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土地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2025年台灣租屋補助地主資格限制全解析,別讓錯誤資訊阻礙你的權益!
「哎呀,我名下有塊土地,那是不是就沒辦法申請租屋補助了啊?」小美最近就碰到了這個煩惱。她繼承了一小塊在鄉下的農地,價值不高,但她想申請租屋補助,卻又聽說名下有土地就不行,搞得她一頭霧水,不知道該從何問起。相信不少朋友也跟小美一樣,因為名下有一點點土地而對租屋補助望之卻步,甚至因此錯失了申請資格,白白損失了一筆能減輕生活負擔的補助。
那麼,究竟名下有土地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答案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絕對喔!簡單來說,**名下只有「土地」而沒有「房屋」的情況下,是有機會申請租屋補助的**。但這會涉及到土地的「類別」與「用途」,並非所有土地都適用,你需要非常仔細審視相關規定,才能確定自己到底符不符合資格。這篇文章就是要來幫大家徹底釐清這個問題,一步一步帶你搞懂所有眉角,讓你不再為這點小事煩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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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助「無自有住宅」的定義,跟土地有什麼關係?
要搞懂名下有土地能不能申請租屋補助,首先我們得從租屋補助最核心的條件之一:「無自有住宅」來談起。這聽起來很直白對吧?就是沒有自己的房子嘛!但實際在審核時,這個「無自有住宅」的定義可沒那麼簡單,它連帶把土地也一併納入考量了,這正是許多人搞混的地方。
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營建署)目前實施的住宅補貼政策,所謂的「無自有住宅」,指的是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也就是說,爸爸媽媽、小孩等戶籍在同一個地方的直系血親都會被列入審查範圍),於申請時以及核發期間,在國內都必須符合以下兩點:
- 沒有「自有住宅」。
- 沒有「非都市計畫區之非都市土地」,且該土地非屬於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
看到了嗎?關鍵就在於第二點!這表示,如果你名下只有土地而沒有房屋,那麼你的土地類型就成了能否申請租屋補助的決定性因素。這部分真的需要大家張大耳朵、睜大眼睛聽仔細囉!
哪些土地會影響租屋補助資格?
好啦,重點來了!到底哪些土地會被認定為「自有住宅」的一部分,進而影響你申請租屋補助的資格呢?這要從「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的區分來談。
在台灣,土地依其使用目的和管制範圍,會被劃分為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簡稱「都市土地」)和都市計畫區外的土地(簡稱「非都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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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土地:
基本上,只要是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不論其使用分區是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甚至是未劃定使用分區的土地,如果你擁有它,即便上面沒有蓋房子,都可能會被視為「擁有土地」,進而影響你的「無自有住宅」認定。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點喔!因為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通常都具有較高的開發價值,政府會認為你若持有這類土地,就代表你有潛力蓋房或享有其增值利益,因此會被納入考量。
舉例來說,你名下有一塊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建地」,哪怕它只是一塊空地,沒有任何建物,按照現行的規定,很有可能就會被認定為「有自有住宅」的狀況,導致你無法申請租屋補助。這就是為什麼前面說,名下有土地「有機會」申請,而不是「一定」可以申請,條件限制就從這裡開始浮現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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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
這部分的規定就比較彈性一些,也是很多人有機會符合資格的關鍵!如果你名下的土地是「非都市計畫區的非都市土地」,也就是俗稱的「鄉下地」、「偏遠地」,只要這塊土地不是用於「居住」目的,並且不屬於「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原則上就不會影響你的租屋補助資格。
等等,你是不是覺得有點繞口?讓我來解釋一下:
- 農業用地: 包含耕地、林地、養殖用地、畜牧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等,這些土地的目的通常是為了農業生產。如果你的非都市土地是屬於農業用地,原則上就不會影響租屋補助資格。這也符合政府希望鼓勵農地農用,並非將其視為可供居住的資產。所以,小美名下的那塊農地,原則上就是符合這條款的,她是有機會申請租屋補助的!
- 公共設施保留地: 這是指政府為了未來興建道路、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而預先劃定、尚未徵收的土地。這類土地雖然在你名下,但你不能隨意開發,性質上屬於被限制使用的土地,因此也不會影響租屋補助資格。
- 非都市計畫區的「非農業用地」或「非公共設施保留地」: 這就是要注意的地方了!如果你的非都市土地不屬於上述兩種類型(例如:非都市土地裡面的工業區、遊憩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而且上面沒有建物),那麼它就會被視為「非都市計畫區的非都市土地」,並影響你的租屋補助資格。換句話說,這類土地會被認為你有潛在的開發價值,而被認定為「有自有住宅」喔!
綜合以上,最簡單的判斷原則就是:**你的土地是在「都市計畫區內」嗎?如果是,那很可能就會影響資格。如果是在「非都市計畫區內」,那就要看它是「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嗎?如果是,那通常就沒問題;如果不是,那可能就會影響資格。**
2025年租屋補助的其他基本條件
除了土地和房屋的限制外,租屋補助還有其他幾項基本條件,這些也都是環環相扣,缺一不可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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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申請人必須是中華民國國民,且申請時已成年(年滿18歲)。不過,如果是未成年,但已結婚或在安置教養機構的,則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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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條件!你的家庭成員(申請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平均每人每月的所得,必須低於申請地區當年度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一定倍數。這個倍數通常是2.5倍或3倍,而且會根據不同的縣市和家庭人數而有所差異。舉例來說,像是台北市的門檻就會比其他縣市來得高一些。
家庭年所得與不動產限額標準(部分示意,請以當年政府公告為準):
縣市 家庭年所得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元) 家庭不動產限額(元) 臺北市 57,039 876萬元 新北市 48,000 735萬元 桃園市 47,931 709萬元 臺中市 42,691 534萬元 臺南市 39,368 534萬元 高雄市 40,653 534萬元 其他縣市 通常會較低於六都 通常會較低於六都 上述數據僅為參考範例,實際金額請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各地方政府每年最新公告為準。建議申請前務必查詢欲申請地區的詳細標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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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及不動產總額:
除了土地和房屋的限制外,你的家庭成員所持有的動產(例如存款、有價證券等)及不動產(包含土地和房屋,即使符合無自有住宅的土地類型也仍會計算價值)總額,也必須低於申請地區當年度公告的限額。這部分也常常會是很多人的盲點,以為只要沒房子就沒問題,但如果名下存款或其他投資過多,也是有可能被刷掉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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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有其他住宅相關補貼: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時及核發期間,不得同時領有政府其他住宅相關補貼,例如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等。這是為了避免重複領取政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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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有效性:
你必須有合法有效的租賃契約,並且實際居住在租賃的房屋內。租賃契約上載明的承租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
申請租屋補助前,如何確認你的土地性質?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有點頭緒了呢?既然土地的性質是決定性因素,那麼在申請前,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先弄清楚自己名下的土地到底是什麼類型。
步驟一:申請土地謄本
最直接、最準確的方式,就是去申請你名下土地的「土地謄本」。
- 哪裡申請? 你可以親自到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也可以透過網路申請(例如內政部地政司的「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或「地籍謄本申請服務」)。
- 要申請哪種謄本? 通常申請「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就可以了,裡面會載明所有權人、面積、地目、使用分區等重要資訊。
- 費用? 通常每張謄本會收取少許規費。
謄本上會清楚記載這塊地的「地段地號」、「地目」、「面積」以及最重要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如果你看到上面寫著「都市計畫區」或「非都市計畫區」,以及詳細的使用分區(例如:住、商、工、農、林、遊憩、特定專用等),你就能初步判斷了。
步驟二:確認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拿到土地謄本後,請仔細看裡面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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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
通常會顯示「住(住宅區)」、「商(商業區)」、「工(工業區)」、「公共設施用地(如學校用地、公園用地)」等。只要你名下有這類型的土地,且上面沒有任何建物,通常就會被認定為「擁有自有住宅」的狀況。這時候,你申請租屋補助的機會就比較渺茫了,除非那塊土地是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尚未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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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內:
謄本上會顯示「使用地類別」,例如「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林業用地」、「養殖用地」、「交通用地」等等。
請特別注意以下幾種:
- 屬於農業用地(如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林業用地、養殖用地等): 通常不影響租屋補助資格。
- 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例如未徵收的道路用地、學校用地等): 通常不影響租屋補助資格。
- 屬於「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或「丙種建築用地」等,且沒有建物: 就算是在非都市計畫區內,這些土地的性質仍被視為「建地」,因此會影響你的租屋補助資格。這點很重要,很多人以為只有都市的建地才算,其實非都市的「建地」一樣會被納入審核喔!
- 其他非農業、非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特定專用區、遊憩區等: 同樣需要個別評估,通常也會影響資格。
總之,如果你不確定謄本上的資訊代表什麼意思,最保險的做法就是直接向你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或「城鄉發展局」等單位,撥打電話或親自前往諮詢。他們會有專業的人員幫你判斷。
租屋補助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清單
釐清了土地問題,如果確定自己符合資格,接下來就是申請流程了!目前的租屋補助申請非常便利,大部分都採線上申辦,減少了跑公文的麻煩。
申請管道
- 線上申請: 這是最推薦的方式!直接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網」(原營建署網站),點選「線上申請」,按照指示填寫資料並上傳文件即可。整個流程介面都設計得很友善,一步一步引導你。
- 郵寄申請: 如果你不太熟悉網路操作,也可以從網站上下載申請書,填寫完畢後連同應檢附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 臨櫃申請: 也可以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遞交申請。不過為了節省時間,還是建議多加利用線上或郵寄方式。
所需文件清單(請務必提前準備齊全喔!)
提交申請時,以下是通常需要準備的文件:
- 申請書: 線上申請會自動生成,手寫則需下載空白表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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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戶戶籍謄本:
最近一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這上面會清楚列出所有戶籍內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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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20歲以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來核對身份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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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租賃契約影本:
契約內容需載明出租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租地址、租金、租賃期間等。租約上必須清楚寫明承租人是申請人本人。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份租賃契約必須經過公證!這是政府確保租賃關係合法透明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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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有租賃房屋資料之建物登記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用來證明你租的房子確實合法存在,並且出租人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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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用於核發補助款項。建議使用郵局帳戶,因為郵局據點多,而且是政府機關常用的撥款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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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明文件(依個人情況檢附):
- 符合特定身份者(如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 育有未成年子女者,需檢附子女的戶籍謄本。
- 災害證明文件(若因災害受損需申請)。
- 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檢附之文件。
我的經驗談: 以前協助民眾申請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租約沒有公證,或是租約內容不完整。請大家務必在簽約時就確認租約是否符合規定,並且要跟房東溝通好公證事宜,因為公證費通常是由房東和承租人共同負擔喔。另外,文件影本記得要清晰,以免影響審核!
常見誤區與實務案例解析
聊了這麼多,我相信大家對租屋補助的土地規定應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但在實際申請時,還是有一些常見的誤區和特殊情況,非常值得我們拿出來討論,避免大家踩雷!
誤區一:只要名下有「一丁點」土地,就一定不能申請。
真實情況: 這是最普遍的誤解!就像前面提到的,名下有土地不等於一定不能申請。關鍵在於土地的「性質」和「位置」。只要是符合「非都市計畫區之非都市土地」且非「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外的土地,才會被認定為影響資格。也就是說,如果你名下只有一塊位於鄉下的農地,恭喜你,這通常不影響你的租屋補助資格喔!
誤區二:農地也算自有住宅,所以農民就不能申請。
真實情況: 不對喔!根據規定,農業用地(包含耕地、林地、養殖用地、畜牧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等)通常是符合「無自有住宅」定義的例外條件。這也是政府考量到許多農民可能在鄉下擁有農地,但居住需求仍在都市的實際情況。所以,如果你是農民,名下有農地但沒有房子,還是有機會申請租屋補助的。
誤區三:土地是「繼承」或「贈與」來的,跟我買的不一樣,所以沒關係。
真實情況: 取得土地的方式(買賣、繼承、贈與)對租屋補助的資格審查是沒有影響的!只要土地「登記在你名下」,就會被納入審查範圍,不論你是怎麼拿到這塊地的。所以,如果繼承到一塊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建地,或是非都市計畫區的非農業/公共設施保留地,一樣會影響你的資格。這點非常重要,很多人會忽略繼承來的土地。
實務案例分析
讓我們來看看幾個實際案例,幫助大家釐清觀念:
案例一:小明的農地繼承
小明在台北工作,想申請租屋補助。他名下有一塊從祖父那裡繼承來的土地,位於台中郊區,經查詢是「非都市計畫區之一般農業區」。小明沒有其他房產。
分析: 小明的土地屬於「非都市計畫區的農業用地」,符合租屋補助對「無自有住宅」的例外條件。因此,只要小明符合其他所得、財產及租賃條件,他是可以申請租屋補助的。這就是許多人常說的「有農地沒關係」的情況。
案例二:小華的都市空地
小華在高雄工作,名下有一塊多年前父母贈與的空地,位於高雄市區的「住宅區」。小華目前租屋,沒有其他房產。
分析: 小華的土地雖然是空地,但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住宅區」。根據規定,這會被認定為「擁有自有住宅」的狀況。因此,小華無法申請租屋補助。即便這塊地沒蓋房子,政府仍視其為潛在可供居住的資產。
案例三:小林的鄉下建地
小林在台南租屋,名下有一塊位於台南縣非都市計畫區的「甲種建築用地」,上面沒有任何建物。
分析: 雖然小林的土地是在非都市計畫區,但其性質是「甲種建築用地」,屬於可供建築房屋使用的土地。這類土地不屬於「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此,這塊土地也會被認定為「擁有自有住宅」的狀況,小林無法申請租屋補助。這也是一個容易被誤判的情況,因為很多人以為只有「都市建地」才算。
透過這些案例,大家有沒有覺得更清楚了呢?重點就是那塊土地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真的要查清楚喔!
審核機制與主管機關:誰來審?怎麼審?
當你提交了租屋補助的申請後,接下來就是漫長的等待審核了。這個審核過程是由誰負責?他們又會看哪些重點呢?
主要負責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與地方政府
整個租屋補助計畫是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營建署)負責政策規劃與執行,但實際的申請收件和審查工作,則是由你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負責。例如,如果你戶籍在台中市,就是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審核你的案件。
審核重點與流程
審核單位收到你的申請後,會進行一系列的資料比對與審查:
- 基本資料核對: 核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分、戶籍資料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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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與財產資料比對:
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主管機關會透過跨機關系統,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內政部地政司等單位調閱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
- 年度所得資料: 包含薪資、利息、股利、執行業務所得等,用來計算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是否符合標準。
- 動產資料: 主要核查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的總額,是否超過限額。
- 不動產資料: 這就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會仔細核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是否有房屋或土地。對於土地,會調閱土地登記謄本,確認其「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並據此判斷是否符合「無自有住宅」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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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合法性審查:
核對租賃契約的有效性、公證資訊,以及房屋標示與建物謄本是否一致。有時候,政府單位還會實地訪查或要求補充文件,以確認申請人確實居住在租賃的房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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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貼領取情況查詢:
確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是否同時領取其他政府的住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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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通知:
審查完成後,主管機關會以公文通知你審核結果。如果符合資格,會告知你核准的補助金額和撥款方式;如果不符合,也會說明不符合的原因。如果你對結果有異議,通常會有一個期限可以提出申覆。
整個審核過程通常需要數週到數個月不等,尤其是在申請高峰期,時間可能會拉長。我的建議是,申請完畢後,耐心等待通知,並在網站上查詢申請進度,同時留意手機或電子郵件是否有補件通知,才不會錯過任何重要資訊喔!
專業建議與注意事項:別讓小細節壞了大事!
申請租屋補助是一件好事,政府的美意是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民眾。為了讓申請過程更順利,也為了避免因為不了解規定而白忙一場,這裡有幾點專業建議和注意事項,請大家務必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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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功課做到位,尤其土地資訊:
在你準備申請之前,一定要先花點時間,把你和家庭成員名下所有土地的資訊都查清楚。去申請最新的土地謄本,確認每一塊土地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這是判斷你是否符合「無自有住宅」定義的關鍵。別因為懶得查,結果影響了整份申請案,那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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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申報,切勿隱匿:
所有資料都必須誠實申報,包含你的所得、動產、不動產以及家庭成員資訊。政府單位有完善的跨機關連線系統,可以查詢到許多你公開的資料。如果被查出有隱匿或提供不實資訊,除了會取消你的補助資格外,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法律責任,並需要追繳已撥付的補助款項。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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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政策變動,每年更新資訊:
政府的住宅補貼政策,包括租屋補助的資格條件、所得和財產標準、補助金額等,每年都可能會有微調,甚至有重大改革(例如近期的300億元租金補貼2.0專案)。因此,在每年的申請期間,務必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網」查詢最新的公告資訊,確保你使用的申請指南和標準都是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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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政府諮詢資源:
如果你對自己的情況有任何疑問,或是不確定某塊土地是否符合規定,千萬不要自己瞎猜。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直接向主管機關諮詢!你可以撥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諮詢專線,或是直接洽詢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都發局、地政局等相關單位。他們會有最官方、最準確的解答。不要怕問,問清楚總比申請了又被退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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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務必合法且公證:
租賃契約的合法性和公證是核准補助的重要前提。確保你的租約是按照「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的規範簽訂,並且一定要完成公證手續。公證後的租約才具有法律效力,政府也比較能信任其真實性。如果房東不願意公證,那這份租約可能就無法申請補助了,這點務必在租屋前就跟房東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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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認定要清楚:
租屋補助的審查範圍涵蓋「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這表示,即使你爸媽、小孩雖然不跟你一起住,但如果戶籍還跟你在一起,他們的所得和財產(包含土地)一樣會被納入審查!所以,在申請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戶籍內直系親屬的財產狀況。
總之,租屋補助政策的美意是希望能幫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家庭。只要你仔細研究、誠實申報,並善用政府提供的資源,即便名下有土地,也很有機會成功申請到這份寶貴的補助,為自己減輕一些生活負擔喔!
名下有土地申請租屋補助:常見問題與專業解答
為了讓大家對這個議題有更全面的了解,我整理了一些常被問到的問題,並提供專業且詳細的解答。
Q1: 我名下的土地是跟兄弟姊妹「共同持分」的,這樣會影響我申請租屋補助嗎?
A1: 共同持分的土地一樣會被納入審查喔!雖然是共同持分,但只要土地登記在你名下,不論持分比例多寡,都會被視為你的財產。審核單位會依照前面提到的「土地性質」和「位置」來判斷。
舉例來說,如果你跟兄弟姊妹共同持有一塊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建地,即使你只持有1/100的產權,這塊地仍然會被認定為影響你「無自有住宅」的資格。因為政府認定你擁有一部分有開發潛力的建地。
但如果是共同持分一塊非都市計畫區的農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那麼依照政策規定,這就不會影響你的租屋補助資格。
所以,共同持分與否,並不是影響資格的關鍵,關鍵還是在於這塊土地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是否符合補助規定的例外條件。最好的方式還是去申請土地謄本,確認土地性質,並計算不動產總額時,把你持分部分的土地價值計算進去,確保不動產總額也符合限制。
Q2: 我名下的土地在很偏遠的山區,價值很低,甚至根本賣不掉,會被排除在外嗎?
A2: 這是許多人會有的疑問,但很抱歉,土地的「價值高低」或「偏遠與否」並不是租屋補助資格審核的主要判斷依據。政府審核的重點還是回到土地的「法律性質」和「使用分區」。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山區土地是屬於「非都市計畫區的農業用地」(例如林地、國土保安用地等),那即便它價值再高,也不會影響你的資格。但如果這塊山區土地雖然偏遠、價值低,但它的「使用地類別」是「甲種建築用地」或「乙種建築用地」,那即使它荒煙蔓草、人煙罕至,在政府眼中,它仍然是一塊「建地」,會被認定為影響你的「無自有住宅」資格,進而讓你無法申請租屋補助。
所以,不要憑主觀判斷土地的價值,務必以官方登記的「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為準。真的不確定,就打電話給地政事務所或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問清楚,他們會根據你的地號幫你查詢。
Q3: 如果土地上是「祖厝」但我們全家都沒住在裡面,會算自有住宅嗎?
A3: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它同時牽涉到「土地」和「建物」的認定。
首先,如果這座「祖厝」有合法登記的建物所有權,並且登記在申請人本人、配偶或戶籍內直系親屬名下,那麼這間「祖厝」本身就會被認定為「自有住宅」,不管你住不住在裡面,都會直接導致你無法申請租屋補助。因為政策定義的「自有住宅」是指「家庭成員(指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持有之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
其次,即使祖厝的建物沒有登記,但它坐落的「土地」如果屬於「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或「非都市計畫區的非農業/公共設施保留地」,那麼光是這塊土地的存在,也可能直接影響你的資格。
所以,如果名下有祖厝,即便不住,也請務必確認這祖厝是否有建物所有權狀,以及它坐落的土地性質。一旦建物所有權在你家庭成員名下,或是土地性質不符規定,基本上就無法申請租屋補助了。這是非常常見的誤解,因為很多人會把不住的房子或祖厝當作沒有。
Q4: 我把名下的土地「信託」給別人管理,這樣還會被算成我的財產嗎?
A4: 這是一個涉及到法律和財產權的問題。一般來說,在租屋補助的審核中,如果你的土地是「自益信託」(也就是說,你是信託財產的受益人),即使所有權形式上登記在受託人名下,但因為信託的受益權仍在你身上,這塊土地的價值通常仍然會被認定為你的財產,並計入你的不動產總額。
如果是「他益信託」(受益人不是你,而是其他人),且信託契約是「不可撤銷」的,那麼理論上這塊土地就不會被視為你的財產。但這中間涉及的法律細節非常複雜,政府審核時會根據信託契約的具體內容來判斷。
因此,如果你有透過信託方式持有土地,強烈建議你在申請租屋補助前,務必攜帶所有信託契約文件,向主管機關(例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諮詢專線或當地縣市政府都發局)進行詳細諮詢。不要自行判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部分的規定相對複雜,需要專業單位的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