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兩份工犯法嗎?深度解析兼職的法律、稅務與職場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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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兩份工犯法嗎?快速解答
欸,你是不是也跟小陳一樣,常常在想「打兩份工」到底有沒有問題?薪水不夠用、想多賺點外快、想發展第二專長……種種原因,都可能讓你萌生這個念頭。那究竟,在台灣,打兩份工犯法嗎?
坦白說,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打兩份工」是犯法的行為喔!也就是說,單純從《勞動基準法》的角度來看,一個人兼職或同時受僱於兩間公司,本身是合法的。
但是!這個「合法」可不是毫無條件的。事情沒那麼單純啦!這背後牽涉到勞動契約的約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性質、工時規定,甚至是你的稅務和社會保險問題。要是沒搞清楚這些眉角,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會惹上麻煩,甚至影響到你的本職工作喔!這篇文章就是要來好好跟你聊聊,打兩份工的法律、稅務以及職場上的「眉角」到底在哪裡。
打兩份工,法律上到底有沒有問題?
就像前面提到的,法律本身並沒有禁止你「打兩份工」。這是因為憲法保障了人民的「工作權」,只要是合法的勞務提供,國家就不會隨意干涉。但是,有幾個「但書」你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些「但書」才是造成問題的關鍵喔!
勞動契約的約定:競業禁止與兼職限制
很多時候,問題的癥結點都出在你的「勞動契約」上。許多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會在勞動契約中加入一些條款:
- 競業禁止條款:這個最常見也最重要!如果你的第二份工作,跟你的本職工作在行業別、業務範圍上有「競爭關係」,那公司就可能援引契約中的競業禁止條款來限制你。這條款通常會規定,在職期間或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內,你不能從事與公司競爭的業務。如果你違反了,公司是有權利追究責任,甚至要求賠償的喔!尤其像科技業、金融業、補教業這類高度競爭或重視營業秘密的行業,這類條款會更嚴謹。
- 兼職限制條款:有些公司則會直接在契約中約定,員工在受僱期間「不得兼職」或「兼職需經公司同意」。雖然這種全面禁止兼職的條款,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可能會被法院認為是「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但如果公司能提出正當理由(例如兼職會影響本職工作效率、洩漏營業秘密、損害公司形象等),這個條款還是可能有效的。所以,簽約前真的要看清楚,簽了約就代表你同意了內容嘛!
我個人經驗觀察到,有些公司會很明確地寫在工作規則裡,有些則是口頭告知。無論如何,在你決定打第二份工之前,真的建議把你的勞動契約跟公司的內部規章都翻出來,仔細研究一下喔!
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別讓自己過勞了
雖然勞基法沒有禁止你打兩份工,但它可是對「工作時間」有嚴格規定的。如果你同時有兩份全職工作,那幾乎不可能不超時。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一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46 小時(或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可延長至 54 小時,但每 3 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
- 勞工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2 日的休息,其中 1 日為例假,1 日為休息日。
想想看,如果你兩份工作都要求你全職投入,加起來的工時絕對會爆表。雖然勞基法管的是「單一雇主」底下的工時,但如果你因為過勞導致健康問題或影響本職工作,公司還是有權利根據你表現不佳來處理的。而且,長期的過勞對身體絕對是負擔,這也是你該考量的重要因素。
特定行業的限制:公務人員與特殊職業
除了上述的一般性原則,有些特殊身分或職業會有更嚴格的兼職限制:
- 公務人員:《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人員的兼職有非常嚴格的規範,原則上是禁止兼職的,除非是法令規定或經機關同意的例外情形(例如兼任不支薪的職務、短期演講等)。違反的話,可是會受到懲戒的喔!
- 軍人、教師:軍人也有相關的兼職限制。而公立學校教師在職務上也有一定的兼職限制,私立學校則依各校規定。
- 特定專業人士: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他們的執業規定或倫理規範,也可能對同時受僱於多個機構或兼職有所限制。
所以,如果你是這些特殊身分,在考慮打兩份工之前,請務必先查閱相關的法規,或是向主管機關諮詢,以免觸法。
為什麼公司會不喜歡員工打兩份工?雇主的擔憂點
你可能會覺得:「我下班後的時間,公司憑什麼管?」這話說得沒錯,但從雇主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有他們的考量和擔憂,這些擔憂往往是公司設定兼職規定的主因。
工作表現可能受影響
這是最直接的顧慮啦!老闆會擔心你精力分散,蠟燭兩頭燒。白天在本職工作上表現不好,反應變慢、效率降低、甚至頻頻出錯,長期下來,對公司營運絕對是一種傷害。而且,如果你因為兼職而常常遲到早退、請假頻繁,那更是會讓老闆對你的工作態度打上問號。
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的風險
這點非常重要!如果你的第二份工作是競爭對手,或是與你本職工作有業務相關性,那老闆會非常擔心你把公司的核心技術、客戶名單、經營策略、報價資訊等營業秘密帶到別家公司,甚至是直接去服務公司的競爭對手。這可是會讓公司蒙受巨大損失的,情節嚴重的話,可能還會涉及法律訴訟喔!
精力分散與專注度不足
除了影響實質工作表現,老闆也會擔心你心思不在本職工作上。如果你人在公司,心卻在想著第二份工作的排班、訂單、報告,那對公司的投入度當然會大打折扣。一個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降低,長期而言,也會影響團隊士氣和組織文化。
潛在的勞資爭議風險
當你打兩份工時,勞健保、工時計算、職災認定等問題都會變得複雜。萬一你發生職災,兩邊公司誰要負責?你的勞保投保級距怎麼算?這些都可能成為潛在的勞資糾紛點,對公司來說,增加了很多管理上的麻煩和風險。
決定打兩份工前,你必須釐清的關鍵問題 (清單)
所以說,想打兩份工不是不行,但你一定要做好功課,想清楚這些問題,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 仔細檢視現有勞動契約與公司規章:
- 合約裡有沒有明確的「競業禁止條款」?有沒有規定「禁止兼職」或「兼職需經公司同意」?
- 公司的員工手冊或工作規則裡,有沒有相關的規範?
- 如果有,先評估這些條款的合理性和潛在影響。如果對法律條文不太懂,找律師諮詢一下會更保險喔!
- 評估時間與精力分配:
- 你真的有足夠的時間和體力,同時兼顧兩份工作嗎?
- 兼職會不會影響到你的睡眠、休息和個人生活品質?長期下來是否能負荷?
- 你會不會因為兼職而常常遲到、早退、請假,進而影響本職工作?
- 了解第二份工作的性質:
- 第二份工作與你本職工作是否有「競爭關係」?這是最最核心的問題!
- 第二份工作是否會用到你本職公司「營業秘密」?例如客戶資料、技術文件等。
- 第二份工作是否可能損害你本職公司的形象或聲譽?例如你兼職的工作是傳播負面資訊或爭議性行業。
- 思考潛在的利益衝突:
- 你是否會利用本職工作的資源(例如公司電腦、網路、文具、甚至上班時間)去處理兼職事務?這絕對是公司的大忌!
- 你的兼職是否可能讓你同時服務兩邊有利益衝突的客戶?
- 財務與稅務規劃:
- 兼職所得會怎麼報稅?是薪資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這會影響你的扣繳憑單和年度綜合所得稅。
- 勞保、健保的投保問題要怎麼處理?是否會影響到你的權益?
兼職的法律與稅務眉角:勞保、健保、報稅全解析
打兩份工不只是工作內容要注意,後勤的勞保、健保、還有最重要的「報稅」問題,也是你不能忽略的重點啦!搞錯了可能影響到你的權益,甚至被追稅喔!
勞保:主投 vs. 加保
勞保,也就是勞工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原則上,只要是受僱的勞工,雇主就必須幫你投保。那如果你打兩份工,該怎麼辦呢?
- 原則:擇一投保,但高薪者為準。 勞保是不能重複加保的。一般來說,會以你「主要工作」(工時較長、薪資較高)的那間公司作為主要投保單位。
- 例外:部分工時勞工。 如果你是兩份工作都是部分工時(兼職),那兩邊雇主都應該幫你加保勞保。這時候,會將兩邊的投保薪資加起來計算,但最高不得超過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最高級距。
舉例來說,小花在A公司月薪25,000元,在B公司兼職月薪10,000元。
- 如果兩邊都是全職性質,那小花會選擇薪資較高的A公司投保勞保(25,000元級距)。
- 如果A公司是全職,B公司是部分工時,那A公司投保,B公司就不用幫小花投保勞保,但可能要幫小花保職災保險。
- 如果兩邊都是部分工時,那麼A公司會幫小花投保25,000元級距,B公司會幫小花投保10,000元級距,但勞保局在計算給付時,會將兩個薪資加總,以最高級距計算。
這部分比較複雜,因為勞保局有規定「勞工於二個以上單位從事工作者,應由各單位分別申報加保」,但投保薪資的計算仍以最高級距為限。簡單說,就是兩邊都要加保,但給付計算會有上限。最好的做法還是跟你的雇主或勞保局確認。
- 勞工職災保險: 這部分要注意!勞工職災保險是可以重複加保的,且給付不會因此重複。也就是說,如果你兩邊都有加職災保險,萬一發生職災,你就有兩份職災保險的保障,這對勞工是比較有利的喔!
健保:主要投保單位
全民健康保險就簡單多了,原則上就是「不能重複投保」。你只要選擇其中一個工作單位作為你的主要投保單位就好。健保署會根據你的工作性質、收入高低、身分別等優先順序來判斷你的主要投保單位。通常會以薪資較高、工作時間較長的那份工作為主。
如果你有兩份工作,兩邊都幫你保了健保,健保局會自動剔除重複的部分,並以薪資較高的那邊作為你的投保單位。多繳的保費,未來會退還給你。
勞健保投保單位優先順序參考:
序位 | 身分 | 說明 |
---|---|---|
1 | 受僱者 | 以主要工作單位投保 |
2 |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 在工會投保 |
3 | 低收入戶 | 由政府補助健保費 |
4 | 榮民及其眷屬 | 由榮民機構投保 |
5 | 其他(如義務役軍人) | 依相關規定投保 |
(此表為健保投保單位優先順序簡化參考,實際規定請依健保署公告為準)
報稅:綜合所得稅與兼職所得
這是很多打兩份工的朋友最容易忽略的!兼職所得當然也要報稅啊!而且這會影響到你的所得總額,進而影響你的稅率和需繳納的稅額。主要分為幾種情況:
- 兩份都是「薪資所得」: 如果你的兩份工作都是被雇主聘僱,領的是固定薪水,那兩邊公司都會發給你「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你在報稅時,要把兩份憑單的所得都合併申報。這可能會導致你的所得級距往上跳,稅率變高喔!
- 一份是「薪資所得」,一份是「執行業務所得」或「營利所得」:
- 執行業務所得: 例如你白天是上班族,晚上兼職接案做設計、寫程式、顧問諮詢等,通常是以「執行業務所得」來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必要費用,例如在家工作的水電網路費、設備折舊等。通常稅務上會有一個費用率可以適用。
- 營利所得: 如果你兼職是自己開網店、做代購,那就是「營利所得」。這類的所得計算方式又不同,通常需要核算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後的利潤。
不論是哪種,只要年度所得達一定金額,你都必須在隔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如果所得較高,雇主在發放薪資或酬勞時,可能還會預先扣繳稅款,發給你扣繳憑單。千萬不要以為公司沒幫你扣繳就不用報,這是你身為納稅義務人的責任喔!
建議: 如果你的兼職所得金額較大,或是收入型態比較複雜(例如同時有薪資、執行業務、營利所得),我會非常建議你找會計師或稅務專家諮詢一下,做好稅務規劃。有時候一些小技巧,就能合法省下不少稅金呢!
如何「合法且聰明」地兼職?實用建議
既然打兩份工不是「犯法」,但有這麼多眉角,那要怎麼做才能合法、聰明地兼職,又不會踩到雷呢?
溝通為上:是否該告知雇主?
這是個兩難的問題,也是很多人最頭痛的點!
- 如果你公司有明文禁止兼職或要求報備: 那你真的別鐵齒!乖乖去跟公司溝通、報備,並說明兼職的性質,證明不會影響到本職工作,也不會洩漏營業秘密。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你就得在「兼職」和「本職」之間做選擇了。畢竟白紙黑字寫著,真的鬧起來你理虧的機率比較大。
- 如果你公司沒有明文規定: 這時候就比較彈性了。
- 不告知: 很多人的選擇。畢竟下班時間是個人自由,只要不影響本職、不涉及競業、不利用公司資源,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未來被發現了,可能會讓公司覺得你「不老實」,信任感破裂。
- 告知: 如果你兼職的性質與本職完全不相關,或甚至能為本職工作帶來正面效益(例如你在公司是工程師,但下班兼職當健身教練,這會讓你的身體素質更好,甚至能帶給公司健康的風氣),那適度告知,反而能展現你的坦誠和多樣性。當然,前提是要你對公司文化有足夠了解,知道老闆和主管對這類事情的接受度。
我的經驗是,誠實通常是最好的策略,但也要看時機和對象。如果你兼職的性質非常敏感,或是公司文化比較保守、對兼職極度排斥,那在還沒確定之前,還是先低調一點吧!但一旦被發現,請務必誠懇解釋,避免硬碰硬。
時間管理與效率提升
這就考驗你的能力了!既然要打兩份工,時間絕對是最大的挑戰。你需要:
- 制定嚴格的時間表: 清楚規劃每份工作的工時、休息時間,甚至通勤時間。
- 提高工作效率: 在本職工作時間內,專心致志,提高效率,避免拖延,確保能準時完成任務,不把工作帶回家。
- 善用碎片時間: 利用午休、通勤時間處理一些簡單的兼職事務,但要避免影響本職。
- 確保足夠休息: 睡眠不足、過度疲勞絕對會影響兩邊的工作表現和身心健康。健康的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啊!
保持專業與界線
- 絕不利用公司資源: 嚴禁使用本職公司的電腦、網路、電話、文具、影印機等處理兼職事務。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一旦被抓到,很可能成為公司解僱你的正當理由。
- 絕不在上班時間處理兼職: 不要摸魚、滑手機、處理兼職訂單、回覆兼職訊息。這是對公司的不尊重,也是職業道德的底線。
- 避免利益衝突: 不要把本職公司的客戶引導到你的兼職業務,也不要把兼職業務的客戶帶到本職公司。保持清晰的業務界線。
- 謹言慎行: 在任何一個工作場合,都不要隨意談論另一份工作,尤其是不要抱怨、比較,這會讓人覺得你不夠專注。
萬一被發現了怎麼辦?應對策略
如果真的不小心被公司發現了,先別慌!
- 保持冷靜: 先了解公司為什麼會知道?他們掌握了多少資訊?
- 誠實面對: 如果沒有犯法,也沒有違反勞動契約,誠懇解釋你的兼職性質,強調你絕不會影響本職工作,也沒有損害公司利益。
- 展現績效: 用你平時的工作表現來證明,即使有兼職,你的本職工作也沒有受到影響,甚至表現依然出色。
- 討論解決方案: 如果公司有疑慮,嘗試提出解決方案,例如提供兼職合約證明不涉及競業,或是承諾未來會更注意時間管理。
- 如果真要處理,爭取權益: 如果公司執意要解僱你,務必確認解僱理由是否合法。如果是因為「競業禁止」或「重大影響本職工作」,公司必須提出具體證據。不合理的解僱,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爭取你的資遣費或其他合法權益。
常見問題與深度解答
如果我的勞動契約有禁止兼職條款,我還能打兩份工嗎?
這要看這個「禁止兼職條款」的合理性。如果條款沒有正當理由(例如兼職不會影響本職表現、不會洩漏營業秘密、不會造成利益衝突),或公司根本無法證明你的兼職會損害其利益,那這個條款就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合理」。
然而,如果你的兼職確實會影響到本職工作表現、涉及競業、洩漏營業秘密,或利用公司資源,那公司就有權利依據該條款來處理你,甚至解僱。因此,建議在簽約時就看清楚,或在決定兼職前諮詢法律專業人士,評估條款的有效性和潛在風險。最好的情況還是先跟公司溝通,取得同意。
兼職所得會影響到我的綜合所得稅嗎?怎麼申報比較好?
是的,兼職所得一定會影響你的綜合所得稅。在台灣,綜合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你的總所得越高,適用的稅率級距就可能越高。假設你本職年薪60萬,兼職又賺了30萬,那你的年度總所得就變成90萬,這可能會讓你從原本的5%稅率級距跳到12%或更高。
至於怎麼申報比較好?這取決於你的兼職所得性質:
- 薪資所得: 如果你的兼職也是受僱性質,領的是薪水,兩邊公司都會發給你薪資扣繳憑單。你只需要在每年5月報稅時,將兩份憑單的所得合併申報就好。這類所得扣除額較少,能做的節稅規劃有限。
- 執行業務所得: 如果你是接案、提供服務的兼職(例如翻譯、設計、講師、顧問),這屬於執行業務所得。這類所得在報稅時,可以扣除相關的「必要費用」。例如,如果你是SOHO族,在家工作的房租、水電、網路、設備折舊等,都可能可以列報費用。稅法會直接提供一個費用率(例如筆譯為20%,口譯為30%,設計業通常為20%)讓你扣除,你也可以選擇「核實申報」,也就是拿出所有相關費用的單據去扣除。通常所得不高時用費用率簡單,所得高則核實申報會比較省稅,但需要你完整保留單據。
由於綜合所得稅的計算比較複雜,涉及各種扣除額和稅率級距,如果你的兼職所得金額較大,或者有多種所得類型,強烈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他們可以幫你做最有利的稅務規劃,合法節稅喔!
我打兩份工,兩邊都需要幫我保勞保和健保嗎?
關於勞保和健保的規定略有不同:
- 勞保: 如果你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且兩個單位都適用《勞工保險條例》,原則上兩個單位都應該幫你申報加保勞保。不過,勞保的給付(例如傷病、生育、老年給付)在計算時,是依「最高投保薪資級距」來計算,並不會因為你保了兩份勞保就領兩份給付。但要注意的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可以重複加保的,如果兩邊都有保職災險,萬一發生職災,你可以向兩邊的職災保險申請給付,這對勞工更有保障!
- 健保: 健保就相對簡單多了,不能重複投保。你會以你的「主要工作」作為你的健保投保單位。健保署會根據薪資高低、工作時間長短等條件來判斷。如果你同時在兩間公司投保了健保,健保局會自動剔除重複的部分,以符合規定的單位作為你的主要投保單位,多繳的保費在未來會退還給你。你也可以主動跟薪資較高或較穩定的公司確認,讓他們作為你的健保主投單位。
總之,勞健保問題最好還是跟你的雇主或直接向勞保局、健保署確認,因為每個人的情況和雇主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兼職會不會影響到我的工作表現,甚至被公司解僱?
兼職確實有可能影響到你的工作表現,進而導致公司採取行動。雖然法律沒有禁止兼職,但雇主有權要求員工達到基本的工作效率和品質。
如果你的兼職造成了以下情況,公司是有理由對你採取行動的:
- 工作效率明顯降低: 頻繁出錯、任務無法按時完成、精神不濟。
- 經常遲到、早退、請假: 影響正常出勤和團隊運作。
- 利用公司資源處理兼職事務: 這涉及職業道德和公司財產使用問題。
- 洩漏公司營業秘密: 尤其當你的兼職與本職有競業關係時。
- 損害公司聲譽或利益: 例如你兼職的內容違法、或與公司價值觀嚴重衝突。
如果公司能證明你的兼職行為確實嚴重影響了本職工作,或者違反了勞動契約中的合理條款(如競業禁止),他們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懲戒性解僱)或第11條(預告解僱)來終止勞動契約。所以,如果你決定兼職,務必確保你的本職工作不受影響,保持高水準的表現,這是最好的自我保護。
如果第二份工作是接案形式,跟受僱有什麼不同?
接案形式(例如自由工作者、SOHO族)與受僱(被公司聘請為員工)最大的不同在於「法律關係」和「權利義務」。
- 法律關係: 受僱屬於「勞動契約」,受《勞動基準法》保障;接案通常是「承攬契約」或「委任契約」,屬於《民法》規範。
- 《勞基法》保障: 受僱員工有基本工資、工時限制、加班費、特休、資遣費、勞保、健保等勞基法保障。接案者則沒有這些保障。
- 稅務: 受僱薪資為「薪資所得」;接案所得通常為「執行業務所得」或「營利所得」,報稅方式和可扣除的費用不同,相對有更多節稅空間。
- 自由度: 接案者的工作時間、地點、方式通常更彈性、自主性更高,但相對地也需要自行承擔經營風險、開發客戶、處理發票和報稅等事務。
所以,如果你選擇接案兼職,雖然沒有《勞基法》的約束(這也代表沒有勞基法的保障),但相對地公司也比較難用「禁止兼職」或「競業禁止」來限制你,因為你不是他們的「員工」,而是提供服務的「合作夥伴」。不過,如果你的接案內容確實是利用了原公司的營業秘密,或與原公司有直接競爭關係,還是可能會有法律問題喔!這部分要特別小心。
公務人員或學校老師可以打兩份工嗎?
公務人員和公立學校老師(尤其是編制內老師)的兼職規定,比一般勞工嚴格很多!
- 公務人員: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公務人員原則上是禁止兼職的。除非是經服務機關許可的特定兼職,例如:
- 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 經奉准兼任教學、研究、學術或藝術活動。
- 或擔任非屬經常性、固定性且與本職無關的職務,但仍需報備。
嚴禁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營利,或從事與職務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之業務。違反者會受到懲戒,嚴重可能被免職。
- 公立學校教師: 公立學校教師的兼職也受《公立學校教職員兼職處理原則》等規範,原則上禁止在外兼職或兼課,除非是學校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校外兼課、兼任與教學相關之職務、擔任顧問等,且需符合一定條件並經學校核准)。
所以,如果你是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老師,在考慮打兩份工之前,請務必先詳細了解並遵守相關的法規和學校內部規範,切勿貿然行事,以免影響你的職涯。
我的個人看法與總結
總的來說,「打兩份工」這件事,在台灣法律上確實不是犯法的行為,這給了很多人彈性去開創自己的斜槓人生,或是增加收入來改善生活。這是一個我很鼓勵的趨勢,畢竟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多一份技能、多一份收入來源,都能讓你更有安全感。
但就像前面提到的,這個「不犯法」可不是毫無限制的開放,它充滿了各式各樣的「眉角」。我認為,最核心的關鍵點在於「不影響本職」和「不損害雇主利益」這兩大原則。如果你能確保你的兼職行為,不會讓你的本職工作表現一落千丈,不會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競爭對手,也不會利用公司資源來為自己牟利,那你就已經站在相對安全的基礎上了。
再來,「誠實」雖然不總是萬靈丹,但通常是最能建立信任的基石。如果你決定兼職,而且兼職性質相對開放、不敏感,適度地向你的主管或公司報備,並說明你如何確保兼職不會影響本職,有時候反而能獲得諒解與支持,甚至展現你的多元能力。當然,這需要你對自己公司的文化和主管的個性有足夠的判斷。
最後,別忘了自身的權益和健康!勞健保、報稅這些細節一定要搞清楚,以免未來吃虧。同時,也要評估自己的身體負荷,別為了多賺點錢,反而把健康搞垮,那就得不償失了。畢竟,身體健康才是你繼續奮鬥的最大資本啊!
所以啦,想打兩份工,先問問自己、問問公司、問問專業人士,做好萬全準備,才能既賺到錢,又賺到經驗,還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不是很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