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多久會消除?台灣前科消除的法律規定、影響與實際解方

阿明最近真是心頭煩,想轉換跑道去應徵一份夢寐以求的外商公司工作,結果 HR 要求提供「良民證」。他想起多年前因為一時衝動,犯下了輕微的傷害罪,雖然判了拘役並已執行完畢,但他心裡總是懸著一個大問號:

「我的前科到底消除了沒?會不會影響我申請良民證?又會不會影響我的人生呢?」

這個問題,相信也是許多人心中共同的疑問。很多人一聽到「前科」兩個字,就覺得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從此打上了問號,甚至步步艱難。但其實啊,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前科消除」這個概念,遠比你想像的還要複雜一些,也更細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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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多久會消除?快速且精確的答案在這裡!

首先,我們必須釐清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台灣,刑事案件的「前科紀錄」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消除」或「消失無蹤」。更精確的說法是,某些紀錄會因為時間的經過或特定條件的達成,而「不予記載」在俗稱的「良民證」(也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上,或是少年事件中的「塗銷」。

**所以,如果你要問前科多久會消除,答案會是:**

  • 對一般司法機關內部而言: 絕大多數的刑事判決紀錄,一旦判決確定,原則上會永久存檔在司法體系的資料庫中(例如地檢署、法院的系統)。這不是一般民眾可以申請「消除」或「註銷」的。
  • 對「良民證」而言: 這是民眾最常接觸到,也最關心的部分。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的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輕微案件紀錄,在一定時間後就不會記載在你的良民證上。這可以說是「最接近」前科消除的狀態,因為它影響了你向外界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
  • 對「少年事件」而言: 針對少年犯(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事件處理法》有特殊的「塗銷」制度,給予少年一個改過自新、重新開始的機會。這會讓紀錄不再對外公開,但司法機關內部仍可能保留備查。

總之,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表說「前科在某年某月某日自動消失」。它是否會「不予記載」或「塗銷」,取決於你所涉及的罪名輕重、刑罰種類,以及是否符合特定的法律條件。理解這點,是我們探討前科影響的第一步喔!

前科的定義與種類:它到底是什麼?

很多人對於「前科」這個詞彙,其實是有些誤解的。我們常說的「前科」,其實包含了幾層不同的意義,就像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剝開才會更清楚。

狹義的「前科」:刑事判決確定紀錄

當我們在法律上談到「前科」,最嚴謹、也最核心的定義,就是指一個人因為觸犯《刑法》或其他刑事特別法規定的罪名,經過法院審理後,被判決有罪,而且判決已經「確定」的紀錄。所謂「確定」,就是說這份判決已經不能再上訴或抗告,具有終局效力了。

我的觀察與評論: 很多人以為只要被警察抓過、進過警局筆錄,甚至被檢察官起訴,就算有前科了。這是一個很大的誤會!在法院還沒有判決有罪確定之前,都不能算是「前科」。所以,如果只是被調查、被偵訊,甚至被起訴,但最後獲判無罪、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且期滿未撤銷)等等,那都是沒有前科紀錄的喔!這點真的很重要,千萬別自己嚇自己。

廣義的「前科」:包含其他犯罪相關紀錄

在社會上或實際運用中,「前科」有時候會被廣義地解釋,可能還包含了:

  • 警察刑事紀錄(良民證紀錄): 這是指你的警察機關留存的刑事紀錄。良民證就是依據這個資料庫核發的。這類紀錄雖然是「前科」的一部分,但如前面所說,符合條件的會不予記載。
  • 少年保護處分紀錄: 如果你是在未成年時犯案,被裁定保護處分(例如訓誡、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等),這類紀錄會由少年法院處理。雖然不算是刑法上的「前科」,但仍是犯罪相關紀錄。
  • 通緝紀錄、觀察勒戒紀錄等: 這些雖然不是「判決確定」的直接結果,但在某些情境下,也會被視為「犯罪相關紀錄」,可能會影響到某些資格審查。

為什麼要區分?因為影響的面向不同!

明確區分這些不同種類的「前科」或「紀錄」很重要,因為它們影響你生活的面向是不同的:

  • 刑事判決確定紀錄: 這個紀錄會影響你未來是否構成「累犯」(加重刑罰)、是否符合「緩刑」或「假釋」的條件,甚至在公務人員考試、律師、會計師等特定職業資格的取得上,都可能產生「褫奪公權」或「限制任用」的影響。
  • 良民證紀錄: 這直接關係到你找工作(特別是要求良民證的行業)、移民、出國簽證、申請某些執照等等。這也是一般民眾最常遇到的「前科」困擾。
  • 少年保護處分紀錄: 主要是影響少年在求學、就業上的機會,但《少年事件處理法》有特別保護機制,目的在避免標籤化。

搞清楚這些不同的紀錄類型,我們才能更精準地討論「前科消除」的實際意義和影響範圍。

良民證上的「不予記載」:最接近「消除」的狀態

對大部分民眾來說,談到「前科會不會消除」,最直接聯想到的就是「良民證」了。畢竟,良民證是許多求職、移民、留學時必須提交的重要文件。而台灣對於良民證的核發,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那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這條例的立法精神,就是在兼顧社會安全與個人更生機會之間取得平衡。它並沒有讓你的犯罪紀錄「消失」,而是規定了在哪些情況下,就算你有刑事紀錄,在申請良民證時,這筆紀錄也「不予記載」上去。這就像是一種「紀錄的淡化處理」,讓你的「門面」看起來是乾淨的。

什麼情況下,良民證上「不予記載」?

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有以下這些情形,即使有刑事紀錄,良民證上也會「不予記載」:

  1. 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 如果你被判處緩刑,並且在緩刑期滿後,法院沒有撤銷你的緩刑宣告,那麼這筆紀錄就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這可以說是給予初犯或輕罪者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2. 判處拘役、罰金者: 如果你被判的刑罰是拘役或單純的罰金(不是易科罰金),而且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這類輕微的刑罰,通常在執行完畢後,就不會在良民證上出現。
  3.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者: 如果你的刑罰原本是徒刑,但因為符合條件而獲准易科罰金(繳錢代替坐牢)或易服社會勞動,並且這些都已經執行完畢。這種情況下,紀錄同樣不予記載。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案件是因為「施用毒品」而易科罰金的,就不適用這條規定喔!這是毒品案件的特殊規定,因為毒品問題通常被認為是持續性的社會危害。
  4. 受免刑之判決者: 法院雖然認定你有犯罪行為,但因為有特殊原因(例如自首、未滿14歲等),而宣告免除其刑。
  5. 經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塗銷其前科紀錄者: 這主要是指少年犯,後面我們會更詳細說明。
  6. 受保安處分或管訓處分之宣告者: 例如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等,如果不是伴隨著有期徒刑等主刑,其紀錄也會不予記載。

為了讓你更清楚,我簡單做個表格整理(這真的很重要,建議大家可以存起來):

紀錄類型 良民證是否「不予記載」條件 備註與特殊情況
緩刑 緩刑期滿,且未經法院撤銷緩刑 一旦緩刑被撤銷,則原判刑的紀錄會出現
拘役、罰金 已執行完畢或赦免 最輕微的刑罰,通常執行完畢就沒問題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已執行完畢 施用毒品案件,不適用此項規定,即使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
免刑判決 受免刑之判決 認定有罪行,但免除其刑
少年事件 經少年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前科紀錄者 特殊保護機制,給予少年自新機會
保安處分、管訓處分 受保安處分或管訓處分之宣告者 非主刑,獨立的處分

看了這個表格,你是不是對「前科消除」在良民證上的實際運作,有更清楚的認識了呢?這條例的精神就是鼓勵大家改過自新,對於輕微的、短期的、或已付出代價的錯誤,給予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

少年事件的「塗銷」與「消除」:給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講到前科,特別要提一下「少年犯」的狀況。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簡稱《少事法》)對於未成年人的犯罪,有著非常特別且更為寬容的處理方式。這背後的精神就是:少年一時糊塗犯錯,我們應該給他們一個重新開始、不受過去錯誤影響的機會,而不是讓他們一輩子背負罪名。

所以,《少事法》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塗銷」。這和成人刑事案件的「不予記載」又不完全一樣。

什麼是「塗銷」?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條之一的規定,當少年受到保護處分(例如訓誡、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等)或刑罰(少年法院移送檢察官起訴,受刑事判決)執行完畢,或是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他們在少年法院所留存的資料,會被「塗銷」。

這個「塗銷」的意義是:

  • 對外不公開: 少年法院的這份紀錄,原則上就不會再對外公開了。
  • 不影響升學、就業: 少年將來在申請入學、就業或取得任何證照時,相關單位不得以其曾受少年保護處分、刑事判決為由,拒絕其申請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也就是說,這些紀錄不能成為他們未來發展的絆腳石。
  • 隱私保護: 這也是為了保護少年的隱私權,避免他們因為一時的錯誤,就被貼上「壞小孩」的標籤,影響一生。

塗銷 ≠ 徹底消失

雖然《少事法》的「塗銷」機制非常友善,但我們也要理解,這不代表這份紀錄就徹底從地球上消失了。少年法院內部仍可能保留相關資料,以供學術研究或內部統計使用,但這不會影響少年個人的權益。

簡單來說,對於少年犯而言,「塗銷」比成人案件的「不予記載」更有「消除」的意味,因為它更徹底地保護了少年的權益,不讓過去的錯誤成為未來的阻礙。這也體現了國家對於青少年矯正與輔導的重視,給予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而不是一味懲罰。這點真的很棒,也是一個很有人性的法律設計!

真正意義上的「消除」難度:司法體系的記憶

前面我們詳細解釋了「良民證不予記載」和「少年事件塗銷」這兩種「前科消除」的狀態。但回到文章最開始的那個問題:「前科多久會消除?」如果從最嚴格、最廣泛的定義來看,真正的「消除」——也就是讓你的刑事判決紀錄從所有司法機關的資料庫中完全、徹底、永久地消失——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司法機關的「永久記憶」

一旦你的案件經過法院審理,並做出有罪判決且已經確定,這份判決資料就會被歸檔,並且在檢察署、法院等司法機關的內部資料系統中留下紀錄。這些紀錄是為了:

  • 防範累犯: 如果你再次犯罪,司法機關可以透過這些紀錄,判斷你是否為累犯,進而影響量刑。
  • 適用法律: 許多法律條文會以是否有前科作為適用條件,例如緩刑、假釋的資格審查,有些職業也會限制有前科者不得擔任。
  • 統計與研究: 這些數據對於犯罪趨勢分析、司法政策制定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所以,這些內部紀錄是為了司法運作的必要性而存在,並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自動消失,也不會因為你申請了什麼手續就完全抹去。它們是司法體系維持運作、確保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石。

我的觀點與評論: 很多人會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我明明已經為錯誤付出了代價,為什麼紀錄還要跟著我一輩子?但從社會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種防衛機制。例如,一個曾犯過性侵的加害者,社會大眾或相關單位需要知道這個紀錄,才能在某些特定場合進行必要的防範。當然,對於輕微的、無傷大雅的錯誤,法律已經透過良民證的「不予記載」給了你很大的空間了。這是一個取捨,社會安全和個人更生權的平衡。

這對你意味著什麼?

雖然內部紀錄不會消失,但對於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影響,主要還是集中在「良民證」和特定職業資格審查上。

  • 良民證的門面: 如前所述,只要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的「不予記載」條件,你的良民證就「乾乾淨淨」,對於求職、移民等通常就沒問題了。
  • 特定資格限制: 但如果你想從事公職、律師、醫師、教師、保全等特定行業,或是申請特定執照,這些單位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可能會要求你提供更詳細的個人資料,甚至直接透過特定管道(例如國安局、調查局)查詢更完整的刑事紀錄。在這種情況下,內部紀錄的存在就可能對你產生影響了。
  • 移民與簽證: 部分國家在審查移民或長期簽證時,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更詳細的「無犯罪紀錄證明」,甚至會自行向台灣的司法機關查詢。此時,即使在台灣良民證上不記載的紀錄,在某些國家眼中,可能仍然會被視為「有犯罪紀錄」。每個國家的移民法規不同,這部分需要特別留意。

所以,面對「前科」這個議題,我們應該抱持務實的態度。不必過度恐慌,因為法律已經為輕微案件的更生提供了空間;但也不能完全輕忽,尤其是對於那些可能影響特定職業或國際移動的紀錄,還是要有所準備和了解。

前科對生活的影響:不只是一張證明

「前科」這個詞,聽起來就帶著沉重的標籤感,它對一個人的影響,確實不只是一張良民證那麼簡單,它可能會在許多層面,悄悄地影響你的人生。

就業市場的挑戰

這是最直接也最現實的影響。許多公司在招募員工時,特別是金融業、保險業、科技業(涉及智慧財產權)、教育業,以及需要高度信任的職位,都會要求應徵者提供良民證。如果你的良民證上不幸有記載,那這份工作機會可能就與你擦肩而過了。

更甚者,有些特定職業,例如:

  • 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有明文規定,曾犯特定罪名並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者,是不能擔任公務人員的。
  • 教師、教保員: 為了保護學生,對於性侵、暴力等相關前科,有嚴格的限制。
  • 保全人員: 保全業法會對保全人員的刑事紀錄有要求。
  • 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專業人士: 這些專業執照的申請,通常會有「品行良好」、「無違反相關法規」等要求,刑事紀錄可能會被審核。

即使你的良民證上沒記載,有些公司也會透過背景調查公司進行更深入的了解。雖然這在法律上有所爭議,但在實務上確實存在。所以,有時候你沒能得到那份工作,不一定是能力不足,也可能與此有關。

出國與移民的關卡

對於有前科紀錄的人來說,出國、留學或移民,常常會遇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挑戰。每個國家對於入境簽證、居留許可的審查標準都不同,但絕大多數國家對於「犯罪紀錄」都非常重視:

  • 簽證申請: 許多國家會在簽證申請表上直接詢問你是否有犯罪紀錄。如果說謊被發現,後果可能比有紀錄更嚴重,甚至永久拒絕入境。
  • 移民審查: 移民更是嚴格,不少國家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並且會自行向台灣的司法機關查詢。即使在台灣良民證上不記載的紀錄,如果罪名較為嚴重(例如重傷害、詐欺、毒品等),在某些國家眼中仍可能構成拒絕入境或移民的理由。
  • 罪名影響: 尤其是一些與暴力、毒品、性侵、洗錢、詐欺等相關的罪名,無論輕重,都可能成為出國的重大阻礙。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個案,當事人年輕時犯了毒品案件,雖然在台灣已易科罰金且良民證乾淨,但他申請澳洲打工度假簽證時,仍被要求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最後簽證也延遲了很久才核發。所以,千萬不要輕視這方面的影響。

社會觀感與心理壓力

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限制,前科對個人造成的心理壓力與社會觀感影響,有時更是無形的重擔。雖然台灣社會對更生人的接納度逐漸提升,但「前科犯」的標籤,在某些保守的社群或家庭中,仍可能帶來歧視和不信任。

這種心理壓力,可能會讓當事人感到自卑、焦慮,甚至影響人際關係。家人、朋友的支持在此時就顯得尤為重要。

銀行信用?

很多人會問:「我有前科,會不會影響我的信用?」一般來說,刑事前科本身並不會直接影響你在銀行的信用評分(如聯徵中心資料)。銀行評估信用主要看你的還款紀錄、負債狀況、收入穩定性等。

但是,如果你的前科導致你失業或收入不穩定,那就會間接影響你償還貸款的能力,進而影響信用。所以,前科對信用的影響是間接的,而非直接的。

總之,面對前科對生活的影響,我們必須抱持著積極的態度。了解這些影響的存在,才能更好地去應對和規劃未來。

如何查詢自己的前科紀錄?

了解前科對生活的影響後,你可能會想:「那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前科?或者我的前科紀錄在良民證上會不會出現?」最直接、也最合法的方式,就是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是最常見的方法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或鑑識科核發。你本人或委託他人都可以申請。

申請方式:

  1. 線上申請: 現在最方便的方式就是透過內政部警政署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系統」線上申請。填寫完資料後,可以選擇到指定警察局臨櫃領取,或是郵寄給你。
  2. 臨櫃申請: 攜帶本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到你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外事科(或指定單位)辦理。通常當天就能拿到,非常快速。
  3. 郵寄申請(限國外居住者): 如果你在國外,無法親自辦理,可以將申請表、相關文件及規費,以國際快捷或國際航空郵件寄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相關單位代辦。

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 規費: 每份良民證通常需要繳交新台幣100元的規費。
  • 有效期限: 良民證本身沒有所謂的「有效期限」,但許多要求良民證的單位會要求是「近三個月內」或「近六個月內」核發的證明,這是因為個人的刑事紀錄可能隨時間而有變化。
  • 記載內容: 如同我們前面所說,良民證只會記載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規定「應予記載」的刑事紀錄。那些「不予記載」的紀錄,在良民證上是不會顯示的。

其他查詢途徑?

除了良民證,一般民眾是無法直接查詢自己更詳細的「內部刑事紀錄」的。司法機關的紀錄是受嚴格保護的。

不過,如果你是因為訴訟、法律程序或其他特殊需要,想了解自己更全面的刑事紀錄,可以:

  • 委託律師: 律師在處理你的案件時,有權限向法院或檢察署聲請閱覽卷宗。卷宗裡通常會包含你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
  • 向相關法院或檢察署查詢: 但這僅限於你曾經涉案的特定案件,無法像良民證一樣查詢所有刑事紀錄。而且,通常需要有正當理由和法院或檢察署的許可。

所以,對普通人而言,申請良民證是最便捷、最常用的方式。如果你申請到的良民證是「查無資料」,那就代表你符合了不予記載的條件,或者從來就沒有刑事紀錄,恭喜你,你的「門面」是乾乾淨淨的!

我的觀點與建議:面對前科,你可以怎麼做?

身為一個長期關注法律議題與社會現象的人,我深知「前科」二字對於一個人的心理負擔有多大。但我想說,過去的錯誤固然需要承擔責任,但它不應該成為你永遠的枷鎖。面對前科,你可以採取一些積極的態度和行動:

1. 誠實面對,積極改過: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逃避、否認,只會讓問題更嚴重。坦然接受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並真心悔改,才是真正釋放自己的開始。如果你仍在緩刑或保護管束期間,務必遵守所有規定,不要再犯,這是讓紀錄「不予記載」最基本的條件。

2.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前科紀錄是否會影響良民證,或是想了解更詳細的法律規定,最好的方式就是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可以幫你釐清案件性質、判決結果,並評估對你未來生活的影響,提供最精準的建議。有時候,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卻可能因為法律規定而產生巨大的影響,這時候專業人士的意見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3. 專注於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

對於多數輕微的前科,讓良民證「乾淨」是相對可行的目標。仔細檢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的規定,看看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如果是緩刑,就好好度過緩刑期;如果是拘役或罰金,確保已經執行完畢。讓這些紀錄不再公開顯示,可以大大減少對你求職和日常生活的影響。

4. 重新建立個人形象與社會信任:

雖然過去的紀錄無法真正消除,但你可以透過現在和未來的努力,重新建立起良好的個人形象和社會信任。這包括:

  • 積極參與志工服務: 回饋社會,展現你的改過決心。
  • 持續進修學習: 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讓自己更有價值。
  • 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讓身邊的人看到你的改變和努力。
  • 專注於穩定工作: 透過辛勤工作證明自己的可靠性。

這些正面的行動,雖然不能直接「消除」前科,但它們能在社會上為你累積正面的資產,讓旁人看到一個全新、積極的你。畢竟,人不是一塊鐵板,過去的錯誤不該定義你的一生。重要的是,你從中學到了什麼,以及你選擇如何面對未來。

5. 面對移民或特殊職位申請,做好心理準備:

如果你有移民或申請特定敏感職位的計畫,務必提前了解相關國家或單位的審查規定。有些國家確實會更深入地調查你的背景,即使在台灣良民證上不記載的紀錄,也可能被知曉。這時候,誠實和充分準備相關文件,並必要時尋求專業移民顧問或律師的幫助,會是最好的策略。與其心存僥倖,不如提早規劃,坦誠面對可能遇到的挑戰。

總之,前科並不是一道過不去的坎。法律設計了更生機制,社會也逐漸變得更加包容。關鍵在於你如何面對它,以及你是否願意為自己的未來努力。加油!

常見相關問題與解答 (Q&A)

Q1: 前科跟犯罪紀錄是一樣的嗎?

這兩個詞彙常常被混用,但其實在法律上還是有些細微的差別喔!

「前科」通常指的是一個人因為觸犯刑事法律,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所留下的紀錄。這是最核心、最嚴謹的定義,也是影響一個人法律地位最深的。

而「犯罪紀錄」則是一個比較廣義的說法,它可能包含了前科(也就是判決確定的紀錄),但也可能包含了其他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資料,例如:被警察調查過、被移送法辦、被檢察官起訴、緩起訴處分(在緩起訴期間內)、少年保護處分等等。有些紀錄可能最終並沒有導致「前科」(例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但它們仍然屬於廣義的「犯罪紀錄」的一部分。

所以,你可以這樣理解:所有的「前科」都是「犯罪紀錄」,但不是所有的「犯罪紀錄」都會成為「前科」。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特別是討論良民證時,大家指的「前科」其實更偏向於那些會記載在良民證上的刑事判決紀錄。

Q2: 緩刑期滿後,我的前科就真的沒了嗎?

如果你被判處緩刑,並且在緩刑期間內沒有被法院撤銷緩刑,那麼在緩刑期滿的那一刻起,這筆刑事紀錄就不會記載在你的「良民證」上了。從這個角度來看,它對你的外在形象和求職影響就「消失」了,就像從良民證上「抹去」一樣。

但是,請注意,這並不代表你的這筆紀錄在司法機關(如檢察署、法院)的內部資料庫中也完全「消失」了。這份紀錄還是會被保留下來的。它主要影響的是未來如果你再次犯罪,可能會被認定為「累犯」,進而影響法院的量刑,或是影響你未來是否能再次獲得緩刑或假釋的機會。

所以,「沒了」指的是對外可查的良民證部分,但內部紀錄仍然存在。這是很重要的區別,希望大家能理解。

Q3: 我可以申請讓我的前科紀錄完全消失嗎?

很抱歉,在台灣現行的法律制度下,一般民眾是無法申請讓刑事判決確定紀錄從司法機關的內部資料庫中「完全消失」或「徹底清除」的。司法機關的紀錄原則上是永久保存的,這是為了維護司法公正性、防範累犯以及作為司法審判依據的必要性。

如前面所解釋的,我們能做的,是讓符合條件的輕微刑事紀錄,在申請「良民證」時「不予記載」,或是針對少年犯的紀錄進行「塗銷」。這已經是法律給予更生人最大的善意和機會了。

所以,坊間如果有人宣稱可以花錢讓你「徹底抹去前科」,那很可能就是詐騙,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喔!

Q4: 被通緝過會有前科紀錄嗎?

「被通緝」本身並不會直接產生「前科紀錄」。

通緝只是檢察官或法院為了抓到被告到案,而發布的一種命令。一個人之所以會被通緝,通常是因為他涉嫌犯罪,而且傳喚不到、逃匿、或不知去向。

所以,被通緝的狀態,只表示你有一宗案件尚未審理或執行,你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一旦被逮捕就會被解送歸案。只有當這宗案件經過法院審理,最終被判決有罪確定,才會產生「前科」。

換句話說,通緝是「程序」問題,前科是「結果」問題。沒有判決確定有罪,就不會有前科。但是,如果你是因為躲避通緝而讓案件無法審理,那肯定會延遲判決,進而讓前科的問題懸而未決。

Q5: 前科會影響我出國或移民嗎?

會的,刑事前科紀錄,特別是良民證上的記載,確實可能對你的出國(例如申請特定國家簽證)或移民產生影響,而且影響程度會因為國家和罪名而有很大的差異。

許多國家在審核簽證或移民申請時,會要求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也就是良民證)。如果你的良民證上有刑事紀錄,那麼這個申請就可能被拒絕或需要更長時間的審核。即使你的紀錄在台灣的良民證上「不予記載」,但有些國家可能會透過更深入的背景調查,查到你的完整刑事紀錄。特別是針對嚴重的罪名,例如:販毒、人口販運、恐怖主義、重傷害、詐欺等,幾乎所有國家都會嚴格審查,甚至永久拒絕入境。

因此,如果你有相關計畫,強烈建議你:

  • 提早查詢目的國家的移民或簽證相關法規,了解他們對於犯罪紀錄的態度和要求。
  • 如果可能,向目的國家的移民局、領事館,或專業移民律師諮詢。
  • 誠實申報,千萬不要隱瞞,否則一旦被發現,後果會更嚴重。

這是個案差異很大的問題,切忌一概而論。

Q6: 輕微的案件(例如:公然侮辱、誹謗)會有前科嗎?

輕微的案件,如果最終經過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且判處了拘役、罰金,或是徒刑但有緩刑宣告,那麼都會產生「前科」。

即使是像公然侮辱、誹謗這類屬於「告訴乃論」的罪名,一旦經過檢察官起訴、法院審理,如果判決有罪確定,一樣會留下刑事紀錄,也就是俗稱的「前科」。

當然,這些輕微的案件,如果最終的判決結果是拘役、罰金已執行完畢,或是有緩刑宣告且期滿未撤銷,那麼在申請良民證時,這筆紀錄是會「不予記載」的。這就是前面表格中提到的「不予記載」條件。所以,雖然會有「前科」,但對外的影響會小很多。

Q7: 易科罰金算前科嗎?

算!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很多人以為只要繳錢了事(易科罰金),就等於沒事了,沒有前科。

事實上,「易科罰金」的前提是,你已經被法院判決有罪,而且是判處了「短期徒刑」或「拘役」,因為刑期較短,法院為了避免你入監服刑,影響家庭和工作,才會准許你用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坐牢。

所以,在你獲准易科罰金的那一刻,你的「有罪判決」事實就已經確定了,這當然是會產生「前科」的。只是這個前科,會因為你已經繳清罰金,符合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的「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條件,所以在你申請「良民證」時,這筆紀錄會「不予記載」上去。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人易科罰金後,良民證還是乾淨的原因。

不過,請再次提醒,如果你易科罰金的案件是「施用毒品罪」,那麼即使你繳清了罰金,這筆紀錄仍然會記載在良民證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特殊規定。

Q8: 酒駕會有前科嗎?多久會消除?

酒駕(公共危險罪)是《刑法》中的罪名,只要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就一定會產生「前科」。

至於多久會「消除」,這要看具體的判決結果和刑罰種類:

  • 如果判處拘役或罰金: 通常在執行完畢後,這筆紀錄就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
  • 如果判處徒刑,但有緩刑: 只要緩刑期滿,且緩刑沒有被撤銷,這筆紀錄就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
  • 如果判處徒刑,並獲准易科罰金: 繳清罰金後,這筆紀錄也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
  • 如果判處徒刑,且必須入監服刑: 這種情況下,這筆刑事紀錄會「永久」記載在你的良民證上,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消除」。除非你獲得赦免,但這在實務上非常罕見。

    這點非常重要!酒駕通常被認為是對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的行為,因此刑罰會比一般輕微案件更為嚴厲,特別是重複酒駕或造成傷亡的,很難獲得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一旦入監服刑,良民證就會永久留下紀錄了。

所以,酒駕的後果非常嚴重,它不僅僅是罰錢,更可能讓你留下永久的前科紀錄,對你的人生產生深遠的影響。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切勿酒駕!

前科多久會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