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偷跑罰多少:雇主與外籍勞工的法律責任、申報流程與影響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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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偷跑罰多少?深入解析雇主與外籍勞工的法律責任、申報流程與後續影響
當您聘僱的外籍勞工突然失去聯繫,行蹤不明時,身為雇主的您,除了擔心、焦慮之外,最關心的莫過於「外勞偷跑罰多少?」這個問題。這不僅牽涉到法律責任與可能的罰鍰,更直接影響到您未來聘僱外籍勞工的權益。本文將從雇主與外籍勞工兩個面向,深入剖析外勞行蹤不明(俗稱「偷跑」)所衍生的法律責任、應對流程,以及對雙方造成的影響,幫助您釐清所有疑慮。
雇主責任與罰則:非法聘僱的嚴重後果
在台灣,聘僱外籍勞工有嚴格的法規限制。一旦您聘僱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而您未依法通報,或是雇主本身有任何非法聘僱或容留外籍勞工的行為,都將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與高額罰鍰。
未經許可聘僱或容留:最常見的違法行為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以及第57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這兩條是規範雇主責任的核心條文。
因此,當您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後,若您未在法定期限內通報,或是知情卻容留該名行蹤不明的外勞在原處工作,甚至將其轉介給他人工作,皆屬違法行為。此外,若雇主一開始就聘僱未經許可的外籍人士工作(例如觀光簽證逾期滯留的外國人,或從其他地方逃逸的外籍勞工),無論其是否為您原先合法申請的外勞,都將直接觸犯這些規定。
罰鍰金額:明確數字與法源
針對雇主非法聘僱或容留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就業服務法》第63條第1項有明確的罰則:「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罰鍰金額:最低新台幣15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75萬元。這是一筆相當沉重的負擔。
- 再犯加重:如果在五年內再次發生類似的違法行為,不僅罰鍰上限提高,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
- 按人頭計算:請注意,這項罰鍰是「按人頭」計算的。若您同時非法聘僱或容留多名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罰鍰將會累加,例如非法聘僱兩名,罰鍰就是最低30萬元。
這項規定旨在遏止非法仲介與非法聘僱,保護合法勞動市場秩序,並對雇主課以嚴格的責任。
其他連帶責任與影響
- 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一旦雇主被查獲有非法聘僱或容留行蹤不明外勞的行為,勞動部除了罰款外,還可能廢止其現有的外籍勞工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讓您無法繼續聘僱外勞。
- 管制未來聘僱資格:被廢止許可的雇主,在一定期間內(通常為2年)不得再申請聘僱外籍勞工。這對於高度依賴外勞的產業或家庭來說,將是極大的打擊。
- 社會形象與法律訴訟:被查獲非法行為,不僅損害雇主的社會形象,還可能牽涉到更複雜的法律訴訟,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
- 追繳就業安定費:若雇主有非法容留行為,可能還會被追繳外勞在非法居留期間未繳納的就業安定費。
外籍勞工「偷跑」後的法律後果
對於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本身,其所面臨的法律後果同樣嚴重,絕非「跑了就沒事」。
非法居留與遣返
外籍勞工「偷跑」後,其原有的工作許可與居留許可隨即失效。此時,他們在台灣的居留身份即轉為「非法居留」。一旦被查獲,無論是在工作場所、租屋處或公共場合,移民署都會依法將其逮捕並進行遣返作業。遣返是強制性的,且在遣返前可能需暫時收容。
管制入境的年限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規定,因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被強制出國者,管制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入國。目前對於行蹤不明被查獲遣返的外籍勞工,管制再入國的期限通常為三年。
這意味著,被遣返的外籍勞工在未來三年內,將無法再合法申請來台工作或以任何名義入境台灣。對於許多希望來台灣賺取較高薪資改善家庭經濟狀況的外籍勞工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懲罰。
其他潛在法律責任
- 逾期罰鍰:如果行蹤不明的外勞在被查獲時已經逾期居留,可能會被處以逾期居留罰鍰,金額從新台幣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
- 刑事責任:若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在逃跑期間,有從事詐騙、竊盜、販毒等其他犯罪行為,將依法受到台灣刑事法律的制裁,除了遣返外,還可能面臨刑責。
外勞偷跑後的雇主應對:合法申報流程與注意事項
了解罰則後,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在第一時間正確應對,避免觸法並保護自身權益。及時且正確的通報,是雇主免除非法聘僱責任的關鍵。
發現外勞行蹤不明時的第一時間處理
當您發現外籍勞工突然失去聯繫,且無法合理判斷其去向時,應立即採取以下步驟:
- 確認行蹤:嘗試聯繫外勞本人、其在台友人、仲介公司等,確認是否僅為暫時性失聯或誤會。
- 蒐集證據:記錄外勞失聯的時間、最後出現的地點、聯絡狀況、是否有攜帶行李等,作為後續通報的證據。
- 通知仲介公司:立即通知您的合法仲介公司,請他們協助處理。
向主管機關通報的時限與程序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載明事由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這條規定明確了雇主的通報義務與時間限制:
- 通報時限:自外籍勞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日起,雇主必須在三日內完成通報。這裡的「三日」是指工作日,不含假日。但為求保險,建議越早通報越好。
- 通報機關:
- 當地主管機關:指外籍勞工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 入出國管理機關:指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 警察機關:指當地轄區警察局或派出所。
- 通報方式: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通常會填寫各機關制定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通報單」或相關申請書。建議透過郵寄掛號或親自送件並取得收執聯,以留下憑證。
重要提醒:切勿心存僥倖,以為不通報就沒事。只要外勞行蹤不明,您就必須主動通報,才能免除非法容留的法律責任。逾期通報同樣可能面臨罰則。
應備文件與注意事項
通報時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文件(請依各機關要求為主):
- 外籍勞工行蹤不明通報單(向仲介或相關單位索取,或上網下載)
- 雇主身份證影本(法人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外籍勞工護照及居留證影本
- 聘僱許可函影本
- 與仲介公司的委託服務契約影本(如適用)
- 其他佐證資料(如請假單、曠職證明等)
注意事項:
- 通報前請務必確認所有資訊正確無誤。
- 保留所有通報的證明文件,例如掛號郵件收執聯、送件收執聯等,以備日後查核。
- 通報後,該名外籍勞工的聘僱許可會自動失效。
- 如果外籍勞工在通報後又自行返家,雇主仍需立即向上述三機關撤銷通報。
對雇主未來聘僱權益的影響
儘管雇主依法通報了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但仍會對其未來的聘僱權益造成一定的影響:
- 等待期:在通報外勞行蹤不明後,雇主需要等待一段時間(通常為6個月,但不同行業別可能略有差異,例如製造業需等待6個月,家庭看護工則多半免等待)才能再次申請新的外籍勞工。這段時間是為了讓相關單位有時間進行查緝,也讓雇主有機會檢視管理方式。
- 配額佔用:在等待期內,該名行蹤不明的外勞名額仍然會佔用您的總聘僱配額,直到新的外勞核准或等待期滿。
預防勝於治療:降低外勞行蹤不明風險的建議
雖然本文主要討論「外勞偷跑罰多少」,但最好的方式是預防事件發生。以下是一些建議,幫助雇主降低外勞行蹤不明的風險:
- 建立良好溝通管道:定期與外籍勞工溝通,關心他們的生活與工作狀況,了解他們的需求與困境。
- 提供合法友善環境:確保外勞薪資、工時、休假、住宿等符合勞動法令規定,避免勞資爭議。
- 協助適應生活:協助外勞適應台灣的生活環境與文化,提供必要的協助(如就醫、採買、休閒等)。
- 慎選仲介公司:選擇合法、信譽良好、服務完善的仲介公司,他們能提供專業的支援與協助。
- 保持警覺:若發現外勞有異常行為,如情緒低落、頻繁借錢、結交不明人士、索要護照等,應提高警覺並及時介入了解。
總之,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對雇主而言是嚴重的挑戰。了解「外勞偷跑罰多少」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在發現問題時,應立即依法通報,並了解其後續的法律責任與權益影響。唯有合法且妥善的應對,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與法律風險。
常見問題(FAQ)
如何判斷外勞是否真的「偷跑」了?
判斷外勞是否「偷跑」的標準是「連續曠職三日且失去聯繫」。這表示外勞未經請假、未告知去向,且您無法透過任何方式(電話、訊息、仲介、友人)與其取得聯繫,持續三天以上。此時,您就應啟動通報程序。
為何雇主不申報外勞行蹤不明會有嚴重後果?
雇主不申報外勞行蹤不明,會被視為「非法容留」或「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勞。根據《就業服務法》,這將導致最低新台幣15萬元至最高75萬元的罰鍰,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並被廢止聘僱許可,未來也無法再申請外籍勞工。政府希望透過嚴格的法規,促使雇主在第一時間通報,以利相關單位查緝行蹤不明外勞,維護勞動市場秩序。
被通報行蹤不明的外勞,還能回台灣工作嗎?
被通報行蹤不明並經查獲遣返的外籍勞工,依規定通常會被管制三年內不得再入國。這意味著在三年管制期滿前,他們無法再合法申請來台灣工作。即使管制期滿,其過去的違規紀錄也可能影響未來再次申請的核准機率。
雇主通報外勞行蹤不明後,多久才能申請新的外勞?
一般而言,雇主依法通報外勞行蹤不明後,需等待約6個月的期滿才能重新申請新的外籍勞工。然而,針對家庭看護工,勞動部通常會依個案情況,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如經查證確有照顧需求且無雇主過失),有機會免除等待期,以避免影響被照顧者的權益。建議在通報後向您的仲介公司或勞動部詢問最新規定。
如果外勞是因受到虐待或不當對待而逃跑,法律責任會不同嗎?
是的,如果外勞是因受到雇主虐待、剝削或不當對待而逃跑,情況會有所不同。此時,雇主將面臨《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的調查與懲處,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即便外勞行蹤不明,若其為受害者,政府會優先保障其人權,並追究雇主的法律責任,罰則會比單純的非法聘僱更加嚴重。外勞若有遭受虐待情形,應鼓勵其向勞動部、移民署或庇護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