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犯法嗎:深度解析台灣著作權法下的侵權行為與法律責任
Table of Contents
「抄襲犯法嗎」:區分學術倫理與法律責任,掌握著作權核心概念
當我們談論「抄襲犯法嗎」這個問題時,很多人腦中可能會浮現學術報告、論文抄襲的場景,或是新聞媒體報導的歌曲、劇本、藝術作品被盜用事件。然而,在法律層面上,「抄襲」與「著作權侵權」是兩個相關但意義有所區別的概念。學術倫理上的「抄襲」指的是未註明出處地使用他人的觀點、文字或資料,即便未違反法律,也可能導致學術聲譽受損、學位被撤銷等後果。而法律上的「犯法」則特指觸犯了《著作權法》所規範的「著作權侵權」行為。
本文將深入解析台灣《著作權法》如何界定著作權、何種行為構成侵權、以及一旦觸犯《著作權法》可能面臨的民事與刑事責任,並提供讀者如何避免不慎侵權的實用建議。
著作權是什麼?了解您的權利與義務
在探討「抄襲犯法嗎」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著作權」的本質。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法律賦予著作人(或其繼承人、受讓人)對其原創性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根據台灣《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著作權的產生採取「創作保護原則」,也就是說,作品完成時著作權即自動產生,不需申請、登記或註冊。只要您的作品具備以下兩大要件:
- 原創性(Originality): 指作品為著作人獨立創作,非抄襲或複製他人之作。即使概念與他人作品相似,只要是獨立思考、獨立表達完成,也具備原創性。
- 創作性(Creativity): 指作品在表達形式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巧思與個性,而非單純的資訊羅列或公眾已知的事實。其門檻不高,只要非為眾所周知且未經思維之公共財,即具有創作性。
著作權主要包含兩種權利:
-
著作人格權: 專屬於著作人,不得讓與或繼承,包含:
- 公開發表權: 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發表、何時公開發表。
- 姓名表示權: 決定是否公開姓名、如何表示姓名。
- 同一性保持權(禁止不當修改權): 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者。
-
著作財產權: 賦予著作人利用其作品以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可以讓與、繼承,包含:
- 重製權: 印製、錄音、錄影、攝影、掃描、數位化等,將作品內容複製到另一載體。
- 公開播送權: 透過無線電、電視或其他設備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 公開傳輸權: 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設備向公眾提供著作內容。
- 公開演出權: 以口述、默劇、舞蹈、戲劇等方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 公開上映權: 以機器或其他設備,將著作內容呈現於螢幕或將圖像透過投影機或其他類似設備向公眾傳達。
- 公開展示權: 將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公開陳列。
- 改作權: 將作品改編、翻譯成其他形式或語言。
- 編輯權: 將他人之著作或資料,選擇、編排而成之編輯著作。
- 散布權: 將著作權利標的之原件或其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 出租權: 指將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出租予他人之權利。
何種「抄襲」構成著作權侵權?
並非所有「抄襲」行為都會構成著作權侵權。例如,學生撰寫報告時未標註參考資料,雖然是學術倫理上的抄襲,但若該報告僅供個人學習或小範圍交流,且非公開傳輸、重製,通常不會觸犯《著作權法》。然而,若以下情況成立,則「抄襲」就會演變成法律上的「著作權侵權」,即為「犯法」:
-
客觀要件:接觸與實質相似
- 接觸(Access): 被控侵權者有機會接觸到受保護的著作。這通常很容易證明,例如作品已公開發行、網路可搜尋等。
- 實質相似(Substantial Similarity): 您的作品與他人受保護的著作在表達形式上,而非想法或概念上,存在高度相似。判斷實質相似通常會考量整體感、細節比對等。即使是部分的複製或改作,只要足以使一般閱聽人認為兩者相關,就有可能構成實質相似。
-
主觀要件:未經授權或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 若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擅自進行《著作權法》所規範的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如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等),且不符合「合理使用」的例外情況,就構成侵權。
-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權侵權行為不以「故意」為必要要件。即便您是「不小心」或「不知情」地使用了他人作品,只要客觀上符合侵權構成要件,依然可能構成民事侵權責任。然而,刑事責任則通常要求行為人具備故意或營利意圖。
範例:
- 將他人攝影作品下載後,未經同意上傳至個人部落格或社群媒體,供大眾瀏覽:構成公開傳輸權侵權。
- 將他人暢銷小說內容大量複製,並自行出版販售:構成重製權、散布權侵權。
- 將他人創作的音樂歌曲,自行改編並公開演唱、錄製發行:構成改作權、公開演出權、重製權、散布權侵權。
著作權侵權的法律責任:民事與刑事
一旦被認定為著作權侵權,行為人可能面臨以下兩種主要的法律責任:
1. 民事責任:賠償損害與停止侵害
民事責任旨在彌補著作權人的損害,使權利人回復到未受侵權的狀態。著作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請求:
- 停止侵害: 要求法院命令侵權者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
-
損害賠償: 請求侵權者賠償因侵權所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
- 實際損害: 依據著作權人所受之實際損害,包括所失利益,以及侵權行為人因侵權所受之利益(若侵權人所受利益高於著作權人所受損害)。
- 不法利得: 若無法證明實際損害,可以請求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不法利益。
- 法院酌定賠償: 若前兩者難以證明,著作權人可以選擇請求法院在500元至100萬元之間酌定賠償金額。若侵權行為情節重大,法院得增至300萬元。這通常是著作權人最常使用的求償方式。
- 銷毀侵權物或銷毀侵害物所使用之設備材料: 要求銷毀侵權物品或製造侵權物品的設備。
- 回復名譽: 在侵害著作人格權時,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在適當處所刊登判決書內容或採取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刑事責任:徒刑與罰金
刑事責任旨在懲罰侵權行為,具有嚇阻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台灣《著作權法》中的許多刑事罪名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必須由著作權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會偵辦,法院才會審理。
-
一般侵權行為:
- 意圖營利或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其他如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等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若意圖營利,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若非意圖營利,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侵害著作人格權: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責任的構成通常要求行為人具備「故意」或「營利」意圖,比起民事責任的認定會更為嚴謹。即使被判刑,通常在台灣的司法實務中,首次侵權且情節輕微者,若與著作權人和解,常能獲得緩起訴或緩刑的機會。
合理使用:法律允許的例外
儘管著作權保護十分廣泛,但《著作權法》也基於公共利益的考量,設置了「合理使用(Fair Use)」的例外條款,允許特定情況下,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作品,而不構成侵權。這通常是判斷「抄襲犯法嗎」的關鍵依據之一。
判斷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主要會綜合考量以下四項因素:
-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 是否為商業或非營利教育目的?是否具備轉換性(Transformative Use),即是否為評論、報導、教學、研究、學術研究等具有新意義或新目的之利用?
- 著作之性質: 著作是已發表或未發表?是事實性資料或虛構性作品?一般而言,對已發表的事實性資料進行合理使用的空間較大。
-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使用的篇幅、數量多寡?是否取用了著作中最核心、最精華的部分?
-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或現在價值之影響: 是否會取代原著作的市場?是否會影響著作權人從其作品中獲取收益?
舉例來說,在新聞報導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小段落以進行評論、在教學中複製少量圖表供學生學習、為學術研究分析而重製部分內容等,都可能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但若大量複製、或未註明出處地引用,則通常不被視為合理使用。
如何避免不慎侵權?給創作者與使用者的建議
無論您是內容創作者還是潛在使用者,了解如何避免著作權爭議至關重要:
- 永遠從原創開始: 盡量創作屬於自己的內容,減少對他人作品的依賴。
- 取得授權是王道: 在使用他人作品前,務必取得著作權人的明確授權(書面許可為佳),尤其是涉及商業用途時。
- 善用公有領域與CC授權: 了解哪些作品已進入公有領域(著作財產權期間屆滿),或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授權,並依其規範使用。
- 正確標註出處: 即使符合合理使用原則或取得授權,仍應盡可能標註原著作人姓名及來源,這是基本的學術倫理與對原創者的尊重。
- 謹慎使用網路素材: 網路上的圖片、音樂、影片等素材,即便看似公開,仍可能受著作權保護。切勿隨意下載、轉貼或修改。
- 諮詢專業人士: 若有疑慮或遇到複雜情況,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如律師)的協助。
結論
回歸到「抄襲犯法嗎」這個核心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某些形式的「抄襲」確實構成著作權侵權,進而觸犯法律。 雖然學術上的抄襲更多關乎倫理與誠信,但當其涉及對他人著作財產權或著作人格權的非法利用時,便會衍生出嚴重的民事與刑事責任。
在資訊爆炸的現代社會,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僅是對創作者勞動成果的認可,更是維護健康內容生態、鼓勵創新發展的基石。了解《著作權法》的基本規範,掌握合理使用的界線,並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是每一位內容創作者和使用者都應具備的素養。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在享受知識與資訊的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常見問題 (FAQ)
以下整理了關於「抄襲犯法嗎」的常見問題,希望能幫助您更清晰地理解相關概念:
如何判斷我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
判斷著作權侵權主要看兩點:第一,您是否接觸過他人的作品;第二,您的作品是否與他人的作品在「表達形式」上構成「實質相似」。此外,若您未經授權使用,且不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那麼就很有可能構成侵權。建議比對您使用他人作品的比例、目的、性質,以及對原作者市場的影響。
為何學術上的抄襲不一定構成法律上的犯法?
學術上的抄襲主要關乎學術倫理與原創性要求,即便未標註出處引用,若該作品僅供個人學習、非公開傳播、且未涉及大規模複製或營利行為,通常不會觸犯《著作權法》。然而,若學術論文被公開發表、傳輸,或涉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謀取學位、職位等,則可能同時構成倫理問題和法律上的著作權侵權。
抄襲作品的罰則為何?
涉及著作權侵權,可能面臨民事與刑事責任。民事上,著作權人可請求停止侵權、銷毀侵權物,以及損害賠償(通常可請求法院酌定50萬至300萬元)。刑事上,若有營利意圖,可能處以徒刑並科罰金;非營利者亦有徒刑、拘役或罰金。許多刑事罪名採「告訴乃論」,需著作權人提告才啟動偵辦。
如果我不是故意的,還會構成侵權嗎?
在民事責任方面,即便您是「不小心」或「不知情」地使用了他人作品,只要客觀上構成侵權要件,依然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在刑事責任方面,通常會要求行為人具備「故意」或「意圖營利」等主觀惡性才會成立。因此,不知情不見得能完全免除法律責任。
如何確保我的原創作品不被抄襲?
首先,著作權在作品完成時即自動產生,不需註冊。其次,您可以採取一些預防措施,例如:在作品上加註著作權聲明(© [年份] [您的名稱] 版權所有),並考慮對重要的商業作品進行時間戳記或存證,以便日後證明創作時間。若作品具備高度價值,亦可考慮向律師諮詢法律保護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