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者可以投票嗎保障身心障礙公民的選舉權益與無障礙投票指南
在台灣,每位成年公民都享有憲法賦予的選舉權,這當然也包含了視障者。他們不僅「可以」投票,國家更有責任提供必要的協助與無障礙環境,確保其投票權利得以順利行使,並保障投票秘密性。本文將深入探討視障者在台灣的投票權益、實際的投票方式與輔助措施,以及如何確保他們的選擇得以被尊重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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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者的投票權益:憲法保障的公民權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年滿20歲(自2023年起已修正為18歲)之國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皆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視障者作為公民的一份子,其投票權利與其他公民無異,且受到相關法律的保障。
「公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剝奪。」
這項基本原則確立了所有公民在選舉中的平等地位,國家不得因身體障礙而剝奪或限制其投票權利。
法律依據與保障
我國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公民投票法》等相關法規中,皆有條文旨在保障身心障礙人士的投票權益,並規範了投票所應提供的協助措施。這些法律明文規定了選務機關應提供必要的協助,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無障礙地進入投票所並完成投票。
- 選舉罷免法規: 確保在各類選舉中,視障者能獲得相應的投票輔助。
- 公民投票法: 特別針對公民投票案,考量提供點字或其他輔助措施的可能性。
- 無障礙環境相關法規: 規範公共設施,包括投票所,應具備無障礙設計。
視障者如何投票?詳細流程與輔助措施
為確保視障者能夠順利完成投票,選務機關會提供一系列的協助措施與無障礙設計。台灣目前最主要且最普及的協助方式如下:
1. 陪同家屬或選務人員協助投票
這是目前台灣視障者投票最普遍且有效的方式。視障選民可以選擇由下列人士陪同或協助投票:
- 指定家屬或朋友協助: 視障者可攜帶一位年滿18歲以上之家屬或親友(非候選人或助選員)進入投票所,協助其辨識選票內容並進行圈選。此方式能夠讓視障者在信任的人陪伴下,更自在地表達投票意願。
- 選務人員協助: 若無陪同人員,視障者可請求投票所的選務人員協助圈選。通常會由兩位選務人員共同協助,一位負責唸讀選票內容,另一位負責依照視障選民的指示進行圈選,以昭公信,並確保圈選內容完全符合選民意願。
無論是家屬、朋友或選務人員協助,都必須嚴格遵循視障選民的指示進行圈選,並遵守「秘密投票」的原則,絕不能干涉或誘導選民的選擇。
2. 無障礙環境的設置
投票所的選務工作人員會盡力提供無障礙的投票環境,以方便視障者及其他身心障礙人士:
- 友善動線規劃: 確保投票所入口至圈票處的通道平坦、寬敞、無障礙物,方便導盲犬、導盲杖或輪椅通行。必要時,選務人員會主動引導。
- 足夠的照明: 提供明亮的投票環境,對於有部分視力或弱視的選民有所幫助,使其能夠更清晰地辨識選票。
- 選票資訊提供: 選務人員會主動提供選票樣張供選民觸摸,或詳細唸讀選票上的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公民投票案主文、理由等資訊,確保視障選民充分了解投票內容。
部分投票所可能還會提供有聲的投票資訊,讓視障者透過聽覺獲取完整的候選人或議題資訊。
3. 特殊輔助工具(限特定選舉或公投)
雖然台灣目前尚未在所有選舉中全面推行盲人點字選票,但在特定公民投票或未來科技發展下,可能會導入更多元的輔助工具:
- 點字公民投票票具: 在一些公民投票中,曾試行提供點字公投票具。這是一種透明的點字模版,視障選民可將其覆蓋在公投票上,透過點字辨識選項並自行戳記,大幅提升了投票的自主性與秘密性。這項措施在某些公投中獲得了不錯的反響,未來有機會擴展至其他選舉。
- 放大鏡等輔具: 對於弱視或低視能的選民,投票所可能會備有放大鏡等輔具,協助其看清選票內容,自行圈選。
重要的是,所有這些措施都是為了確保視障者能夠在無壓力的情況下,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並在不受干涉的情況下完成投票。
確保投票秘密性與尊嚴
投票的秘密性是民主選舉的核心原則之一,對於視障者而言尤其重要。為了確保他們在接受協助的同時,其投票意向不被洩露,選務單位會嚴格遵守以下原則:
- 嚴禁干涉選民意願: 協助者(無論是家屬、朋友或選務人員)僅能依照視障選民的指示進行圈選,不得有任何勸誘、干涉或代為決定的行為。這點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違反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 保密義務: 協助投票的選務人員或陪同家屬,均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洩露選民的投票內容。他們會被明確告知這項義務,並承諾遵守。
- 獨立圈票環境: 即使有協助者,也應盡量在保持隱私的圈票處進行,避免他人窺視。選務人員會確保其他選民或監察員不會直接看到視障者的圈選內容。
這些措施旨在保障視障選民的投票權利,同時維護民主選舉的公平與公正性,讓每張選票都真正代表其主人的意志。
視障者投票前的準備與注意事項
為確保投票過程順暢,視障選民在投票日前可進行以下準備:
- 確認投票資格與地點: 收到選舉通知單後,確認自己是否具備投票資格,以及投票所的地址。若對地點不熟悉,可提前詢問或查詢無障礙交通資訊,甚至實地探訪。
- 了解候選人及政黨資訊: 透過廣播、電視新聞、網路讀屏軟體、有聲書、新聞剪報或親友協助閱讀等多元方式,充分了解各候選人或政黨的政見、背景與理念,做出明智選擇。
- 攜帶國民身分證: 這是投票的必備證件。請務必記得攜帶。
- 攜帶印章: 雖然近年來多數投票所已改為簽名或按指印,但為保險起見,仍建議攜帶印章以備不時之需。
- 考慮陪同人員: 事先決定是否需要家人或朋友陪同,並告知投票意向,以便屆時進行協助,減少在投票所的等待或溝通時間。
- 提早出門: 考慮到可能的交通時間或投票所動線,建議提早出門,避免時間壓力。
常見問題 (FAQ)
如何確保視障者投票的秘密性?
選務人員或陪同家屬在協助視障者投票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義務,僅依視障者指示圈選,不得干涉其意願,且不得向外洩露投票內容。投票過程應在隱蔽的圈票處進行,確保個人選擇不被窺視。
為何有些選舉沒有提供點字選票?
目前台灣尚未在所有選舉中全面推行點字選票,主要是因為不同選舉類型(例如公職人員選舉)的選票內容較為複雜,候選人眾多,難以統一製作成點字形式,且點字選票的製作成本與技術門檻相對較高。現階段主要仍以選務人員或家屬陪同協助為主。
視障者可以自己單獨投票嗎?
若視障者能自行辨識選票內容並完成圈選(例如透過點字公投票具,或本身有足夠的弱視視力),當然可以獨立完成投票。但若需要協助,則可請求選務人員或由符合規定的家屬陪同協助,以確保投票順利進行。
投票所會為視障者提供哪些無障礙服務?
投票所會盡力提供平坦的動線、足夠的照明,並有選務人員準備好唸讀選票內容、協助導引或依指示圈選。部分投票所也可能備有放大鏡等輔具,或提供點字公投票具(限公投)。
如果視障者對選務協助有疑慮,可以怎麼辦?
若視障者對選務人員的協助方式或投票過程有任何疑慮,應立即向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或監察員提出,尋求解決或更換協助人員。亦可向選委會或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反映,保障自身權益。
結論
視障者作為台灣公民的重要一份子,其投票權利不僅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障,更是民主社會健全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透過選務機關提供的多元協助措施,如陪同協助、無障礙環境等,視障者得以行使自己的公民權,為國家的未來投下神聖的一票。
我們應持續關注並推動更完善的無障礙投票制度,包括探索更普及的點字選票、無障礙語音投票機等創新技術,讓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平等、尊嚴且秘密的原則下,參與到民主進程之中,真正實現「票票等值,人人有權」的民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