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票幾趴:台灣營業稅、所得稅與相關費用的全面解析

開發票幾趴:台灣營業稅、所得稅與相關費用的全面解析

在台灣,無論是經營企業、提供服務,或是自由職業者,當您需要向客戶開立發票時,「開發票幾趴」絕對是您心中最常浮現的問題。這個看似簡單的疑問,實則牽涉到台灣稅法中多個層面的規範,包含營業稅、所得稅預扣繳,甚至可能涉及補充保費等。本文將以SEO編輯的專業視角,為您詳細解析開發票時需要考量的各種「趴數」,讓您對台灣的稅務體系有更清晰的理解,確保您的財務運作合規無虞。

台灣開發票的核心稅務:營業稅 (Business Tax / VAT)

首先,當我們談到「開發票幾趴」,最直接且最普遍的答案就是營業稅。營業稅是一種加值型銷售稅,由消費者最終負擔,但由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代為徵收並繳納給政府。

什麼是營業稅?

營業稅,又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是台灣最主要的消費稅之一。它對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行為課徵,稅基是銷售額。換句話說,當您向客戶開立發票時,除了收取商品或服務的本身價格(銷售額)外,還需要代徵一定比例的營業稅。

營業稅率是多少?

在台灣,營業稅的標準稅率是5%。這代表著,當您開立一張應稅發票時,除了商品或服務的未稅價格外,還需加上其5%的營業稅。

  • 標準稅率: 5% (適用於絕大多數的營業行為,例如零售、批發、餐飲、服務業等)。
  • 特種稅率: 針對特定的營業行業,如金融保險業、夜總會等特種飲食業,則有不同的稅率(例如2%、5%、15%或25%)。但對於一般企業或個人而言,最常見的就是5%。
  • 零稅率: 某些特定情況下適用零稅率,例如外銷貨物或提供與外銷有關的勞務。這表示銷售額仍需列入發票,但稅額為零。
  • 免稅: 某些特定交易或營業人可免徵營業稅,例如醫院、學校、農業產品的銷售等。免稅的交易不必開立統一發票,但可能仍需開立收據。

營業稅的計算方式

計算營業稅非常直觀:

應納營業稅額 = 銷售額 (未稅價格) × 營業稅率 (5%)

舉例來說,如果您提供一項服務,未稅價格是10,000元,那麼您需要開立的含稅發票金額就是:

  1. 未稅價格: 10,000 元
  2. 營業稅額: 10,000 元 × 5% = 500 元
  3. 含稅總價 (客戶支付金額): 10,000 元 + 500 元 = 10,500 元

這500元的營業稅,雖然是由客戶支付,但您作為營業人,有責任定期(通常是每兩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並繳納。

兩種開發票類型與營業稅

在台灣,主要有兩種統一發票類型:

  • 三聯式統一發票: 供有營業稅額扣抵資格的買受人使用。發票上會明確區分銷售額、營業稅額及總計金額。
  • 二聯式統一發票: 供一般消費者使用,發票上只顯示含稅總價,營業稅額已內含在價格中,不需另行標示。

無論是哪種發票,您開立發票時所計算的營業稅率(大部分情況下是5%)都是一致的。

開立發票時的另一考量:所得稅預扣繳 (Withholding Income Tax)

除了營業稅,某些情況下,當您的客戶是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且您提供的服務性質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特定所得類別時,您的客戶在支付款項給您之前,可能需要先行預扣一定比例的所得稅。這就是所謂的所得稅預扣繳

什麼是所得稅預扣繳?

所得稅預扣繳,是指所得的支付者(例如您的客戶),在支付款項給所得的取得者(您)時,按照稅法規定,先行從應支付的金額中扣取一部分款項,並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給國庫的行為。這部分被預扣的稅款,在您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以作為已繳納稅款進行抵扣。

哪些情況需要預扣繳?

對於開發票的實務操作而言,最常見需要預扣繳所得稅的類別是:

  • 執行業務所得: 如會計師、律師、建築師、設計師、醫師、程式設計師、口譯筆譯人員、顧問等提供專業服務的收入。預扣稅率通常為10%。
  • 薪資所得: 非屬經常僱傭關係的臨時性、兼職性工作報酬。
  • 稿費、版稅、演講鐘點費: 每次給付金額超過新台幣18,001元者,預扣稅率為10%。若每次給付金額不超過18,000元,則免予扣繳,但仍需申報。
  • 租金所得: 承租方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時,向個人支付的租金,預扣稅率為10%

請注意,所得稅預扣繳通常只適用於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支付款項給個人(或非營利事業)的情況。如果您的客戶也是一家公司(營利事業),則通常不適用所得稅預扣繳,除非是特殊規定。

預扣繳的計算與發票金額

當同時涉及營業稅和所得稅預扣繳時,情況會稍微複雜一點。預扣所得稅的基礎是含營業稅的總收入金額

假設您提供一項設計服務,未稅價格是10,000元,客戶為營利事業,且需要預扣執行業務所得。

  1. 未稅價格: 10,000 元
  2. 營業稅額: 10,000 元 × 5% = 500 元
  3. 含稅總價 (發票應開立金額): 10,000 元 + 500 元 = 10,500 元

此時,您的客戶在支付這10,500元時,會從中扣除10%的所得稅:

  1. 應預扣所得稅額: 10,500 元 × 10% = 1,050 元
  2. 客戶實際支付給您的金額: 10,500 元 – 1,050 元 = 9,450 元

這個1,050元的預扣稅款,客戶會在次月10日前繳納給國庫,並在隔年年初開立「扣繳憑單」給您,證明您已繳納了這筆稅款,供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抵扣。

重點提示: 營業稅是「外加」在銷售額上,由客戶支付給您,您再繳給國稅局;所得稅預扣繳是從「含稅總價」中「內扣」,由客戶代您繳給國稅局。兩者是不同的概念,但可能同時發生。

特殊情況與常見誤區

除了上述兩種最主要的「趴數」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和常見誤區需要釐清,以避免混淆。

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1%

在台灣,並非所有營業人都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對於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目前通常為新台幣20萬元)的小規模營業人,國稅局可能會核定其為「免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這類營業人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而是開立普通收據。

  • 稅率: 這類小規模營業人通常由國稅局查定營業額,並按1%的營業稅率(或特種行業0.5%)課徵。
  • 申報: 他們通常不需要自行計算和申報營業稅,而是由稅捐稽徵機關每季核發稅單繳納。
  • 與「開發票幾趴」的關聯: 雖然他們不開統一發票,但仍有「趴數」的稅務負擔。所以,當您看到小型店家提供的收據時,請理解他們也依法納稅,只是方式不同。

營業稅與營所稅的區別

許多人常將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混淆。

  • 營業稅: 是一種消費稅,針對銷售行為課徵,由客戶負擔,營業人代徵。稅率通常為5%。
  •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所稅): 是一種利潤稅,針對營利事業(公司)的「純益」課徵。稅率目前為20%(未分配盈餘另加徵5%)。這是公司在賺取利潤後,需要向政府繳納的稅款,與開立發票時向客戶收取的費用不同。當您開發票給客戶,收到款項後,這些收入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後的利潤,才需繳納營所稅。

補充保費的考量:2.11%

對於執行業務所得,除了所得稅預扣繳外,還可能涉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當單次給付的執行業務所得金額超過一定門檻(目前為新台幣2萬元)時,支付方(您的客戶)需另外扣取2.11%的補充保費,並繳納給健保署。這筆費用是從「給付總額」中扣除,與營業稅和所得稅預扣繳同時適用。

例如,您的設計服務費含稅總價是30,000元,且客戶需要預扣所得稅及補充保費:

  1. 含稅總價: 30,000 元
  2. 應預扣所得稅額: 30,000 元 × 10% = 3,000 元
  3. 應扣補充保費: 30,000 元 × 2.11% = 633 元
  4. 客戶實際支付給您的金額: 30,000 元 – 3,000 元 – 633 元 = 26,367 元

請注意,補充保費的課徵對象及方式相對複雜,建議在實際操作時,與您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確認。

如何正確計算與開立發票

掌握了各種「趴數」的原理後,實際操作時,您可以依循以下步驟:

  1. 確認銷售額: 首先確定您商品或服務的未稅價格。
  2. 計算營業稅: 依照5%的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並與未稅價格相加,得出含稅總價。這就是發票上「總計」的金額。
  3. 判斷是否需要預扣所得稅:
    • 判斷您的客戶是否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
    • 判斷您提供的服務或商品是否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應扣繳所得類別(例如執行業務所得、租金、稿費等)。
    • 若符合,則告知客戶需要預扣所得稅,並告知含稅總價,讓客戶依規定扣繳。
  4. 判斷是否需要扣繳補充保費:
    • 若屬執行業務所得,且單次給付金額超過2萬元門檻,請提醒客戶亦需扣繳補充保費。
  5. 發票開立:
    • 如果是一般公司行號,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明確列出銷售額、營業稅額及總計。
    • 如果是一般消費者,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顯示含稅總價即可。
  6. 款項收取與憑證:
    • 若有預扣繳,客戶會支付扣除稅款後的金額給您,並開立「扣繳憑單」給您。
    • 若有扣繳補充保費,客戶也會開立「繳費證明」給您。

現在電子發票已經非常普及,許多會計軟體和電子發票平台都能協助您自動計算這些稅額,大幅降低人工計算的錯誤率。

結論

「開發票幾趴」這個問題,涵蓋了台灣稅務體系中最重要的兩個環節:營業稅(5%為主流)和所得稅預扣繳(常見10%),以及特定情況下的補充保費(2.11%)和針對小規模營業人的1%查定稅率。理解這些不同的「趴數」及其適用情境,對於確保您的企業或個人財務合規至關重要。

稅務法規複雜且可能隨時變動,建議您定期關注財政部和國稅局的最新公告。若有任何疑問或遇到複雜的交易情況,務必尋求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協助,他們能提供最精確的建議,避免潛在的稅務風險,讓您的營運更加順遂。

常見問題 (FAQ)

Q1: 如何判斷我的交易需要開發票還是收據?

A1: 主要取決於您的營業人身份。如果您是已向國稅局登記並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的營利事業,則無論交易金額大小,原則上都應開立統一發票。如果您是經國稅局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則應開立普通收據。判斷標準通常是每月銷售額是否超過20萬元。

Q2: 為何有時候我的發票金額是5%營業稅,但實際收到錢卻少了10%?

A2: 這很可能是因為您的交易除了5%的營業稅外,還同時被客戶預扣了10%的所得稅。這通常發生在您提供「執行業務所得」(如設計、顧問、寫作等專業服務)給「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客戶時。客戶會從您開立的含稅總價中扣除10%所得稅,並將這筆稅款代您繳給國稅局,同時開立扣繳憑單給您,供您年度報稅時抵扣。

Q3: 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是否就不用繳稅了?

A3: 不是的。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雖然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但仍需依法繳納營業稅。這類店家通常由國稅局查定每月營業額,並按1%的營業稅率(或特種行業0.5%)課徵。國稅局會定期(通常每季)寄發稅單,店家只需按期繳納即可,無需自行計算或申報。

Q4: 開立電子發票和傳統紙本發票在稅務上有什麼不同?

A4: 在稅務意義上,電子發票和傳統紙本發票是完全相同的,它們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並適用相同的營業稅率(大部分情況為5%)。兩者主要的差異在於:電子發票採用數位形式,具備環保、節省列印與寄送成本、方便存取與查詢、自動對獎等優點。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發票,其背後的稅務計算邏輯都是一致的。

開發票幾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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