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 勞基法:深度解析停班停課期間的工資、出勤與勞工權益,一篇就搞懂!
嘿,朋友們!又到了颱風季節,每當電視跑馬燈秀出「停班停課」的公告,你是鬆了一口氣,還是開始為「颱風假」的薪水、出勤規定感到困惑呢?小陳就是這樣。昨天新聞一出來,他鬆了口氣以為可以好好在家躲避風雨,沒想到老闆卻傳訊息問他「明天要不要在家裡把進度趕完?」、「不然看要不要請特休?」這下可好,小陳一頭霧水,心想:這颱風假到底有沒有薪水?我可以不進公司嗎?老闆這樣要求合理嗎?
如果你也像小陳一樣,對於颱風假的勞基法規範、工資給付、出勤管理還有勞工權益感到霧煞煞,別擔心,這篇文章就是為你量身打造的!我們將深入淺出地為你解析台灣現行法規,確保你的權益不打折,也讓雇主能更清楚地管理,共創和諧的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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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到底有沒有薪水?勞基法怎麼說?
首先,讓我們直接點破這個最核心的問題:依據台灣現行法規,針對私人企業的「颱風假」,勞動基準法並沒有強制雇主必須「給薪」的規定。但是,這絕不代表雇主可以隨意扣發工資、強迫勞工出勤,或者對缺勤的勞工進行不利處分!
這是不是讓你有點驚訝呢?很多人都誤以為颱風假是「帶薪假」,但其實不然。政府宣布的「停止上班上課」,主要是針對公務人員及學校機關。對於廣大的私人企業勞工,主管機關勞動部發布了更具指導性質的行政命令,也就是「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以下簡稱「要點」),這才是我們判斷颱風假勞資權益的關鍵依據。
所以,簡單來說,颱風假並非《勞基法》規定的法定假別,它不屬於公假、病假、事假或特休。因此,法律上並沒有強制雇主必須支付颱風假當日的工資。然而,這項「要點」強烈建議雇主,考量勞工的生命安全與家庭責任,對於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的勞工,應給予彈性處理,且「不得」因勞工未出勤而視為缺勤、強迫勞工請假(如特休、事假),甚至扣發工資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我的經驗告訴我,許多台灣的良心企業會選擇照常給薪,這不僅是展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更是凝聚員工向心力的絕佳機會。畢竟,人身安全是無價的,員工在颱風天能夠安心在家,對企業的認同感也會大大提升呢!
深度解析:颱風假期間,雇主與勞工的權益義務
了解了颱風假的基本性質後,我們就來針對不同的情境,深入剖析勞資雙方各自的權益與義務。這部分可是實務上最常遇到爭議的地方喔!
當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時
這是最常見的狀況。當你所在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但你不是公務人員或學校教職員,你的雇主該如何處理呢?
- 工資給付: 依照勞動部「要點」的建議,雇主可以不給付工資。但同時也強烈建議雇主,宜「通融」不扣發工資。從人道關懷與勞資和諧的角度來看,大部分企業仍會選擇照常給薪。若雇主真的不給薪,這並不違法,但可能會影響員工士氣。
- 不得視為缺勤: 雇主絕對不能將勞工因颱風未出勤的日子,計入缺勤或曠職。這是非常重要的保障!
- 不得強迫請假: 雇主不得強制勞工請特別休假、事假或其他假別。勞工是否要用自己的假,應由勞工自主決定。如果勞工自願請特休或事假,當然可以,但前提是「自願」。
- 不得為不利處分: 雇主不得因勞工未出勤而對其處以解僱、減薪或其他任何不利的處分。這是最基本的勞工權益保障。
所以,如果你因颱風無法到班,即便公司不給薪,也別被老闆逼著請自己的假或被扣薪喔!你的權益是受保障的。
當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但勞工選擇或被要求出勤時
有時候,即使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仍有部分產業(如醫療、交通、新聞媒體、電力維修等必要服務業)的勞工必須堅守崗位,或是有些勞工在確認安全無虞後,選擇自行出勤。面對這種情況,勞資雙方又該注意什麼呢?
- 雇主應提供安全設施: 這是雇主最基本的義務。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有責任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在天然災害期間,雇主更應主動採取必要的防災應變措施,確保勞工出勤時的人身安全。如果工作場所或通勤路線存在安全疑慮,雇主應當停止勞工出勤。
- 工資照給: 只要勞工有出勤提供勞務,雇主就應依法給付當日的工資。
- 額外津貼或補休: 勞動部「要點」建議雇主,對於在天然災害期間出勤的勞工,除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工資或提供其他福利(例如提供交通工具、住宿、加發津貼等)。這雖然不是強制性規定,但許多企業會給予額外津貼或補休,以體恤勞工在惡劣天氣中工作的辛勞。
- 交通費補貼: 如果勞工因天然災害出勤,導致交通困難或交通費用增加,雇主應視情況給予交通工具或補助交通費用。
我的觀察是,那些在颱風天依然堅守崗位的勞工,往往是社會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企業若能額外提供一些津貼或實質的感謝,不僅是對他們辛勞的肯定,也能有效提升團隊的凝聚力和士氣。
在家工作 (Work From Home, WFH) 的處理方式
隨著科技進步和疫情影響,越來越多企業實行遠距工作。若颱風來襲,是否可以要求勞工在家工作呢?
- 如果勞資雙方已有明確的遠距工作協議,且颱風當天的工作內容可在家完成,則勞工在家工作視同正常出勤,雇主應照常給付工資。
- 若公司平時沒有遠距工作慣例,但雇主在颱風天提出此要求,則需經勞工同意。若勞工同意並執行,則應照常給薪。若勞工不同意,則回歸無法出勤的處理方式(雇主不得扣薪、不得強迫請假)。
- 在家工作的前提是,勞工的居住環境必須是安全的,且具備執行工作的軟硬體條件(例如電力、網路穩定)。如果勞工家中因颱風停電或網路斷訊,導致無法工作,則應視同無法出勤。
這就回到勞動部「要點」的精神了,颱風假最核心的考量是「安全」。如果在家工作能確保安全又維持營運,那當然是雙贏的選擇,但前提是勞資雙方必須有充分的溝通與共識。
颱風假 vs. 公務人員停班:為什麼會有差異?
你可能會疑惑,為什麼公務人員放颱風假有薪水,私人企業勞工卻沒有強制規定?這其中涉及到制度設計和社會責任的差異。
- 公務人員: 服務於政府機關,其薪資福利由國家預算統一支應,停班停課的決策是基於維持政府運作和公共安全考量。因此,他們停班停課期間支薪,是明確的國家政策。
- 私人企業勞工: 私人企業的營運成本需自行承擔。如果強制所有企業在颱風假期間支付薪水,將對部分營收較不穩定的中小企業造成沉重負擔,甚至影響其永續經營。因此,勞動部選擇以「建議」和「不得為不利處分」的方式,在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同時,給予企業一定的彈性,以維持經濟活動的正常運作。
這也解釋了為何「要點」中,對於工資給付是「建議」而非「強制」。台灣的勞資關係在這些灰色地帶,往往需要仰賴勞資雙方的互諒與溝通來達成最佳解。
颱風假出勤管理SOP:勞資雙方這樣做最妥當!
為了避免颱風天的紛爭,勞資雙方應提前做好準備,建立一套清晰的應變SOP。這不僅能確保營運順暢,更能保障員工權益與安全。
給雇主的建議清單
- 明確公告颱風天出勤政策: 提前向所有員工發布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的颱風天出勤管理規定,內容應包含:
- 判斷停班停課的依據(以縣市政府公告為準)。
- 員工無法出勤時的工資給付原則。
- 必要出勤人員的認定標準與福利補償。
- 遠距工作(WFH)的實施辦法。
- 緊急聯絡方式與通報機制。
這樣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誤解和溝通成本。
- 評估工作場所及通勤安全:
- 颱風來襲前,應檢查工作場所的門窗、電力、設施等是否安全穩固。
- 颱風期間,應密切關注天氣及交通狀況,評估員工通勤路徑的安全性。若有任何安全疑慮,應立即指示員工停止出勤。
- 為必要出勤員工提供安全的交通方式或必要協助(如安排住宿)。
員工的生命安全永遠是第一優先,這是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 彈性處理工資與津貼: 雖然法律沒有強制,但建議雇主可考慮:
- 對於無法出勤的員工,給予有薪假或部分給薪,展現企業對員工的關懷。
- 對於必要出勤的員工,除了法定工資外,額外提供颱風津貼、獎金或補休,以感謝他們在惡劣環境下的付出。
這些額外的福利,對於提升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有著超乎想像的效果。
- 善用彈性工時與遠距工作:
- 如果工作性質允許,可考慮讓員工在家工作,減少外出風險。
- 對於必須到班的員工,也可協調彈性上下班時間,避開風雨最大的時段。
- 建立透明的溝通管道: 在颱風天,保持與員工的即時溝通非常重要。確保員工知道發生問題時該聯繫誰、如何通報。
給勞工的應對清單
- 密切關注政府公告: 優先以你所在縣市政府的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或新聞媒體發布的停班停課公告為準。請記住,是「你」所在縣市的公告,而非公司所在地縣市的公告(這點在跨縣市通勤時特別重要,後面會再說明)。
- 主動與雇主溝通: 一旦確認政府公告或對出勤有疑慮,應立即與你的主管或人資部門聯繫,確認公司最新的出勤指示。不要擅自做決定,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 以自身安全為最優先考量: 如果你判斷出門上班有潛在危險,或者家中因颱風有安全疑慮(如淹水、停電等),你絕對有權利基於自身安全考量,向雇主表達無法出勤。雇主不得因此對你進行不利處分。
- 保留溝通紀錄: 無論是電話、訊息、Email,與雇主的溝通紀錄都應妥善保留,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 了解公司內部規定: 每間公司對颱風假的處理方式可能略有不同,務必了解自己公司的內部規範。若與勞動法令有衝突,則以勞動法令為準。
主動溝通和資訊透明化,是避免勞資雙方在颱風天產生不愉快的關鍵。我常常提醒身邊的朋友們,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才能在非常時期做出最明智的判斷。
實務案例分享與常見迷思釐清
颱風假的議題複雜,常常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或產生一些迷思。我們來看看幾個常見的實際案例和澄清。
迷思一:跨縣市通勤,到底要看哪裡的公告?
小美住在桃園,公司在台北。某天,桃園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但台北市卻正常上班。小美該怎麼辦?
解答: 勞動部「要點」指出,勞工工作地點與居住地點不同時,判斷是否出勤的標準,應以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縣市宣布停班停課者為準。也就是說,小美可以選擇不出勤,且雇主不得對其為不利處分。
這項規定旨在保障勞工的通勤安全。如果勞工居住地或通勤途中已經風強雨驟,卻硬要冒險到公司所在地,那顯然是不合理且危險的。此時,小美只需向公司說明情況即可。
迷思二:老闆說我們是服務業,一定要來上班,這樣合法嗎?
阿華在一家便利商店工作,颱風天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但老闆要求所有店員照常上班。阿華覺得很不合理,但又怕被解僱。
解答: 即使是服務業或所謂的「必要性服務」,雇主仍須以勞工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勞動部「要點」特別提到,對於在天然災害發生時,為提供公眾生活必須服務而必須繼續工作者,雇主應事前與勞工約定,並考量提供優於勞基法的待遇。但即使有約定,雇主仍應「注意勞工安全衛生,採行必要的應變措施」。
如果出勤有顯著危險,勞工有權拒絕出勤,雇主不得因此解僱或不利處分。若雇主執意要求出勤且未提供安全保障,勞工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向勞工局申訴。便利商店雖然是民生必須,但雇主依然要盡到安全照顧義務,例如,若風雨過大,就應讓店員留守店內,不強行要求外送等等。
迷思三:颱風天在家工作,算不算颱風假?
小李的公司在颱風天讓大家都在家工作,但他覺得這跟沒放假一樣,問這樣合理嗎?
解答: 如果你的工作性質允許在家完成,且公司已有相關的在家工作協議,那麼在家工作就視同正常出勤,雇主應照常給付薪資。這不算是「颱風假」,而是將工作地點從辦公室轉移到家中,以確保勞工安全。在這種情況下,若你在家能正常完成工作,雇主給予正常薪資是合理的。但若因颱風導致家中停電、斷網等無法工作,則應回歸無法出勤的處理方式。
這些實務情境告訴我們,颱風假的核心精神是「人身安全」與「彈性」。法律框架提供了一個基礎,但具體執行時,勞資雙方的溝通、理解與互諒,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颱風假常見問題Q&A,幫你一次解惑!
為了幫助大家更全面地理解颱風假相關的議題,我整理了一些常見的專業問題並提供詳細解答。希望這些內容能為你帶來實質的幫助。
Q1: 颱風假到底有沒有薪水?如果公司不給,我能怎麼辦?
A: 這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根據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私人企業的「颱風假」並非《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法定假別,因此法律上沒有強制雇主必須支付當日工資。不過,該要點也「建議」雇主宜通融不扣發工資,以體恤勞工。
如果你的公司選擇不給薪,雖然法律上並不違法,但公司絕對不能將你因颱風無法出勤的日子計入缺勤、曠職,也不能強迫你請特休、事假或其他假別來抵充,更不能因此對你進行解僱、減薪或其他任何不利的處分。如果你遇到公司有上述這些違法行為,你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或勞動部提出申訴。他們會介入協調或進行調查,以保障你的基本權益。
Q2: 老闆可以要求我一定要來上班嗎?如果我拒絕會有什麼後果?
A: 雇主不可以強制要求勞工在颱風假期間出勤,特別是當政府已宣布停班停課,且勞工的居住地、工作地或通勤必經路途確有安全疑慮時。勞動部的要點明確指出:「勞工因天然災害停止工作,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處理,亦不得強扣其工資。」核心精神就是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
如果你判斷出門上班有潛在危險,或者家中因颱風有安全疑慮,你有權利基於自身安全考量,向雇主說明無法出勤。雇主若執意要求出勤,且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萬一發生意外,雇主可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果你因此拒絕出勤,雇主不得對你做出解僱、減薪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請務必保留與雇主溝通的證據,並可向勞工局尋求協助。
Q3: 如果颱風天我硬要請特休,老闆可以拒絕嗎?
A: 颱風假是一種「天然災害假」,它與特休假(特別休假)是兩種不同的假別。當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時,雇主不能強制勞工請特休假或事假。這是因為特休假是勞工的法定權利,應由勞工自主決定行使。
然而,如果你是「自願」選擇使用特休假來因應颱風假,那是你個人的權利行使,雇主原則上不能拒絕。但要記得,即使你選擇不請特休,雇主也不能對你進行扣薪或其他不利處分。所以,我的建議是,除非你當年度特休實在太多用不完,否則沒必要在颱風假時浪費自己的特休喔!
Q4: 我家在停班停課區,但公司所在地沒有,我該去上班嗎?
A: 這個情境非常常見,尤其是在台灣這種縣市界線緊密相連的地區。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四點的規定,當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勞工都可以選擇不出勤。
所以,如果你住在桃園(已停班停課),但公司在台北(正常上班),你可以選擇不出勤。這項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工的通勤安全。你只需要及時告知公司你因居住地或通勤安全考量無法出勤即可。公司不能因此對你進行不利處分。
Q5: 颱風天上班,薪水會比較高嗎?
A: 颱風天出勤的薪資給付,與一般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出勤的雙倍工資規定不同。根據勞動部「要點」的規範,勞工在天然災害期間出勤,雇主「照常給付工資」即可。
但是,該要點也同時「建議」雇主,除了工資照給之外,「宜加給工資」或提供其他福利。這個「宜加給」並非強制規定,而是鼓勵性質。所以,如果你的公司有額外給予颱風天出勤津貼,那是公司優於法令的福利,並非法律強制要求。許多佛心企業會給予額外津貼或當日雙倍薪,以感謝員工冒險出勤的辛勞,這也是我所樂見的。
Q6: 萬一我颱風天上班途中發生意外,算是職災嗎?
A: 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如果勞工在颱風天「受雇主指示」或「為履行職務」而必須出勤,那麼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通常會被認定為職業災害。這前提是,災害與執行職務之間有因果關係,且勞工並無重大違規行為。
雇主在颱風天要求勞工出勤,必須承擔更高的職業災害風險。因此,雇主有義務確保勞工通勤及工作環境的安全。如果雇主明知有高度危險卻仍強行要求出勤,其過失責任將更為明確。對於勞工而言,若颱風天真的必須出勤,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在出發前告知雇主或主管,保留相關通訊紀錄,以利日後權益保障。
Q7: 服務業或輪班人員怎麼辦?我們的假好像從來沒固定過。
A: 服務業和輪班人員的排班特性確實比較複雜,但颱風假的原則仍然適用。勞動部「要點」對於「為提供公眾生活必須服務而必須繼續工作」的事業單位,特別強調雇主應「事前與勞工約定」在天然災害發生時的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
這表示,即便你是服務業或輪班人員,雇主也應該提早將颱風天的排班與應變措施告知你。如果颱風來臨,你所在地區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你仍有權利基於安全考量選擇不出勤,雇主不能對你進行不利處分或要求你用自己的假來補。若你選擇出勤,雇主也應比照辦理,確保你的安全,並建議給予額外津貼。
我的建議是,服務業和輪班的朋友們,務必清楚自己公司的颱風天出勤政策,並在排班時,主動與主管溝通,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工作。如果感到權益受損,同樣可以向勞工局尋求協助。
結語:理解與彈性,共創和諧勞資關係
透過這篇文章,希望你對台灣的颱風假與勞基法相關規範,有了更全面且深入的理解。颱風假雖然不是《勞基法》明文規定的「帶薪假」,但勞動部所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經明確地保障了勞工在天然災害期間的權益,特別是「不得對勞工為不利處分」這項原則,更是保護傘中的核心。
在面對天然災害時,勞資雙方都應該秉持著「安全第一」的原則,並透過充分的溝通與理解,共同應對。雇主多一份體恤,員工多一份配合,才能在這個考驗人心的時刻,共創更和諧、更具韌性的勞資關係。下次颱風來臨,當你看到「停班停課」的公告時,你就不再是困惑的小陳了,而是一位清楚自己權益、知道如何應對的聰明勞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