駛者知道,他們的行為並非無人監督,而是有許多雙眼睛在默默地維護著這份公共秩序。
所以,當你下次在路上看到那些令人搖頭的交通違規時,如果你有機會、有能力,並且具備確切的證據,不妨動動手指,上傳你的行車記錄器畫面。你的檢舉,不為獎金,只為了一份更安全、更順暢的用路環境,為了我們自己,也為了你我的家人。共同努力,我們的交通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