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基法嗎?深入解析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權益與保障

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基法嗎?

這是一個許多雇主和外籍看護工本身都非常關心的問題,答案並非簡單的「是」或「否」。在台灣,針對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權益保障,其法規適用性有其特殊之處。本文將深入剖析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之間的關係,並詳細說明他們實際所受到的法律保障。

釐清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法規適用性

首先,我們要直接了當地回答這個核心問題:絕大多數在台受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並不完全適用《勞動基準法》。這是一個關鍵的法律區分點,源於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

為何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旨在保障一般受僱勞工的基本權益,適用於「受僱於事業單位」的勞工。然而,外籍家庭看護工(以及其他家庭幫傭)的工作地點通常是私人家庭,服務對象是特定個人或家庭成員,而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

  • 非事業單位性質: 勞基法所稱的「事業單位」,通常指具備營利目的或一定組織規模的機構。私人家庭聘僱看護工,主要目的在於照顧家人,不具備事業單位的性質。
  • 家務勞動的特殊性: 家庭勞動的工時、休息、工作內容等,與工廠、辦公室等場域的勞動型態差異甚大,難以完全套用勞基法中對工時、加班、例假等具體規範。

因此,雖然勞基法原則上適用於所有受僱勞工,但其施行細則和相關函釋明確指出,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全部規定。這並不表示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保障,而是他們的權益主要由其他法規和契約來規範。

重要提醒:此處特指「外籍家庭看護工」,若是受僱於醫院、安養機構等事業單位的看護工(無論國籍),則應適用《勞動基準法》。此文討論重點在於家庭看護工。

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權益主要依據哪些法規?

儘管不適用勞基法,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權益仍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嚴格保障。其主要的法律依據包括:

  1. 《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子法規: 這是規範外國人來台工作、居留、聘僱管理最主要的法律。其中詳載了外籍勞工的引進、申請、轉換雇主、居留期限等相關規定,並間接保障其基本人權。
  2. 勞動部制定的「聘僱許可」與「標準勞動契約」: 勞動部會要求雇主與外籍看護工簽訂一份勞動契約,這份契約是保障雙方權益的核心文件。契約內容必須符合勞動部核定的標準範本,明訂薪資、工時、休假、膳宿、職災補償、契約終止等權利義務。
  3. 民法: 在未有特別法規定的情況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仍受民法契約原則的規範。
  4. 刑法: 任何對外籍看護工的非法拘禁、傷害、性侵害等行為,均受刑法制裁,與國籍無關。
  5. 其他相關法規: 如《人口販運防制法》等,防止外籍勞工成為受害者。

外籍看護工仍享有的重要勞動權益

雖然不適用勞基法,外籍家庭看護工仍享有許多重要的勞動權益,雇主必須依法提供並遵守:

1. 基本工資保障

  • 薪資水平: 依勞動部規定,家庭外籍看護工的月薪不得低於勞動部所公告的最低薪資標準。即使不適用勞基法,但其月薪標準通常會參照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目前為新台幣27,470元,截至2025年)。
  • 薪資給付方式: 雇主應按月直接給付薪資給外籍看護工,不得預扣或強迫儲蓄。

2. 休假與休息時間

  • 例假: 外籍家庭看護工每七天中,至少應有一天休息,這一天應為完整的24小時。部分雇主可能會給予周休二日,但最低要求為一日例假。
  • 國定假日: 依勞動部函釋及契約約定,外籍看護工也應享有國定假日。若無法休假,雇主應與外籍看護工協商,給予補假或額外報酬(但此報酬不適用勞基法加班費計算方式)。
  • 特休假: 依勞動部核定的標準契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服務滿一定年限後(例如滿一年),也應享有特定日數的特別休假(通常是7天)。
  • 工作時間: 雖然沒有明確的每日工時上限,但雇主仍應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避免過勞。契約中會約定每日工作與休息的作息時間。

3. 職業災害補償

  • 非勞保給付: 由於家庭看護工非勞保強制納保對象,因此其職災補償不直接適用勞保條例。
  • 雇主責任: 雇主仍有義務保障外籍看護工在工作期間的職業安全。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例如在工作中受傷或生病),雇主仍需負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工資補償、甚至失能或死亡補償。這部分通常會透過保險(如商業保險)來轉嫁風險,或依民法、契約約定辦理。

4. 膳宿與費用扣款

  • 提供膳宿: 雇主應提供外籍看護工適當的住宿環境及伙食。
  • 費用扣除: 雇主若要從薪資中扣除膳宿費,必須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並取得外籍看護工書面同意,且扣除金額須符合勞動部核定的標準。

5. 轉換雇主與契約終止

  • 轉換雇主: 外籍看護工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如雇主死亡、被看護者死亡或出境、雇主申請廢止聘僱許可、經協調後合意轉換等),可以向勞動部申請轉換雇主,尋找新的工作。
  • 契約終止: 契約終止需依勞動契約約定及《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雇主不可任意解僱,需有法定事由或雙方合意。若無故提前解約,可能涉及違約責任。

6. 申訴與爭議處理管道

  • 申訴管道: 外籍看護工若權益受損,可向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地方政府勞工局、勞動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其母國在台辦事處尋求協助。
  • 協調與調解: 勞資爭議可透過勞工主管機關進行協調或調解。

7. 其他保障

  • 不得預扣薪資或扣留證件: 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預扣外籍看護工的薪資或保管其護照、居留證等重要文件。
  • 人身自由與尊嚴: 雇主應尊重外籍看護工的人身自由與尊嚴,不得有任何歧視、言語或肢體暴力、性騷擾等行為。
  • 不得強迫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外籍看護工的工作內容必須符合其聘僱許可的範圍,雇主不得強迫其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例如家庭看護工不得從事農務、工廠工作)。

外籍家庭看護工與適用勞基法勞工的主要差異

為了更清晰地理解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權益,我們可以將其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進行比較:

1. 加班費

  • 勞基法適用勞工: 依法定工時,超時工作需給付加班費,且有明確的倍率計算方式(前兩小時1.33倍,之後1.66倍)。
  • 外籍家庭看護工: 由於不適用勞基法,沒有法定的加班費制度。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外籍看護工在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工作,應由雇主與其協商,並給予補假或額外報酬,但其計算方式通常依契約約定,而非勞基法加班費倍率。

2. 特休假計算與給予方式

  • 勞基法適用勞工: 特休假天數與年資掛鉤,且有明確的計算基準,未休完可折抵工資。
  • 外籍家庭看護工: 依標準契約範本,通常在台服務滿一年後享有7天特休假。但其未休特休假是否可折抵工資,須視契約約定。

3. 資遣費與退休金

  • 勞基法適用勞工: 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或舊制資遣費。
  • 外籍家庭看護工: 不適用勞基法資遣費或退休金制度。若提前終止契約,其權益保障主要依聘僱契約約定。

4. 工會組織與團體協約權

  • 勞基法適用勞工: 享有組織工會及團體協約的權利。
  • 外籍家庭看護工: 較難組織工會,其權益保障主要依賴政府法規、政策及雇主契約義務。

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的法律義務與注意事項

身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理解並遵守相關法律規範至關重要,這不僅是法律義務,也是建立良好勞雇關係的基礎:

  1. 合法聘僱: 務必透過合法管道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並取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切勿聘僱非法移工。
  2. 簽訂書面契約: 必須與外籍看護工簽訂勞動部核定的標準勞動契約,並讓其清楚了解契約內容。
  3. 按時給付薪資: 嚴格按照契約約定及法規,按時足額給付薪資,並提供薪資明細。
  4. 提供適當膳宿: 提供安全、衛生且合乎人道的居住環境及伙食。
  5. 保障例假日與休息時間: 確保外籍看護工每七天中至少有一日休息,並給予適當的每日休息時間。
  6. 保障職業安全: 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並在發生職災時負起應有的補償責任。建議為其投保相關商業保險。
  7. 不得扣留證件與預扣薪資: 這是絕對禁止的行為,違者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8. 尊重人權: 尊重外籍看護工的宗教信仰、文化習俗與個人隱私,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視、壓迫或不當對待。
  9. 協助辦理居留: 協助外籍看護工辦理居留證及後續展延事宜。
  10. 提供申訴管道資訊: 讓外籍看護工知道1955專線等申訴管道,並鼓勵其在權益受損時勇於發聲。

結論:理解與保障外籍看護工的權益至關重要

總體而言,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灣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全部條文,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法律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主要受到《就業服務法》、勞動部核定的標準勞動契約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範。

對於雇主而言,深入理解這些法規、尊重外籍看護工的基本人權、並履行契約義務,不僅是合法的要求,更是建立和諧勞雇關係、提升照護品質的基石。而對於外籍看護工自身而言,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申訴管道,更是保護自身不受侵害的關鍵。

透過正確的資訊與合理的對待,台灣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友善且尊重勞動人權的國家,無論國籍,每位勞工都應獲得應有的尊嚴與保障。

常見問題 (FAQ)

如何確認外籍看護工的權益是否受到保障?

您可以從幾個面向確認:首先,檢查您的勞動契約是否為勞動部核定的標準範本,且內容是否明確;其次,確認雇主是否有按時足額發放薪資,且沒有扣留您的證件;第三,您是否享有每週一日的例假;最後,如果您有任何疑慮,請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他們會提供免費的諮詢與協助。

為何外籍看護工不能領加班費?

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加班費的規定是勞基法中的核心條文。由於家庭看護工作的特殊性(工作地點在私人家庭,服務對象是特定個人,非營利事業),難以適用勞基法中對工時、加班費的精確計算方式,因此其薪資和工作時間的約定主要依據勞動部核定的標準勞動契約。但若雇主在例假日要求工作,應與看護工協商,給予補假或額外報酬。

外籍看護工遇到勞資糾紛怎麼辦?

當外籍看護工遇到勞資糾紛時,可以透過以下管道尋求協助:撥打勞動部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向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政單位申訴;向移民署尋求協助;聯繫您母國在台灣的辦事處;或向提供外籍勞工服務的民間團體求助。

雇主可以隨意解僱外籍看護工嗎?

不可以。雇主與外籍看護工之間的勞動契約受到《就業服務法》和勞動契約的約束。雇主必須有法律規定的正當理由(例如看護工嚴重違規、無法勝任工作等)或經雙方合意,才能終止聘僱關係。若雇主無故解僱,可能涉及違法,外籍看護工可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外籍看護工的食宿費用可以從薪資中扣除嗎?

可以,但必須符合特定條件。雇主若要從外籍看護工的薪資中扣除膳宿費用,必須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並取得外籍看護工的書面同意,且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勞動部規定的上限。此外,雇主仍需提供適當的住宿環境及伙食,不得變相剝削。

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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