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可以兼課嗎?深入解析留停期間兼職兼課的法律、權益與注意事項

前言:留職停薪期間,是否能另尋職涯發展?

在職場生涯中,
「留職停薪」是一個常見的選項,
無論是為了育兒、進修、侍親,
抑或是因公傷病需要休養,
它都為員工提供了一個暫時脫離工作崗位,
以處理個人事務的彈性空間。
然而,當我們暫時放下原本的工作,
許多人可能會面臨經濟壓力,
或是考量到維持專業技能、
探索其他職涯可能的需求,
進而產生一個疑問:
「留職停薪可以兼課嗎?」
這個問題不僅關乎個人權益,
更涉及勞動法規、公司規定,
甚至職業道德的複雜層面。
本文將深入探討留職停薪期間兼職兼課的各種面向,
從法律依據到實際操作的注意事項,
幫助您在做出決定前,
充分了解潛在的機會與風險,
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並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一、何謂留職停薪?了解其本質與常見類型

什麼是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顧名思義,
是指員工與雇主之間的勞動契約關係暫時中止,
員工暫停提供勞務,
雇主也暫停給付薪資。
然而,這並非勞動契約的終止,
而是一種「暫停履行」狀態。
在留職停薪期間,
員工通常保留復職的權利,
待留停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後,
可申請返回原職務或相當職務。
其目的通常是為了協助員工處理特定生活或個人發展需求,
同時保留其職位,
體現雇主人性化管理的一面。

常見的留職停薪類型

在台灣,留職停薪的類型多元,最常見的包括:

  • 育嬰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子女滿三歲為止,但不得逾二年。
  • 侍親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為照護家庭成員,得申請侍親留職停薪,但通常需有特殊且正當理由,並經雇主同意。
  • 進修留職停薪:為提升專業技能或學歷而申請的留職停薪,通常依公司內部規章或勞雇雙方協商而定。
  • 因病或因公傷病留職停薪:員工因非職災傷病逾一般病假、事假等額度,或因職災需要長期療養,經雇主同意給予的留職停薪。
  • 借調或奉派參加國際組織:受政府或事業單位指派,借調至其他機關或參加國際組織工作。
  • 入營服役留職停薪:依《兵役法》等相關規定,男性員工入營服役期間得申請留職停薪。

不同類型的留職停薪,
其法源依據、權利義務,
以及對兼職的限制程度都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探討兼職兼課的可能性時,
首先必須釐清自身留職停薪的具體原因與類型。

二、留職停薪期間兼職兼課的法律基礎與限制

要回答「留職停薪可以兼課嗎」這個問題,
核心關鍵在於了解勞動契約的本質
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

勞動法規的一般原則:忠誠義務

儘管留職停薪期間勞動契約的履行暫停,
但勞雇關係本身並未終止。
這意味著,員工對於原雇主仍然存在
「忠誠義務」「保密義務」
忠誠義務要求員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不得從事與原雇主有利益衝突、
或有損害原雇主利益的行為。
雖然留職停薪期間不需提供勞務,
但若兼職活動與原雇主有競業關係,
或可能洩漏原雇主機密,
則即便在留停期間,
仍可能構成違約行為,
甚至引發法律糾紛。

勞動基準法對於留職停薪期間的兼職並無直接明文禁止,但雇主可依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對員工的兼職行為進行合理規範。然而,這些規範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需具有正當目的。

契約約定與競業禁止

大多數公司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
都會包含員工兼職的相關規定。
這些規定可能包括:

  1. 全面禁止兼職:少數公司可能基於保密、競業或職責忠誠等考量,全面禁止員工在外兼職,無論是否在留職停薪期間。
  2. 需經公司同意:最常見的規定是,員工若欲兼職,需事先向公司報備並取得書面同意。這種情況下,公司會評估兼職的性質、時間,以及是否與公司業務產生衝突等。
  3. 禁止競業兼職:明確禁止員工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一定期限內,從事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工作。即使在留職停薪期間,若兼職屬於競業行為,也可能被視為違反契約。

因此,在考慮兼課前,
務必仔細審閱您與原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
以及公司的員工手冊或工作規則。

若有模糊不清之處,
應主動向公司人資部門詢問確認。

公務人員與教師的特別規定

對於公務人員或學校教師而言,
其兼職兼課的規定則更為嚴格且明確,
與一般私人企業員工有顯著差異:

  • 公務人員: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公務員兼職、兼課、兼職機關或團體,或擔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留職停薪期間,原則上亦受此限制。例外情況如為育嬰留職停薪,若有經濟困難,經服務機關同意得從事與留職停薪事由不衝突之非營利性質兼職。
  • 教師:公立學校教師的兼職兼課亦受相關法規(如《教師法》、《公立學校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嚴格規範。教師於留職停薪期間若欲兼課,通常需經學校及主管機關核准,且兼課內容不得影響學校正常運作或有損教師形象。

因此,如果您是公務人員或教師,
在考慮留職停薪期間兼課時,
務必詳閱相關公務人員法規或教育法規,
並向所屬機關或學校人事單位諮詢,
切勿擅自為之,以免觸法受罰。

三、各種留職停薪類型下的兼職兼課分析

不同原因的留職停薪,
其兼職兼課的合理性與可行性也有所差異。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育嬰留職停薪的主要目的,
是讓父母能專心照顧幼兒,
促進家庭和諧。
從法律精神上,
若在育嬰留停期間從事全職或固定工時的兼職,
可能會被質疑其留停的真實目的。
然而,現實生活中,
許多家庭在育嬰期間面臨經濟壓力,
或有利用碎片時間賺取額外收入的需求。

一般來說,若只是從事:

  • 彈性工時的、非固定性質的兼職(例如:網路接案、撰稿、線上教學、代購等)。
  • 與原公司業務不衝突、無競業關係的工作。
  • 不會影響育兒主要職責的輕度工作。

且事先與原雇主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
通常較不容易產生爭議。
但若您是公務人員或教師,
育嬰留停期間的兼職仍受限於前述法規,
一般僅限於非營利性質或經核准的特定行為。

進修或侍親留職停薪期間

進修留職停薪的目的在於學習與提升自我,
侍親留職停薪的目的在於照顧親屬。
如果兼職活動會嚴重排擠到進修或照顧的時間,
甚至與留停目的相悖,
則可能被雇主認為違反留停初衷,
進而產生爭議。
例如,若以全職性質的兼課取代進修,
則其合理性會大打折扣。
因此,此類留停期間若要兼職兼課,
應確保其性質不會與留停目的產生明顯衝突,
且仍應以事前溝通與取得同意為最佳策略。

因傷病或職災留職停薪期間

這是最為敏感且限制最嚴格的類型。
因傷病或職災而留職停薪,
其主要目的在於讓員工能夠專心休養、恢復健康。
如果在留停期間從事兼職兼課,
尤其該工作需要體力、精神消耗,
或與原傷病性質相關,
則可能被原雇主質疑您傷病的真實性,
甚至可能影響您的復職權利、
或被認定為詐領保險金等行為。

強烈建議在此類留停期間,
應避免任何形式的兼職兼課,
專心養病。

若確有特殊且非不得已的經濟壓力,
也應與雇主和醫生充分溝通,
並取得書面同意,
且兼職內容應確保不影響康復進度。

四、兼職兼課的潛在風險與應對策略

未經妥善規劃與溝通的留職停薪期間兼職兼課,
可能帶來多重風險,
嚴重者甚至會導致與原雇主關係破裂、
甚至失去工作。
了解這些風險並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至關重要。

風險一:違反公司規定與契約

如前所述,
若您的兼職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勞動契約、
工作規則或競業禁止條款,
原雇主有權對您採取紀律處分,
輕則警告、記過,
重則可能以「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為由,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甚至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這將導致您失去復職權利,
甚至無法領取資遣費。

風險二:影響勞保、健保等權益

留職停薪期間,
原雇主通常會停止為員工投保勞保、
就保、健保,
或僅代為辦理繼續加保(費用需自付)。
若您在兼職單位加保勞保,
可能會產生重複加保或與原投保單位衝突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
如果兼職行為被認定為與留停目的不符,
甚至被懷疑有詐領保險給付之嫌,
可能會影響您領取育嬰津貼、
傷病給付等相關權益。

風險三:道德與觀感問題

即使沒有直接違反法律或公司規定,
未經報備的兼職行為也可能引起原雇主、
同事的不滿與質疑。
例如,申請育嬰留停卻被發現在其他地方全職工作,
這會讓公司質疑您的誠信與留停理由的真實性,
影響未來回任的機會,
甚至在業界留下不良印象。

應對策略:事前溝通與取得書面同意

化解上述風險的最佳且幾乎是唯一的策略,
就是「透明化」「事前溝通」
在決定兼職兼課前,請務必:

  1. 仔細檢閱您的勞動契約與公司內部規章:
    了解公司對於留職停薪期間兼職的具體規定。
  2. 主動與公司人資部門或您的直屬主管進行溝通:
    坦誠說明您兼職兼課的理由、性質、時間,
    並強調其不會影響您的復職意願、
    不會與原公司產生競業關係,
    且不會洩漏任何商業機密。
  3. 爭取取得公司的書面同意:
    這是最重要的步驟。
    口頭同意可能不足以作為保障。
    一封正式的書面文件,
    明確載明公司同意您在留職停薪期間從事何種兼職,
    將是您未來面對任何爭議時最有力的證據。
    若公司明確表示不同意,
    則應審慎考慮是否放棄兼職,
    或尋求法律諮詢。

五、如何合法且安心地兼職兼課?實務建議

如果您在權衡利弊後,
仍希望在留職停薪期間兼職兼課,
以下是一些實務上的建議,
幫助您合法且安心地進行:

1. 仔細審閱原公司勞動契約與相關規定

  • 這是第一步且最關鍵的一步。
    您的勞動契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員工手冊,
    通常會有關於兼職、競業禁止的詳細條款。
    特別留意是否有針對「留職停薪期間」的具體規範。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務必向公司人資部門詢問。

2. 主動與公司人資部門或主管溝通

  • 溝通是避免爭議的最佳方式。
    在您開始任何兼職活動之前,
    應主動向您的原公司人資部門或直屬主管說明您的計畫。
    明確告知您兼職的理由(例如:維持經濟、保持專業技能)、
    兼職的性質(是否與原職務相關?)、
    預計的工作時間與工作量。
    強調兼職不會影響您回任原職的意願與能力,
    且不會造成任何利益衝突或洩密風險。
  • 務必尋求書面同意。
    口頭承諾可能不足,
    要求公司出具書面同意函,
    載明您在留停期間可以從事的兼職類型與限制。
    這將是您最堅實的保障。

3. 兼職的性質與原職務的關聯性

  • 避免競業。
    這是最容易觸發勞資爭議的紅線。
    您的兼職工作應盡量避免與原公司的業務有直接競爭關係,
    或利用原公司的商業機密、客戶名單來為新雇主服務。
  • 選擇非固定、彈性工時的工作。
    特別是對於育嬰、侍親或傷病留停而言,
    選擇線上教學、寫作、翻譯、顧問諮詢等
    「彈性工時」、「非固定場所」的兼課或接案工作,
    較不容易被質疑留停目的的真實性。

4. 注意稅務與保險問題

  • 所得申報:
    兼職所得仍屬於個人所得,
    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犯稅法。
  • 勞保與健保:
    留職停薪期間,原公司的勞保可能會轉出或以特定方式續保(如自行繳費)。
    若您在新兼職單位加保勞保,
    可能會產生雙重加保或資格認定問題。
    建議諮詢勞保局或健保署,
    了解您的保險權益如何銜接與處理,
    確保不影響您的福利與保障。

結論:權衡利弊,審慎規劃

「留職停薪可以兼課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絕對的「是」或「否」。
它取決於多重因素的綜合考量:
您留職停薪的具體原因、
您與原雇主之間的契約約定、
兼職兼課的性質與內容,
以及您是否屬於受特殊法規限制的公務人員或教師。

在大多數情況下,
若您能事前坦誠溝通、
取得原雇主的書面同意,
並確保兼職活動不與原職務產生利益衝突或競業關係

則在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適度、合法的兼職兼課是可行的。
然而,如果您未經許可擅自兼職,
尤其是在兼職內容存在競業關係、
或與留停目的明顯衝突的情況下,
將可能面臨被原雇主懲處甚至解僱的嚴重風險。

因此,在決定留職停薪期間是否兼課時,
務必權衡利弊,審慎規劃
確保您的每一個決定都基於對相關法規的充分理解,
對公司規定的遵守,
以及對自身權益的保護,
才能讓留職停薪的時光,
真正成為您職涯發展與個人生活上的一段加值旅程。

常見問題(FAQ)

Q1: 留職停薪期間兼職會影響回任權利嗎?

這取決於您兼職的性質是否違反了原公司的規定或勞動契約。如果兼職行為被公司認定為嚴重違反契約、競業禁止、或與留停目的(例如育嬰、養病)明顯不符,公司可能以此為由拒絕您回任,甚至終止勞動契約。然而,若您已取得公司書面同意,且兼職內容符合約定,則通常不會影響您的回任權利。

Q2: 為何有些公司會禁止留職停薪期間兼職?

公司禁止留職停薪期間兼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維護員工對公司的忠誠義務和保密責任,特別是避免競業行為;二是確保員工留停目的的真實性,例如育嬰期間仍需專注於照顧;三是擔心員工因兼職而影響未來復職的意願或精神狀況,進而影響工作效率;四是為了管理上的方便與一致性。

Q3: 留職停薪期間兼職,我的勞健保會受影響嗎?

留職停薪期間,原公司的勞保通常會轉出或由員工自行續保。如果您在新的兼職單位有實際工作且符合勞保加保規定,新單位應為您加保勞保。這可能導致在某些情況下產生雙重加保問題,或需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已正確辦理退保。健保部分,若原單位停止加保,您需要以其他身分(例如依附眷屬或自行投保)持續加保。建議向勞保局、健保署或您的新舊雇主確認具體操作方式,以確保權益不受損。

Q4: 如何判斷我的兼職是否會被公司認定為「競業」?

判斷是否為「競業」主要看兼職工作與原公司業務的關聯性。如果兼職工作的內容與原公司業務性質相同或類似,可能導致潛在客戶重疊、技術或商業機密洩漏、甚至利用原公司資源圖利自己或他人的情況,則很可能被認定為競業行為。即使兼職工作性質不同,但若利用原公司內部資訊或人脈關係,也可能構成不當行為。最安全的方式是主動向原公司說明兼職內容,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Q5: 留職停薪期間兼職的收入需要申報嗎?

是的,無論是留職停薪期間的兼職所得,或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只要達到政府規定的申報門檻,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依法都需要申報並繳納所得稅。建議保留所有兼職收入的相關證明文件,以便未來進行所得稅申報時使用。

留職停薪可以兼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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