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能養狗嗎深入解析居屋養寵物政策、限制與注意事項
Table of Contents
居屋能養狗嗎?深入解析香港居屋的寵物飼養政策
在香港,對於許多愛護動物的人士來說,擁有自己的毛孩是人生一大樂事。然而,當考慮購買或居住於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時,一個普遍且令人困惑的問題便浮現:居屋能養狗嗎?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答案卻並非絕對的「能」或「不能」,而是涉及多層次的政策、契約限制與實際情況。本文將從官方政策、法律條款、屋苑公契,乃至於實際操作層面,為您提供詳盡的解答,協助居屋住戶或潛在買家釐清相關疑慮。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官方立場:原則性限制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一點: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對於其轄下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設有嚴格的寵物飼養限制。根據房委會的政策,原則上,公屋及居屋單位內是禁止飼養狗隻的。
為何會有這些限制?
這些限制的出發點主要基於以下考量:
- 公共衛生與環境: 狗隻可能引發的衛生問題,如排泄物處理不當、寄生蟲傳播等。
- 噪音滋擾: 狗吠聲可能對鄰居造成噪音滋擾,影響社區安寧。
- 空間限制: 居屋單位的普遍面積較小,飼養中大型狗隻可能對動物本身造成不適,也影響住戶的生活品質。
- 管理與維護: 避免寵物對公共設施造成損壞,增加管理成本。
- 安全考量: 部分狗隻可能對他人造成潛在危險。
特殊情況與例外:導盲犬及服務犬
雖然政策嚴格,但房委會仍考慮到特殊需要。導盲犬或經認可的服務犬,由於其特殊的職能和訓練,並不會被視為一般的寵物。根據香港的《殘疾歧視條例》,導盲犬及其他服務犬是允許陪同其使用者進入公共場所和居所的。因此,對於需要導盲犬或其他服務犬協助的居屋住戶,飼養此類犬隻是不受限制的。
然而,這類特殊情況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並向房屋署或物業管理處申報及登記。
居屋的兩種產權狀態:未補地價與已補地價
要深入了解居屋的養狗問題,必須區分其兩種不同的產權狀態:
1. 未補地價的居屋(「綠表」或「白表」購買)
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居屋單位的土地業權仍屬於政府或房委會。這意味著單位的使用和轉讓受到房委會的嚴格監管。此類居屋的住戶在契約上會明文規定禁止飼養狗隻。違反相關規定可能會面臨:
- 管理處的口頭或書面警告。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或公契條款,可能被處以罰款。
- 在極端情況下,若長期違規且造成嚴重滋擾,房委會甚至可能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遷出或終止合約(雖然這在實際中較為罕見,但理論上存在風險)。
2. 已補地價的居屋(已轉換成私人住宅性質)
當居屋單位在達到一定年期後,業主選擇向政府繳付地價差額,將單位轉換為完全的私人物業性質後,理論上已不再受房委會的資助房屋條款約束。然而,這並不代表可以自由飼養任何寵物,因為屋苑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的角色變得極為關鍵。
重要提示: 即使已補地價,居屋單位仍舊受制於該屋苑的屋苑公契。公契是規管整個屋苑所有業主及住戶權利與義務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效力甚至高於單一單位的業權。大多數舊有居屋的公契,在起草時便已包含了禁止飼養狗隻的條款。因此,即使您已補地價,若屋苑公契明文規定禁養狗隻,您仍需遵守。
如何查詢屋苑公契?
業主可以向大廈管理處索取公契副本查閱,或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服務獲取相關文件。在購買居屋前,特別是二手居屋,強烈建議詳細查閱其屋苑公契,以了解包括寵物飼養在內的所有管理規定。
實際操作面:灰色地帶與潛在風險
儘管政策和契約存在嚴格限制,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居屋住戶在單位內飼養狗隻的情況,這形成了所謂的「灰色地帶」。這些情況往往建立在以下基礎之上:
- 「隱形飼養」: 避免讓管理處或鄰居發現,通常飼養小型犬隻且極力控制狗吠聲和外出活動。
- 管理處「隻眼開隻眼閉」: 部分管理處可能因為人手不足、執法困難或社區內居民意見不一,而對輕微的違規行為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
- 社區諒解: 在個別屋苑,若居民之間關係融洽,且飼主能確保寵物不對他人造成滋擾,鄰居或會抱持諒解態度。
然而,這並不代表飼養行為是合法的。一旦有居民投訴或管理處加強執法,違規飼主仍可能面臨上述的潛在後果。特別是對於新購入居屋的住戶,建議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社區矛盾。
除了狗隻,居屋還允許飼養哪些寵物?
在大多數居屋的規定中,雖然明文禁止飼養狗隻,但通常會允許飼養一些不會對他人造成滋擾的「籠養動物」或「不對他人造成威脅的小型寵物」。這些通常包括:
- 觀賞魚: 在魚缸內飼養,不會發出噪音或產生異味。
- 小型鳥類: 如虎皮鸚鵡、文鳥等,需關在鳥籠內,且確保不會發出過大噪音。
- 倉鼠、兔子、烏龜等: 這些體型小巧、生活在籠舍內的動物,通常不會被視為「禁止飼養」的範疇。
即便如此,飼主仍有責任確保這些寵物不會對鄰里造成任何形式的滋擾,包括噪音、異味或衛生問題。若有疑慮,最好在飼養前向物業管理處諮詢清楚。
居屋住戶養狗的替代方案與未來展望
對於真心想養狗的居屋住戶,以下是一些可以考慮的替代方案或思維方向:
- 考慮私人屋苑: 若條件允許,購買或租賃私人屋苑單位,其中不少私人屋苑的公契對寵物飼養有較為寬鬆的規定,甚至有些是明確的「寵物友善屋苑」。
- 尋找寵物寄宿或日托服務: 若無法在居屋內飼養,可以考慮將寵物寄宿於專業機構,定期探望。
- 義工服務: 參與動物義工活動,在動物收容所或協會與動物互動,滿足對動物的愛好。
- 關注政策動向: 社會對動物權益的關注日益增加,未來房委會的政策或會有所調整,但目前而言,限制仍然是主流。
結論:詳閱契約,理性選擇
總而言之,居屋能否養狗,答案多數情況下是「不能」。無論是未補地價的居屋,還是已補地價的居屋,都極有可能受到房委會政策或屋苑公契的嚴格限制。這是一個在購買或租賃居屋前必須審慎考慮的因素。
作為潛在買家或現有住戶,最佳的做法永遠是:
- 詳細閱讀房屋買賣合約或租約條款。
- 查閱屋苑的最新版屋苑公契。
- 直接向物業管理處或房屋署查詢。
飼養寵物是一項責任,確保自身居住權益的同時,更要尊重社區規定和鄰里和諧。在香港這個寸金尺土的城市,理解並遵守相關房屋政策,是成為負責任飼主和良好居民的重要一環。
常見問題(FAQ)
為何居屋對飼養狗隻有如此嚴格的限制?
居屋及公屋作為資助房屋,其設計和管理需兼顧大多數居民的公共利益。嚴格限制飼養狗隻是為了維護屋苑的公共衛生、減少噪音滋擾、預防潛在的安全風險,並確保在有限的居住空間內,所有住戶都能享有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如何在申請或購買居屋前確認該屋苑是否允許養狗?
在申請或購買居屋前,您應直接向該屋苑的物業管理處查詢其最新的屋苑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以及相關的住戶守則。特別是對於二手居屋,務必仔細閱讀DMC中的寵物飼養條款,因為這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此外,您也可以向房委會或相關地產代理諮詢。
如果我已經在居屋內飼養狗隻,我該怎麼辦?
若您在居屋內飼養狗隻而違反了相關規定,可能面臨管理處的警告、罰款甚至法律行動。最穩妥的做法是盡快了解並遵守屋苑規定。如果您無法繼續飼養,應考慮為您的寵物尋找負責任的新家,或諮詢相關動物福利機構以獲取幫助。切勿抱持僥倖心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鄰里糾紛。
除了狗隻,居屋還允許飼養哪些常見的寵物?
大多數居屋的規定會允許飼養「籠養動物」或不會對他人造成滋擾的「小型寵物」。這通常包括觀賞魚(在魚缸內)、小型鳥類(在鳥籠內且噪音可控)、倉鼠、兔子、烏龜等。這些寵物通常體積小,容易控制,且不會對鄰里造成噪音或衛生困擾。但具體仍需參閱您所在屋苑的屋苑公契或向管理處查詢。
居屋若補地價後,是否就能自由養狗?
不,並非如此。即使居屋單位已補地價,其性質雖轉為私人物業,但它仍然是該屋苑的一部分。該屋苑的屋苑公契(DMC)依然對所有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屋苑公契中包含禁止飼養狗隻的條款,那麼即使您已補地價,仍然必須遵守該條款。因此,補地價並不能自動賦予您自由養狗的權利,關鍵在於屋苑公契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