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上班有雙薪嗎 – 台灣勞工權益與薪資計算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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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上班薪資權益解析:您是否有雙倍薪水?
每年的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這不僅是國家重要的慶典,對於廣大的勞工朋友來說,它更是一個具有法定意義的「休假日」。隨著假期的到來,許多勞工心中都會浮現一個疑問:「國慶日如果被公司要求上班,薪水會是雙倍嗎?」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在《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的規範下,其背後涉及的薪資計算原則卻比想像中來得複雜。
本篇文章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國慶日上班的薪資權益,包括法定休假日的薪資計算方式、補休的選擇、國慶日遇到例假或休息日的情況,以及雇主應盡的義務與勞工的申訴管道,確保您的辛勞獲得應有的回報。
國慶日:法定休假日的工作薪資計算原則
首先,要釐清的是,國慶日確實被政府指定為「國定假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的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因此,國慶日屬於勞工應當休假的法定休假日。
依據《勞動基準法》的規範
《勞動基準法》第39條明確規定:「勞工於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這裡的「加倍發給」並非指總共兩倍薪水,而是指除了原本的當日工資外,雇主還需要「額外加發一日工資」。也就是說,您當日出勤的總工資會是平日工資的兩倍(本薪+加發一日薪)。
舉例說明:
假設您的日薪是新台幣1,200元。
- 如果您在國慶日休假,公司仍需支付您當天的薪水1,200元(因為是法定有薪假)。
- 如果您在國慶日上班,公司除了支付您原本當天的薪水1,200元外,還需「額外加發」您一天的薪水1,200元。因此,您當日出勤的總薪資為 1,200元(本薪) + 1,200元(加發) = 2,400元。
這就是《勞基法》所稱的「加倍發給」概念。
國慶日上班的「雙薪」究竟怎麼算?
為了更具體地說明,我們將從不同情境來解析國慶日出勤的薪資計算方式。
法定休假日出勤薪資計算方式 (國慶日適用)
當雇主因為業務需求,在國慶日當天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時,必須依照下列原則支付薪資:
計算公式:
國慶日出勤薪資 = 當日原有薪資(已含在月薪中) + 額外加發一日工資
這表示,即便您是月薪制勞工,國慶日當天薪水已經包含在您的月薪當中,但只要您出勤,雇主就必須再「加發」您一天的工資。
補休 (Compensatory Leave) 的選擇
除了加發工資外,勞資雙方也可以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選擇「補休」取代加發工資。這項規定是為了讓勞工有更彈性的選擇權。
- 需經勞工同意: 雇主不得單方面強制勞工選擇補休,必須獲得勞工的同意。
- 補休期限: 補休應在勞工出勤日起算六個月內休畢。
- 未休畢處理: 若勞工未在期限內休畢補休,或契約終止而未休畢者,雇主仍應依原定工資加成發給工資。也就是說,原本應給的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費)還是要支付。
國慶日若遇例假或休息日,薪資如何計算?
國慶日是固定日期,但如果它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情況就會變得稍微複雜一些,這涉及到《勞基法》第37條第2項的「逢例假或休息日應補假」規定。
1. 國慶日遇到「例假」(通常是每週固定一天,例如週日)
- 處理方式: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國定假日遇到勞工的「例假」時,應在國慶日之後的最近一個工作日補假一天。
- 當天出勤: 勞工通常不得在例假出勤。只有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雇主才可要求勞工在例假出勤,且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需於事後補假,同時於24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 補假當天出勤: 如果勞工在補假當天出勤,該日應依《勞基法》「休息日」的加班費率計算(請見下方說明)。
2. 國慶日遇到「休息日」(通常是每週固定一天,例如週六)
- 處理方式: 國定假日遇到「休息日」時,也應在國慶日之後的最近一個工作日補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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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出勤: 如果勞工在國慶日(因逢休息日而移假)當天出勤,其薪資計算方式應依《勞基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費」的規定計算,而不是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發一日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前2小時:加給原工資之1又1/3(約1.33倍)。
- 第3小時至第8小時:加給原工資之1又2/3(約1.66倍)。
- 第9小時至第12小時:加給原工資之2又2/3(約2.66倍)。
- 補假當天出勤: 如果勞工在補假當天出勤,該日則視為「國定假日」出勤,薪資應依「加發一日工資」的原則計算。
重要提醒:
當國慶日遇到您的例假或休息日時,補假才是您的權益。如果您在「補假當天」出勤,薪資計算方式會回到該假別的規範。因此,務必確認您的休假與出勤日期!
雇主應盡的義務與勞工的權益保障
為了確保勞工權益,雇主在國慶日出勤安排上,有其應盡的義務:
事前協商與告知
雇主應事先與勞工協商並徵得同意,方可要求勞工在國慶日出勤。同時,應明確告知薪資計算方式或補休方案。
薪資與補假明細化
薪資單上應清楚載明國慶日出勤的加給項目與金額。若選擇補休,也應有明確的紀錄,包括補休期限、時數及未使用時數之工資計算方式。
未依法給付的罰則
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國慶日出勤的薪資加給,或未給予補假,將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可能面臨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應限期給付。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加重罰鍰。
誰不適用國慶日薪資加倍的規定?
《勞基法》的規範適用於大部分受雇勞工,但仍有少數特殊情況或行業別可能不完全適用法定休假日的薪資加倍規定:
- 責任制勞工: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責任制工作者,其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可由勞資雙方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勞基法》部分條文之限制。但這並不代表完全沒有假日出勤的補償,仍需視個別約定而定,且必須在報備核准的範圍內。
- 已約定工資內含假日工資者: 少部分特殊職務或薪資結構,可能已將假日出勤工資含在基本工資內。但此類約定需符合特定要件,且雇主必須證明薪資已足額包含所有法定假日工資,否則仍有違法之虞。
- 非《勞基法》適用對象: 例如依公務人員法規、教師法規等任用之人員,其權益依其所屬法規規定。
勞工權益受損時的申訴管道
如果您是勞工,在國慶日出勤後,發現雇主未依照《勞動基準法》給付應得的薪資或補休,您可以循以下管道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 勞動部申訴專線或線上申訴: 勞動部提供申訴專線與線上申訴平台,勞工可匿名或具名提出申訴。
- 各縣市勞工局(處)或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或勞務提供地的縣市勞工局(處)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勞資爭議。
-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透過各縣市勞工局的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協助勞資雙方達成共識。
- 向法院提起訴訟: 若調解不成或爭議金額較大,最終可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應得的工資。
在申訴前,建議勞工盡可能保留相關證據,例如班表、打卡紀錄、薪資明細、對話紀錄(例如與主管討論出勤的訊息),以便提供給主管機關或調解委員參考。
常見問題 (FAQ)
如何確認國慶日是否為我的法定休假日?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是內政部所定的應放假之紀念日,屬於所有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的法定休假日。您可查閱勞動部每年公布的「國定假日一覽表」確認。
為何國慶日上班不是「真正的雙倍」薪水?
這是因為《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的「加倍發給」是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額外加發一日工資」。您的月薪已包含當日薪水,所以當您出勤時,公司再多給您一天的薪水,總計是您平日日薪的兩倍,而非您已經拿到的月薪再乘以二。
如果雇主只給我補休,不給加班費,合法嗎?
不合法。雇主單方面強制給予補休而不支付加班費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補休必須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實施,且未休畢的補休仍應依規定折算工資給付。
國慶日當天排休,還能補假或領錢嗎?
若國慶日當天是您原本就安排好的「特休」(特別休假),則當日仍是特休,不會有額外的國定假日加倍工資或補假。因為特休的性質與國定假日不同,兩者不能混淆。但如果您是在國慶日當天休假,但這天並非您的例假、休息日或特休,而是依國定假日放假,那麼您自然不用出勤,也無需討論薪資加倍問題。
國慶日遇到週六日,我的權益會受影響嗎?
會受到影響,但您的休假權益不會因此消失。
- 如果國慶日遇到您的「例假」(如週日),依規定雇主必須在其他工作日補假一天給您。
- 如果國慶日遇到您的「休息日」(如週六),依規定雇主也必須在其他工作日補假一天給您。
重點是會有「補假」,若您在補假當天又被要求出勤,其薪資計算方式會依補假的性質(例假或休息日)而異,詳見前述文章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