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深度解析申報與實務應對策略

「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究竟是什麼?簡單來說,它指的是那些除了我們日常最常接觸的「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稅)之外,還載明了其他各類稅費的憑證。這些憑證所含的稅額,通常無法像營業稅進項稅額那樣直接從銷項稅額中扣抵,而是必須依照其性質,作為費用或成本的一部分來處理,並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列報。這類憑證在台灣的商業活動中相當常見,處理不當輕則補稅罰款,重則影響企業營運,是所有會計、財會人員必須深入了解的重點。

核心概念剖析:何謂「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

哎呀,是不是常常有時候收到一張憑證,上面不僅有我們熟悉的營業稅額,還會冒出一些像是「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甚至「貨物稅」等字眼?這時候,好多朋友都會一個頭兩個大,搞不清楚這些到底是什麼,能不能抵稅,又該怎麼入帳。別急,這就是我們今天要深入探討的「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

定義與重要性

顧名思義,這類憑證就是指在交易過程中,除了主要商品或服務的價款外,還包含了依據其他稅法所課徵的各種稅款。這些稅款不像加值型營業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5%營業稅)是流轉稅性質,可以透過「進項扣抵銷項」的方式來處理。它們往往是針對特定行為、財產或物品所課徵的,具有不同的稅務目的和處理邏輯。

為什麼它這麼重要呢?因為一旦搞錯,您的營業稅可能少繳(因為不該抵的卻抵了),您的所得稅也可能報錯(因為費用科目可能分類錯誤)。更重要的是,稅務機關在查核時,對於這些細節可是特別敏感的。如果憑證沒有妥善保存,或者處理不當,很可能會引發補稅甚至裁罰的風險,真的會讓人欲哭無淚啊!

與一般營業稅發票的區別

一般我們最常見的,是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開立的統一發票。這種發票上會明確區分「銷售額」和「營業稅額」,其中的營業稅額(進項稅額)通常是可以拿來扣抵銷項稅額的,這是我們最熟悉的會計處理模式。然而,「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就不同了。它們可能是一般的收據、契約書、完稅證明、或特殊稅法的憑證,上面所載明的「其他稅額」並非營業稅,因此不能直接適用營業稅的扣抵原則。

常見的「其他稅額」類型

在台灣,您可能會在憑證上看到的「其他稅額」種類可不少,這裡為您列出一些最常見的:

  • 印花稅: 針對特定憑證(如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銀錢收據等)課徵的稅。通常以貼用印花稅票或繳款書方式繳納。您在簽訂某些合約時,可能會看到相關的印花稅繳納證明。
  • 契稅: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時,針對買受人課徵的稅。例如,買賣房屋、贈與、交換等行為都會產生契稅。您在房屋過戶時拿到的契稅繳款書或完稅證明,就是典型例子。
  • 娛樂稅: 對於提供娛樂活動(如電影、歌舞、戲劇、說書、遊藝、娛樂場所等)課徵的稅。有些公司在舉辦活動或請藝人表演時,可能會涉及娛樂稅的代徵代繳,憑證上就會載明。
  • 貨物稅: 針對特定貨物(如汽車、機車、水泥、飲料、電器等)在出廠或進口時課徵的稅。您在購買這些特定商品時,雖然通常是含在售價中,但生產商或進口商在取得憑證時會看到。
  • 關稅: 進口貨物時依據《關稅法》課徵的稅。如果您公司有從國外進口商品,海關發出的繳款證明上就會有這項稅額。
  • 證券交易稅: 買賣有價證券時課徵的稅。對於從事證券交易的公司而言,這也是常見的憑證內容。
  • 菸酒稅: 針對菸、酒產品課徵的稅。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雖然目前已修正為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稅),但之前對特定奢侈品或不動產交易有課徵。部分舊憑證可能仍有。

是不是覺得種類很多很複雜?沒關係,重點在於區分它們的性質,而不是死記所有稅種。理解它們為什麼存在,才是掌握正確處理方法的關鍵。

為什麼會有這些「其他稅額」?背後的稅務邏輯

要理解如何處理這些憑證,就得先搞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同種類的稅。這背後其實包含了台灣稅制的多元性與特定目的性。

稅務屬性差異:流轉稅 vs. 行為稅 vs. 財產稅

我們的稅收體系是個龐大的網絡,每種稅都有其「任務」:

  • 流轉稅(如營業稅): 針對商品和服務在生產、流通環節中的「加值」部分課徵。它的設計是為了避免重複課稅,讓稅負隨著交易鏈條層層轉嫁,最終由消費者承擔。這也是為什麼營業稅可以扣抵的原因,因為您作為中間環節的廠商,不應該成為稅的最終承擔者。
  • 行為稅(如印花稅、娛樂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等): 針對特定的「行為」或「交易事件」課徵。例如,簽訂契約這個行為、提供娛樂服務這個行為、製造或進口特定貨物這個行為。這些稅的設計目的往往是為了調節特定行為、取得財政收入,或是基於社會政策考量(如菸酒稅、過去的奢侈稅)。這些稅一旦發生,就已完成其課徵目的,因此通常是不能再轉嫁或扣抵的。
  • 財產稅(如契稅、地價稅、房屋稅等): 針對擁有或移轉特定「財產」課徵。例如,買賣不動產產生契稅,擁有房屋或土地每年繳納房屋稅和地價稅。這些稅的目的是為了平衡財富分配、挹注地方財政,或作為財產登記的成本。

所以,當您看到憑證上的「其他稅額」時,可以先問自己:這是哪一種性質的稅?它是不是針對我正在進行的特定行為或取得的特定財產而課徵的?通常,非流轉稅性質的稅,就不能拿來抵營業稅囉!

避免重複課稅與稅收公平性

稅法設計很複雜,但其核心原則之一就是「避免重複課稅」和追求「稅收公平」。營業稅的扣抵機制就是為了避免對同一個商品的「加值」部分重複課稅。而其他稅種,由於其課徵標的、時點、目的都與營業稅不同,所以它們是獨立存在的稅負,不能互相扣抵。如果這些稅都能隨意扣抵,那麼稅收的穩定性、稅基的完整性都會受到影響,反而會造成稅收不公或稅基流失。

會計與稅務處理大挑戰:如何正確申報?

理解了這些憑證的性質,接下來就是最重要的實務環節:如何在會計上正確入帳,並在稅務申報時不出錯。這部分是許多財會人員的痛點,但只要掌握原則,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

營業稅申報篇:是否能扣抵營業稅?

這是最關鍵的問題,也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答案:通常不能!

絕大多數「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上的稅額,是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外的稅種,其性質決定了它們無法作為營業稅的「進項稅額」來扣抵。例如,您支付的房屋契稅,不能拿來抵您的銷項營業稅;您購買貼有印花稅票的契約書,那張印花稅票的錢也不能抵營業稅。

正確的帳務處理分錄(進項憑證的科目處理):

既然不能扣抵營業稅,那麼這些「其他稅額」該怎麼辦呢?它們通常會被視為成本費用的一部分來處理。這取決於該項稅額的性質以及其與企業經營活動的關聯性。

舉例來說:

  • 購買土地或房屋的契稅:

    購買不動產時所繳納的契稅,會被視為不動產取得成本的一部分。這不是當期費用,而是會增加不動產的帳面價值。

    分錄範例: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土地/房屋及建築 XXX (不動產價款 + 契稅)
    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XXX

    (說明:如果發票同時有營業稅,營業稅額則單獨列為「進項稅額」或「費用」處理,看其是否符合營業稅法扣抵規定。但契稅本身是資產成本。)

  • 營業活動中發生的印花稅:

    如果公司因為簽訂買賣契約、承攬契約等營業相關憑證而繳納印花稅,這筆印花稅通常會列為當期的「稅捐」或「雜項費用」。

    分錄範例: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稅捐 XXX
    銀行存款/現金 XXX

    (說明:有些公司會設「什項購置」或「其他費用」等科目,主要看公司會計政策。)

  • 代徵代繳的娛樂稅:

    如果公司是代徵義務人(例如售票業者),收到的款項除了娛樂費用外,還包含代徵的娛樂稅。這時會先列為「代收款項」,待繳納給稅捐機關時沖銷。

    分錄範例(收到款項時):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現金/銀行存款 XXX (含娛樂稅總額)
    娛樂收入 YYY (不含娛樂稅的收入)
    應付娛樂稅 ZZZ (娛樂稅額)

    分錄範例(繳納給稅捐機關時):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應付娛樂稅 ZZZ
    銀行存款/現金 ZZZ

    (說明:這是在公司作為代徵人時的處理方式。如果是公司自己去娛樂場所消費,那娛樂稅會是包含在消費金額內,直接計入娛樂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篇:成本費用認列的重要性

雖然這些「其他稅額」不能抵營業稅,但它們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卻是可能影響課稅所得的重要項目。

  • 成本或費用的認列: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的費用必須是與業務有關、必須且合理的。前面提到的契稅作為資產成本,會在資產折舊或出售時影響損益;印花稅、娛樂稅等作為當期費用,則直接減少課稅所得。正確地將這些稅額歸入適當的成本或費用科目,是所得稅申報的關鍵。

  • 憑證的保存與查核:

    所有列報為成本或費用的項目,都必須有合法的憑證作為依據。對於「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您必須妥善保存相關的繳款書、完稅證明、契約書等。稅務機關在查核時,會非常仔細地檢視這些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與合法性。如果憑證不完整或無法證明其真實性,相關費用可能不被認列,進而補稅。

  • 特殊案例分析:

    契稅與印花稅: 這兩者常常出現在不動產交易中。契稅通常是資產取得成本,印花稅則可能因契約性質而定,有的會計師會建議列入「遞延費用」再攤銷,但更多數是直接列為當期費用,關鍵是依照稅法規定和實際情況判斷。

    貨物稅與關稅: 如果公司是進口商或生產特定貨物,這些稅額是商品成本的一部分,會計入存貨成本,待商品銷售時轉為銷貨成本。

實務操作指南:處理「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的黃金步驟

面對五花八門的「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是不是覺得有點不知所措?別擔心,我為您整理了一套實務操作的黃金步驟,讓您處理起來有條不紊,減少出錯的機率!

步驟一:憑證的辨識與分類

這是所有處理的起點。拿到憑證的第一時間,先別急著入帳,務必仔細審閱。

  1. 確認憑證種類: 它是統一發票?收據?繳款書?契約書?完稅證明?
  2. 辨識稅額類型: 憑證上除了營業稅額外,是否載明了其他稅種?例如:「契稅」、「印花稅」、「娛樂稅」、「貨物稅」等字樣。
  3. 區分稅額性質: 如果同時有營業稅和非營業稅稅額,要特別注意區分。營業稅額部分通常會有明確的「稅額」欄位,而非營業稅的稅額則可能散落在總價款中,或有獨立的繳款證明。

步驟二:確認稅額性質與適用稅法

這是決定會計處理方式的關鍵步驟。

  1. 非營業稅屬性判斷: 只要不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規範的營業稅額,原則上就不能扣抵營業稅。
  2. 查詢相關稅法: 如果不確定某項稅額的性質,請務必查閱相關稅法規定,例如《印花稅法》、《契稅條例》、《娛樂稅法》、《貨物稅條例》等,了解其課徵目的、範圍及是否可列報費用。稅務機關的官方網站(如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是很好的查詢工具。
  3. 判斷是否為「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 這是所得稅申報時的核心考量。如果該稅額是為了取得或改良資產所必須支付的,則應計入資產成本(例如契稅);如果是為了營運而發生的、一次性的支出,則通常列為當期費用(例如印花稅、燃料稅)。

步驟三:正確的會計分錄與帳載

依據步驟二的判斷結果,進行正確的會計分錄。

  1. 區分價款與稅額: 如果憑證上價格含了其他稅額,要確保入帳時將其拆解清楚。例如,購進貨物,貨款是「進貨」,關稅是「進貨成本」的一部分。
  2. 選擇合適的會計科目:
    • 資產類: 購置不動產的契稅、土地增值稅(部分情況下)等,併入固定資產成本。
    • 費用類: 營業活動中的印花稅、燃料稅、牌照稅、娛樂稅等,列入「稅捐」、「雜項費用」、「其他費用」等科目。
    • 應付科目: 若為代徵代繳性質(如代收娛樂稅),先掛「應付娛樂稅」等負債科目。
  3. 避免與營業稅科目混淆: 絕對不要將這些非營業稅的稅額,錯誤地借記到「進項稅額」科目。

步驟四:妥善的憑證保管與歸檔

這是保護您公司免於稅務風險的重要防線。

  1. 原始憑證: 無論是繳款書、完稅證明、契約書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或貼有印花稅票的合約,都必須妥善保存原始憑證。
  2. 分類歸檔: 建議按照會計科目、交易性質或月份進行分類歸檔,方便日後查閱。例如,可以設立專門的「各項稅費繳款憑證」檔案夾。
  3. 保存年限: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會計帳簿憑證至少應保存五年(有些情況下可延長至七年),務必遵守。

步驟五:申報書的填寫與核對

最後一步,確保這些資訊在稅務申報書上正確呈現。

  1. 營業稅申報書: 這些憑證的稅額不會出現在營業稅申報書的「可扣抵進項稅額」欄位。如果有所得稅相關的費用或成本,則會依照科目歸屬,列入營業稅申報書的「零稅率銷售額」、「應稅銷售額」或「免稅銷售額」等相關欄位,但其「稅額」本身不會在營業稅申報書中單獨呈現為可扣抵項目。
  2.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這些列為成本或費用的稅額,會反映在損益表中的相關科目,進而影響課稅所得。申報書上的「損益及稅額調整表」會列出這些費用。
  3. 核對與審查: 在提交申報書前,務必再三核對,確保所有金額、科目都與憑證和帳載一致,避免因小失大。

常見錯誤與風險提醒:小心踩雷!

處理「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時,有些陷阱是大家常常會不小心踩到的。我個人就看過不少企業因此而產生稅務爭議,所以特別提醒大家要注意!

  • 將非營業稅額誤認為可扣抵進項稅額:

    這是最最常見的錯誤!看到憑證上有「稅額」兩個字,直覺就想去扣抵營業稅。結果就是虛報進項稅額,一旦被查獲,不僅要補稅,還會面臨罰款。記住,只有符合《營業稅法》規定的進項稅額才能扣抵,其他稅種一概不行!

  • 憑證遺失或不完整:

    無論是什麼費用,只要是要列報,就必須有合法的憑證。如果契稅繳款書弄丟了,或者印花稅票沒貼在契約正本上,又沒有其他輔助證明,那麼這筆費用就可能不被稅局認可。這就等於白白損失了這筆稅款,還增加了課稅所得。

  • 未正確區分成本與費用:

    這會影響資產的成本基礎和當期損益。例如,將應列入不動產成本的契稅錯誤地列為當期費用,雖然短期內減少了當期課稅所得,但長期來看會讓資產成本基礎偏低,未來出售時可能導致更多的財產交易所得。反之亦然,如果將費用誤認為資產成本,則可能虛增資產價值。

  • 跨期申報問題:

    有些稅費的發生時點與繳納時點可能不同,或憑證取得時點與實際支付時點有落差。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費用或成本發生的會計期間進行認列。例如,契稅是過戶完成時發生,即使晚一點才拿到繳款書,也應在過戶的會計期間將其計入成本。

權威觀點與建議:稅務機關怎麼看?

台灣的稅務機關對於憑證的審核一直都非常嚴謹。他們的核心原則就是「實質課稅原則」和「憑證完整性」。這意味著,您的每一筆費用或成本,不僅要帳上有記錄,更要有真實的交易背景和完整的憑證來支持。

財政部賦稅署曾多次提醒,營利事業在列報費用時,應確實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於「其他稅額」,稅務機關會特別關注其課稅依據是否明確、繳納行為是否真實、以及是否已依規定入帳。如果發現有將不符合扣抵規定的稅額列報為可扣抵進項稅額,或是虛報成本費用以達到避稅目的,都會依《稅捐稽徵法》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例如,對於不動產交易,稅務機關會比對地政機關的登記資料、契稅繳納證明等,確保相關成本的真實性。對於其他如娛樂稅、貨物稅等,則會透過勾稽相關的銷售收入或採購記錄,來驗證其合理性。

我的經驗是,與其抱著僥倖心態,不如一開始就把帳務處理得清清楚楚。遇到不確定的情況,主動向您的會計師、記帳士或稅捐機關諮詢,這比事後被查核補稅罰款來得划算多了!

常見問題與深度解析

Q1: 為什麼有些憑證上有稅額卻不能抵營業稅?

這個問題是許多人的疑惑,也是「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的核心難點。

主要原因在於這些「稅額」的性質與營業稅(加值型營業稅)截然不同。營業稅是針對商品或服務在「生產或流通各階段的加值額」所課徵的稅。它的設計精髓在於「進項可扣抵銷項」,目的是為了避免對同一個商品的加值部分重複課稅,並讓最終稅負由消費者承擔。

然而,憑證上記載的「其他稅額」,例如印花稅、契稅、娛樂稅、貨物稅、關稅等,它們並非針對商品或服務的加值來課徵,而是針對特定的「行為」、「財產」或「物品」所課徵的。舉例來說:

  • 印花稅: 針對簽訂特定契約或憑證的行為課徵。它不是流轉稅,不具備可扣抵的性質。
  • 契稅: 針對不動產所有權移轉這個行為課徵。它是財產移轉稅,目的是保障交易安全及政府取得收入,與營業稅的課徵基礎無關。
  • 娛樂稅: 針對提供娛樂活動所課徵。它是特種消費稅,目的在於調節消費行為和籌措地方財源,其性質與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加值稅不同。

這些稅種各有其立法目的和課徵範圍,與營業稅的稅基、課稅時點、納稅義務人等都不盡相同。因此,它們無法納入營業稅的扣抵機制。如果可以隨意扣抵,不僅會擾亂原有的稅制設計,也可能造成稅基流失,影響政府財政收入的穩定性。

Q2: 買賣不動產時的契稅和印花稅,在公司報稅時怎麼處理?

處理買賣不動產時產生的契稅和印花稅,在公司報稅時的處理方式會根據其性質有所不同,主要影響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

契稅:

契稅是針對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行為所課徵的稅,通常由買受人繳納。在會計處理上,契稅應視為不動產的「取得成本」或「資本支出」。這意味著,契稅的金額會加到您所購買的土地或房屋的原始成本中,而不是作為當期的費用立即認列。

  • 會計處理: 借記「土地」或「房屋及建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
  • 所得稅影響: 由於契稅是資產成本的一部分,它不會在當期直接減少公司的課稅所得。對於房屋,這筆成本會透過折舊的方式,在房屋的耐用年限內逐步轉為費用(折舊費用),間接減少未來的課稅所得。對於土地,由於土地不提列折舊,契稅的成本效用會在未來出售土地時,影響處分損益的計算。例如,如果土地售價減去取得成本(含契稅)後的差額為正,則產生財產交易所得;反之則為損失。

印花稅:

在不動產買賣中,通常會因簽訂買賣契據而產生印花稅。印花稅的處理原則是,與該次交易行為相關的合理支出,可以作為相關成本或費用。

  • 會計處理: 大部分情況下,不動產買賣契約的印花稅會被視為當期的「稅捐」、「雜項費用」或「其他費用」來認列。但也有少數情況,如果稅額較大且與取得資產的直接相關性極強,會被併入資產成本(但此情況較不常見,需特別諮詢)。
  • 所得稅影響: 當期認列的印花稅,可以直接作為營業費用減少公司的課稅所得。

總結來說,契稅是資產成本,影響資產價值與未來折舊/處分損益;印花稅通常是當期費用,直接影響當期損益。 兩者都不能在營業稅申報時扣抵進項稅額。

Q3: 如果憑證上同時有營業稅和印花稅,要怎麼分開處理?

在實務中,這種情況確實可能發生。例如,您可能從某服務供應商那裡收到一張統一發票,這張發票是服務費用,裡面有5%的營業稅,但同時這項服務又涉及到需要貼印花稅票的契約或憑證,導致您另外支付了印花稅。處理的關鍵是「區分」與「各自處理」。

處理步驟:

  1. 營業稅部分:
    • 仔細看統一發票,會有明確的「銷售額」和「營業稅額」。
    • 如果這筆開銷符合營業稅法進項扣抵的規定(非交際應酬、非自用乘人小汽車等),那麼這部分的營業稅額可以作為「進項稅額」在營業稅申報時進行扣抵。
    • 主體價款(銷售額部分)則依照其性質,計入相關的成本或費用科目。
    • 會計分錄範例: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相關費用/成本 銷售額
      進項稅額 營業稅額
      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2. 印花稅部分:
    • 印花稅通常不會直接列在統一發票的稅額欄位中,而是以「印花稅票」貼用在憑證上,或以「繳款書」形式支付。
    • 這部分的印花稅額,不能拿來抵營業稅。它應該根據其發生的原因和性質,作為當期的「稅捐」、「雜項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處理。
    • 您必須保留印花稅票貼用的憑證或印花稅繳款書作為佐證。
    • 會計分錄範例: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稅捐/雜項費用 印花稅額
      現金/銀行存款 印花稅額

總之,就是要將兩種稅額「分開來看,各自處理」,不要混淆,更不要誤將印花稅當成營業稅的進項去扣抵,這是會計處理上必須非常謹慎的地方。

Q4: 我們公司有代繳娛樂稅的服務,收到的憑證怎麼處理?

如果您的公司是娛樂稅的「代徵義務人」(例如:經營電影院、歌廳、遊樂場所、舞廳等,或是有舉辦需要徵收娛樂稅的活動),那麼處理娛樂稅的憑證方式會與一般消費者有所不同,這涉及到「代收代付」的會計處理原則。

代徵義務人的處理方式:

  1. 收到款項時:
    • 當您的客戶支付娛樂費用時,這筆款項會包含兩部分:您公司的「娛樂收入」以及您「代政府收取的娛樂稅」。
    • 會計上,您不能將整筆款項都列為收入,其中代徵的娛樂稅是屬於政府的,您只是暫時保管。因此,這筆代徵的稅款應該列為一項負債。
    • 會計分錄: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現金/銀行存款 XXX (娛樂費總額,含稅)
      娛樂收入 YYY (不含娛樂稅的收入)
      應付娛樂稅 ZZZ (代徵的娛樂稅額)
  2. 繳納娛樂稅給稅捐機關時:
    • 在規定的申報繳納期限內,您需要將代徵的娛樂稅款繳納給地方稅捐稽徵機關。
    • 這時,您就沖銷掉之前認列的「應付娛樂稅」負債。
    • 會計分錄:
      會計科目 借方 貸方
      應付娛樂稅 ZZZ
      銀行存款/現金 ZZZ

憑證的保存:

您需要妥善保存代徵娛樂稅的相關憑證,例如您的內部銷售紀錄、娛樂稅繳款書收據等。這些都是稅務機關日後查核您是否正確代徵代繳的重要依據。雖然您收到的可能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憑證」,但您的內部收款記錄和後續的繳款證明,就是您處理這項業務的重要憑證鏈。

簡單來說,代徵娛樂稅是一種「過路財神」的概念,稅款並非公司的收入,而是暫時替政府收取的。因此,在會計上要明確區分為負債,而不是收入或費用。

Q5: 這些憑證需要保存多久?電子化憑證可以嗎?

對於所有與稅務相關的帳簿、憑證,台灣的《稅捐稽徵法》都有明確的保存年限規定,這對企業的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保存年限:

  •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1條及相關規定,營利事業的會計帳簿和憑證,原則上應自結算申報期屆滿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 但有例外情況:
    • 涉及未確定案件(如訴願、行政訴訟等):需保存至案件終結後二年。
    • 涉及重大或特殊交易:稅捐稽徵機關有權要求延長保存。

這五年(或更長)的保存期限,是為了應對稅捐稽徵機關的查核需求。所有與營業稅、所得稅、及其他稅務相關的憑證,都必須在這段期間內能被完整地提供出來。對於「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例如契稅繳款書、印花稅票貼用的契約正本、娛樂稅繳款書等等,也都必須比照辦理。

電子化憑證:

隨著科技的進步,台灣稅法也逐漸接受電子化憑證。原則上,只要電子憑證符合下列要件,是可以被稅務機關接受的:

  • 真實性與完整性: 電子檔案的內容必須與原始書面憑證的內容完全一致,且未經變造或修改。
  • 可讀性與可重複性: 能夠以人眼可讀的形式呈現,並且可以隨時列印出來。
  • 保存的安全性與可靠性: 必須有適當的安全控管措施,防止資料遺失、損毀、未經授權的存取或修改,並能確保資料的完整性與不可否認性。通常會使用電子簽章、時間戳記、加密等技術。
  • 稽核軌跡: 必須能夠追溯到憑證的產生、修改、儲存等過程,有清晰的稽核軌跡。

許多企業會選擇將紙本憑證掃描成電子檔儲存,並搭配完善的檔案管理系統。然而,即使進行了電子化,對於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紙本憑證(例如,具備印花稅票的契約正本,或原始的契稅繳款書正本),在某些情況下,稅捐稽徵機關或法院仍可能要求提供實體正本。因此,在實施憑證電子化時,建議與您的會計師或記帳士討論,並參考財政部相關的規範與函釋,確保符合所有法規要求,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載有其他稅額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