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台灣居留權的溫情脈絡與實務指南






「哎呀,這個『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到底是什麼東西啊?我太太好不容易來台灣,總不能一直用探親簽證吧?聽說申請居留證要用到這個,可是又搞不太懂具體要準備什麼、流程又是怎樣的,有沒有人能好好地指點迷津啊?」

這是一位讀者小陳的煩惱,也是許多家庭面臨的真實困境。當我們談到「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它其實是申請台灣居留證時,用來證明申請人與在台國民或已取得居留權人士之間,確實存在符合法定條件的親屬關係,進而以此關係為基礎,申請在台灣合法居留的重要文件。說白了,它就是一張證明你「根」在台灣的通行證,讓家人能夠長期團聚,不再受短期簽證的限制,是邁向在台灣穩定生活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這不單單是一份冰冷的文書,更是維繫家庭、讓親人能在台灣團聚生活、享受醫療健保等基本權益的溫情連結。它象徵著台灣在移民政策上的人道考量,讓許多離鄉背井的人們,能因為親情而找到安身立命之所。接下來,我就來為大家,特別是像小陳這樣的朋友們,好好地拆解這個看似複雜,實則有脈絡可循的「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及其相關的台灣居留申請事宜。

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它究竟是什麼?為何如此重要?

在台親屬居留證明」這個詞彙,本身並不是一張獨立的證書,它指的是您在申請台灣居留證時,需要向主管機關——主要是內政部移民署——提交的、用來證明您與在台灣的親屬之間,具備法定親屬關係的各種文件總稱。這些文件可以是結婚證明、出生證明、戶籍謄本、死亡證明等等,端視您是何種依親關係而定。

為什麼它這麼重要呢?原因很簡單,根據台灣的《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規,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居民若要長期合法居留台灣,除了工作、就學等特定目的外,最常見也最人道的方式,就是透過「依親」來申請居留。而要依親,你就必須證明你跟被依附的台灣親屬,確實是夫妻、父母、子女等法定親屬關係,這就是「在台親屬居留證明」的核心價值。

它代表著一種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您因為親屬關係而取得在台居留的資格,同時也需遵守台灣的法律規範。少了這份證明,你的居留申請就如同無本之木,寸步難行。

誰需要申請「在台親屬居留」?常見的依親對象與親屬關係認定

您是不是正想著:「那我到底符不符合依親的條件啊?」別擔心,我們來一一釐清。在台灣,能夠申請在台親屬居留的對象,主要可分為以下幾大類,每類都有其特殊的法規依據與要求:

外籍人士依親在台國民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主要包括:

  • 外籍配偶: 外國籍人士與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可申請依親居留。這是大宗,無論是新婚還是已婚多年,只要婚姻關係存續,即可依法申請。
  • 外籍子女: 外國籍人士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之未成年子女,可申請依親居留。通常是外籍媽媽或爸爸,為其未成年的外籍子女申請。
  • 外籍父母: 外國籍人士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之年邁父母,在特定極為嚴格的條件下(如在台無其他成年子女、本國籍子女無力扶養、且無其他足以維生之收入等)方可申請。這部分的門檻非常高,需要審慎評估。

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在台國民(俗稱陸配依親)

這部分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辦理,流程較為獨特且嚴謹:

  • 大陸籍配偶: 大陸地區人民與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可申請依親居留。這類申請會有一個「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到最終「定居」的循序漸進過程,每一個階段都有其審核重點與時間限制。
  • 大陸籍子女: 大陸地區人民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之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請依親居留。

港澳居民依親在台國民

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辦理。相對前兩者,港澳居民申請在台居留的彈性較大,但仍需證明親屬關係:

  • 港澳配偶: 港澳居民與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
  • 港澳子女: 港澳居民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之未成年子女。
  • 港澳父母: 港澳居民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國民之年邁父母(條件相對外籍父母寬鬆一些)。

親屬關係的認定: 無論是哪一類,最核心的要件就是「親屬關係」。這通常需要透過官方出具的證明文件來佐證,例如:

  • 配偶關係: 結婚證書、戶籍謄本(載有婚姻登記)。
  • 親子關係: 出生證明、戶籍謄本(載有親子關係)、收養證明(經合法收養)。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這些文件往往需要在原發證國家/地區經過公證、驗證程序,才能在台灣被認可。這一步驟是許多申請人容易感到困惑的地方,也是確保「在台親屬居留證明」效力的關鍵。

申請「在台親屬居留」的常見類型與細節剖析

現在,讓我們來深入探討不同類型依親申請的具體流程與注意事項,讓您對這趟旅程有更清晰的圖像。

類型一:外籍人士依親居留

這類型的申請相對單純,但細節仍需注意。主要受理機關是內政部移民署。

申請流程概述:

  1. 確認簽證類型: 如果申請人人在境外,通常需申請「依親」目的的停留簽證入境,或持其他類別簽證入境後在簽證效期內轉換。如果人已在台灣境內,且符合轉換資格(例如短期停留簽證),可直接在台申請。
  2. 準備必要文件:
    • 居留申請書: 線上填寫或紙本填寫。
    • 護照正本及影本: 確保護照效期足夠。
    • 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等,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這點超級重要!如果你在國外取得的文件,務必先經過我國在當地的辦事處或大使館驗證。
    • 台灣國民依親對象之戶籍謄本: 近三個月內,需載明申請人與依親對象之親屬關係。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依規定項目檢驗,需由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國內醫院檢查,或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醫療院所檢查證明。
    • 財力證明: 足以在台生活的財力證明,或由依親對象出具保證書。
    • 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 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居住證明: 如租賃契約或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 規費: 依規定繳納。
  3. 送件申請: 備妥所有文件後,可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臨櫃辦理。建議事先線上預約,可以節省等待時間。
  4. 審核與通知: 移民署會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核。若有缺件或需補正,會通知您。審核通過後,會通知您前往領取居留證。
  5. 領取居留證: 領取後,請檢查資料是否正確,並務必在居留證有效期限內完成後續的居留延期或定居申請。

我的觀點: 很多外籍配偶在準備文件時,最容易卡關的就是文件「驗證」這一環。例如,您在菲律賓結婚,那您的結婚證書就必須先送去菲律賓外交部驗證,再送去台灣在菲律賓的代表處(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如果少了這一步,文件就無法在台灣被採認。建議大家務必提早規劃,將文件驗證所需的時間納入考量。

類型二: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俗稱陸配依親)

大陸配偶的依親居留申請,相較於外籍配偶,多了一些特殊性,主要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且整個過程是階段性的。

申請流程概述(階段性進程):

  1. 第一階段:團聚申請
    • 目的: 讓大陸配偶能合法來台與台灣配偶團聚,這是取得依親居留證的前提。
    • 文件: 團聚申請書、保證書、婚姻關係證明文件(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影本)、台灣配偶戶籍謄本、健康檢查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公安機關開立並經海基會驗證)。
    • 受理機關: 先向台灣配偶戶籍所在地的移民署服務站申請。
    • 面談: 移民署會安排面談,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旨在確認婚姻真實性,避免假結婚。面談會問及生活細節、交往過程等,建議雙方如實回答,表現出真實情感。
    • 結果: 核准後會核發入出境許可證,大陸配偶憑此證件入境台灣。
  2. 第二階段:依親居留申請
    • 目的: 大陸配偶持團聚證件入境後,即可申請依親居留證。
    • 文件: 依親居留申請書、入出境許可證、台灣配偶戶籍謄本、健康檢查證明(或團聚時已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或團聚時已交),以及其他移民署可能要求的文件。
    • 申請時間: 入境後30天內,或依移民署指定時間。
    • 居留年限: 通常核發1年,可多次延期,每次最長3年。
  3. 第三階段:長期居留申請
    • 目的: 大陸配偶在台合法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者,可申請長期居留。
    • 文件: 長期居留申請書、依親居留證、台灣配偶戶籍謄本、最近五年內之無犯罪紀錄證明、財力證明、以及其他移民署可能要求的文件。
    • 居留年限: 長期居留證效期最長3年,可延期。
  4. 第四階段:定居申請(取得台灣身分證)
    • 目的: 大陸配偶在台合法長期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者,可申請定居。
    • 文件: 定居申請書、長期居留證、台灣配偶戶籍謄本、最近五年內之無犯罪紀錄證明、喪失原國籍證明(大陸配偶無國籍問題,此項通常為聲明書或切結書)、以及其他移民署可能要求的文件。
    • 結果: 核准定居後,即可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戶籍登記及申領國民身分證。

我的觀點: 陸配申請最讓人緊張的環節莫過於「面談」。這就像一場真心話大考驗,移民官會從生活細節中判斷你們婚姻的真實性。我的建議是,不用刻意去背什麼標準答案,只要你們的婚姻是真摯的,就自然而然地表現出來。記住,誠實是最好的策略。同時,對於大陸地區的文件,無論是結婚公證書還是無犯罪紀錄證明,都必須經過海基會的驗證才能被台灣主管機關承認,這點絕對不能忽略。

類型三:港澳居民依親居留

港澳居民依親台灣國民的申請,流程上介於外籍人士與大陸地區人民之間,相對較為簡便,但仍需提供完整且符合規定的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概述:

  1. 準備必要文件:
    • 居留申請書: 填寫完整。
    •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影本。
    • 香港或澳門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 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明書、出生證明書等,需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辦事處驗證。
    • 台灣國民依親對象之戶籍謄本: 近三個月內。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依規定項目,可由國內指定醫院或經我國駐港澳辦事處驗證之國外醫療院所檢查證明。
    • 財力證明: 足以在台生活的財力證明或保證書。
    • 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 需經我國駐港澳辦事處驗證。
    • 在台住居所證明。
    • 規費。
  2. 送件申請: 備妥文件後,可親送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或透過我國駐香港或澳門辦事處代送。
  3. 審核與核發: 審核通過後,移民署會核發居留證。

我的觀點: 港澳居民的申請雖然程序上看似簡單,但文件要求一樣嚴謹。特別是親屬關係證明和無犯罪紀錄證明,務必確認已完成駐港澳辦事處的驗證程序。這能大大加快審批速度,避免來回奔波。

申請居留證的整體流程與關鍵步驟

無論您屬於哪種類型,申請台灣居留證都有其共通的步驟與注意事項。掌握這些關鍵點,能讓您的申請過程更為順暢。

步驟一:確認資格與準備文件

這是最基礎也最耗時的一步。務必仔細閱讀移民署的官方指南,確保您符合所有資格要求,並備齊所有文件。我的經驗是,文件準備得越齊全、越符合規定,審核的速度就越快。

  • 文件清單化: 將所需文件一一列出,準備好一份就打一個勾,避免遺漏。
  • 文件驗證與翻譯: 所有在台灣境外取得的官方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等,都必須經過「我國駐外館處」的驗證程序。如果原文件不是中文或英文,可能還需要額外附上中文譯本,並同樣經過驗證。這一步絕對不能省,否則文件無效。
  • 有效期限: 注意所有證明文件的有效期限,如戶籍謄本通常要求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報告也可能有限期。
  • 影本與正本: 通常需要準備正本供查驗,並提供影本留存。

步驟二:送件申請

當您確信所有文件都已準備妥當,並且符合規定後,就可以前往主管機關送件了。主要是內政部移民署的各縣市服務站。

  • 線上預約: 建議透過移民署官網進行線上預約,這樣可以避免長時間排隊等待。
  • 親自送件: 大多數情況下,申請人需要親自到場送件,以核對身份並確認資料。
  • 耐心與禮貌: 在櫃檯辦理時,保持耐心並配合承辦人員的指示,如果有疑問,禮貌地詢問。

步驟三:審查與面談

送件後,案件會進入審查階段。這段時間長短不一,取決於案件的複雜度和移民署的案件量。

  • 補件通知: 如果您的文件有缺漏或不符規定,移民署會發出補件通知,務必在指定時間內補齊。
  • 面談(尤其陸配): 如前所述,大陸配偶的依親申請幾乎都會有面談環節。保持誠實、放鬆,如實回答問題是最好的準備。
  • 背景調查: 有些案件可能會進行背景調查,如查核婚姻真實性、過去紀錄等。

步驟四:核發與領證

當您的申請核准後,移民署會通知您前往領取居留證。這可是個令人期待的時刻!

  • 確認資訊: 領取居留證時,務必仔細核對證件上的所有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月日、有效期限等是否正確。
  • 妥善保管: 居留證是您在台合法居留的重要身分證明,請務必妥善保管。

步驟五:後續權益與義務

取得居留證後,您在台灣的生活將更加便利,同時也伴隨著一些權益和義務。

  • 加入健保: 取得居留證滿六個月(或在台停留滿六個月),即可依法加入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保障。
  • 工作權: 依親居留者通常具有合法工作權,不需另外申請工作許可。
  • 居留延期: 居留證有有效期限,通常是1到3年。務必在到期前一定時間內(通常是到期前30天內)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否則可能會影響您的合法居留身分。
  • 遵守法律: 在台居留期間,務必遵守台灣的法律法規。

我的觀點:居留證明不只是法規,更是人情

這麼多年來,我看過許多家庭為了這張「在台親屬居留證明」而奔波,也見證了無數人因為這張證明得以在台灣落地生根,展開新生活。這份文件,對於申請者而言,遠遠不只是一張紙,它承載著家庭團聚的渴望、對未來穩定的期盼,以及對新生活的憧憬。

在這個過程中,我深切體會到「耐心」和「細心」的重要性。移民署的承辦人員,其實每天面對大量的案件,他們只是依照規定辦理。所以,我們作為申請人,更應該抱持著積極配合的態度。如果文件有缺漏,不要急躁或抱怨,而是虛心請教,趕緊補齊。每一個看似繁瑣的步驟,都是確保申請者身分合法性與權益保障的環節。

此外,我也想提醒大家,如果您的情況比較複雜,例如有涉外收養、離婚再婚、或是文件難以取得等等,千萬不要自己胡亂猜測或聽信網路謠言。尋求專業的法律或行政諮詢協助,會比您自己摸索來得有效率且精準。他們能夠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提供最貼切的建議,避免走彎路。

總之,在台親屬居留證明的申請,是一個充滿挑戰但也飽含希望的過程。它考驗著我們的耐心,但也最終會讓家人得以團聚,在台灣這片土地上,寫下屬於自己的幸福故事。請相信,這份努力絕對是值得的。

常見問題與深入解答

在申請「在台親屬居留證明」及相關居留證的過程中,大家常會遇到一些疑問。我在這裡整理了一些普遍性的問題,並提供更詳細的解答,希望能幫大家撥開迷霧。

「親屬關係證明」有哪些具體形式?如何公證?

「親屬關係證明」通常指的是:

  • 結婚證明: 例如結婚證書、經登記的戶籍謄本(顯示配偶關係)。
  • 出生證明: 顯示父母與子女關係。
  • 戶籍謄本: 台灣籍配偶或父母的戶籍謄本,如果其上載有外籍配偶或子女的資料(如結婚或出生登記),也能作為輔助證明。
  • 收養證明: 如果是收養關係,需提供經法院認可的收養裁定書或證明文件。
  • 離婚證明、死亡證明: 在特定情況下,例如申請人為喪偶的依親對象,或為再婚者,可能需要提供前段婚姻的離婚證明或前配偶的死亡證明,以證明目前的婚姻關係是合法的。

公證與驗證: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但又極其重要的一環。

任何在台灣境外(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取得的官方文件,除非另有規定,都必須經過「驗證」程序才能在台灣被接受。這個程序通常分為兩步:

  1. 原發證國家的公證/認證: 首先,文件需要在原發證國家或地區,由該國的公證機關或外交部進行公證或認證,以證明文件本身的真實性。例如,在美國取得的結婚證書,需要先經美國當地州政府或聯邦政府的認證。
  2. 我國駐外館處的驗證: 接著,經過原發證國家認證過的文件,必須再送至中華民國在該國設置的「駐外館處」(如大使館、領事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進行驗證。駐外館處的驗證,是確認該文件已通過當地法定程序,並符合我國使用要求。例如,經美國政府認證的結婚證書,還需送至我國駐美代表處進行驗證。

    對於大陸地區文件,則是透過「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進行文書驗證。大陸地區的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或無犯罪紀錄證明,需先在大陸當地辦理公證書,然後將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由海基會進行驗證。

簡言之,就是讓「國外文件」取得「台灣效力」的必經之路。如果少了這些驗證,您的文件將無法被台灣主管機關採納,申請就無法繼續進行。

如果文件不齊全或有錯誤怎麼辦?

別擔心,這很常見。當移民署審查您的申請案時,如果發現文件不齊全、內容有誤,或是不符合規定(例如未經驗證),他們通常會發出「補件通知書」給您,要求您在指定期限內補齊或更正。這個期限通常會有一定的彈性,但您務必在期限內完成補件,否則申請案可能會被駁回。

  • 仔細閱讀通知: 收到補件通知時,請務必仔細閱讀,了解具體需要補交或修改的文件內容。如果不明確,可以致電承辦單位詢問。
  • 及時處理: 立即著手準備所需文件,如果需要重新申請或驗證,請預留足夠的時間。
  • 主動溝通: 如果您預計無法在指定時間內完成補件,可以主動聯繫承辦人員說明情況,看是否能申請延長補件期限。

我的經驗是,只要您積極配合,大多數情況下都能順利完成補件,讓申請得以繼續。

申請居留證需要多久時間?有加急服務嗎?

申請居留證的審核時間會因案件類型、文件準備完整度、以及移民署的案件量而異。

  • 外籍人士依親居留: 通常約需2週至1個月左右。如果文件非常齊全且沒有複雜情況,審核速度可能會更快。
  • 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團聚到依親): 團聚申請可能需要1-2個月甚至更久(包含面談排程),成功入境後申請依親居留證則相對快速,約2週至1個月。但從「團聚」到最終「定居」取得身分證,整個流程則需至少6年時間。
  • 港澳居民依親居留: 相對較快,可能約2週至1個月。

加急服務: 一般來說,移民署的常規申請並沒有官方的「加急」服務。所有案件都是按照收件順序及規定流程審理。如果您有特別緊急的需求,例如因故需要在特定時間內取得居留證,建議在送件時向承辦人員說明情況,看是否有特別的處理方式,但這並非保證會加快審理,あくまで(あくまで)個案處理。

建議您務必提前規劃申請時間,並預留充足的彈性,以免影響後續計畫。

居留證到期前多久可以申請延期?

一般而言,居留證到期前,您可以在有效期限屆滿前30天內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延期。這是最安全的做法,可以確保您的合法居留身分不中斷。

  • 逾期申請: 如果您錯過了30天的窗口,但仍在居留證效期內,通常還是可以申請延期,但可能會被加收逾期手續費。
  • 逾期居留: 如果您的居留證已經過期,而您仍未離境或申請延期,那您就屬於「逾期居留」了。逾期居留會面臨罰款,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強制出境,並在一定年限內禁止再入境台灣。所以,務必在居留證效期內完成延期申請!

移民署在居留證即將到期時,通常會發送簡訊或書面通知提醒您辦理延期,但這只是善意提醒,最終責任還是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我的建議是,一拿到居留證,就在行事曆上標記好延期的提醒日期,避免因忙碌而忘記。

依親居留期間可以工作嗎?

答案是:可以的。

根據台灣的相關法規,持「依親居留」簽證或居留證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只要取得合法的居留身分,通常是具有在台灣工作的權利的,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證。

這與一般外籍勞工或專業人士需要特定雇主申請工作許可的情況不同。依親居留所取得的工作權是一種「附帶權利」,只要您的居留證有效,您就可以合法工作。

當然,這也意味著您在工作期間,應當遵守台灣的勞動法規,例如工時、薪資、勞保等。如果您的居留證失效,您的工作權也會隨之終止。

申請被拒絕了,可以怎麼辦?

如果您的依親居留申請不幸被拒絕,請先不要慌張,這並不代表一切都結束了。您有幾種應對方式:

  • 了解駁回原因: 移民署在駁回您的申請時,會發出「駁回處分書」,上面會明確載明駁回的原因。這是最關鍵的資訊,務必仔細閱讀,了解究竟是文件問題、資格不符、還是其他原因。
  • 補正或重新申請: 如果駁回原因是文件不齊、內容錯誤、或因面談結果不理想(如陸配)等,且您能夠補齊或更正相關資料,您可以選擇在駁回後「重新提出申請」。但在重新申請前,請務必先解決導致駁回的問題。
  • 提起訴願: 如果您認為移民署的駁回處分有誤,或者您對其認定有爭議,您可以在收到駁回處分書的法定期間內(通常為30天),向內政部提起「訴願」。訴願是行政救濟程序的一種,由上級機關重新審查原處分的合法性與妥當性。這通常需要更專業的法律協助。
  • 尋求專業諮詢: 無論是哪種情況,當您的申請被駁回時,強烈建議您尋求移民事務律師或專業代辦機構的協助。他們能幫助您分析駁回原因,評估重新申請或提起訴願的可行性,並提供具體的應對策略。

被拒絕固然令人沮喪,但只要了解原因並採取正確的行動,很多時候還是有轉圜的餘地。

從依親居留到取得定居權/身分證,需要經歷哪些階段?

這部分主要針對大陸地區人民的依親申請流程,因為外籍人士依親居留,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直接申請定居,並無分階段的問題。

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通常需要經歷以下幾個循序漸進的階段:

  1. 團聚階段: 大陸配偶先申請「團聚」目的入出境許可證,憑此來台與台灣配偶團聚。這是短期停留性質,為期通常為數月。
  2. 依親居留階段: 在團聚證件效期內,於台灣境內向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依親居留證通常核發1年,之後可延期,每次最長3年。在此階段,需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
  3. 長期居留階段: 在台合法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即可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證效期最長3年,可延期。在此階段,也需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
  4. 定居階段(取得身分證): 在台合法長期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即可向移民署申請「定居」。核准定居後,即可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戶籍登記,並申領國民身分證。

也就是說,從大陸配偶第一次來台團聚,到最終取得台灣身分證,至少需要經過「團聚」→「依親居留(滿4年)」→「長期居留(滿2年)」→「定居」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總計最短也要約6年左右的時間,而且過程中必須符合每年在台居住日數的規定。

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的特殊考量?

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主要考量點在於「受撫養」以及「監護權」或「親權」的證明。

  • 親屬關係證明: 最核心的就是出生證明,證明其與在台國民或已居留父母的親子關係。若父母已離婚,可能還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以證明監護權歸屬。
  • 父母一方為外籍: 如果未成年子女與台灣國民父母其中一方為外籍,且台灣國民父母未能在子女出生時於國內辦理戶籍登記,則子女依其外籍父母國籍,需依「外籍人士依親居留」程序辦理。
  • 年齡限制: 依親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指的是未滿20歲(成年)的子女。一旦滿20歲,若無其他特殊事由(如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則無法再以「未成年子女依親」的名義繼續居留。
  • 單獨申請: 如果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已在台合法居留,且對子女具備監護權,則該子女可單獨申請依親居留。
  • 健康檢查: 未成年子女通常也需要提供健康檢查報告,確保沒有傳染病等健康問題。

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依親申請,審查重點除了親屬關係,也會著重於其在台生活是否有妥善的照顧與安排。這體現了政府對於兒童權益的保障與重視。


在台親屬居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