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塗銷制度:更生之路的希望與實踐

你或許聽過「前科」這個詞,也可能遇過像小陳這樣的朋友。小陳年輕時一時糊塗,犯了個輕微的過錯,被判了緩刑。幾年過去了,他努力工作,奉公守法,早已不再是當年的他。然而,每當需要申請工作、貸款,甚至是辦理護照時,心裡總會糾結一下,深怕那段「前科」紀錄會成為他人生路上的絆腳石,讓他永遠無法擺脫過去的陰影。他常常會想:「難道就沒有一個機會,讓我把那段紀錄『洗掉』,重新開始嗎?」

這正是「前科塗銷制度」所希望能提供的機會!在台灣,我們常說的「前科塗銷制度」,其實更精確地說,是指在符合特定法律條件下,過去的犯罪紀錄將不會再顯示在民眾申請的「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上。它不是讓你的犯罪事實完全消失,而是提供一個機制,讓那些真心悔過、表現良好的更生人,有機會重新融入社會,減少過往紀錄對他們未來生活的負面影響,讓他們能更順利地開啟人生的新篇章。

前科塗銷制度:何謂「塗銷」?揭開其真面目

當我們談到「前科塗銷」,許多人腦海中浮現的畫面可能是:政府資料庫裡的某個檔案被徹底刪除,彷彿從未存在過一樣。但實際上,在台灣的法制下,這個「塗銷」的概念和我們的想像有些許落差。它並非物理上的完全抹除,而是一種資訊揭露上的限制

「塗銷」的台灣語境:良民證上的差異

在台灣,最直接影響一般民眾的,莫過於那張薄薄的「刑事紀錄證明書」,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良民證」。這份文件是許多求職、申請簽證、甚至是租屋時,常被要求出示的。當我們說「前科塗銷」了,最主要的實質效益,就是這張良民證上將不會再記載那些符合特定條件的犯罪紀錄。

簡單來說,刑事局在核發良民證時,會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的規定,只記載符合特定條件的刑事紀錄。而有些犯罪紀錄,在經過一定的時間且當事人表現良好後,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將會「不予記載」。這就是實質上的「塗銷」效果。

「刑案紀錄」與「犯罪紀錄」的差異

為了更深入理解,我們需要區分兩個概念:

  • 刑案紀錄: 指的是一個人曾經被司法機關偵查、起訴、審判的所有過程與結果。這些資料會被警察機關、檢察署、法院等單位長期留存。這部分是「不會」因為「塗銷」而消失的,因為這是司法行政的原始紀錄,對於犯罪統計、未來案件偵查等仍有其必要性。
  • 犯罪紀錄: 指的則是那些會被記載在良民證上的、最終被判決有罪確定,且未符合不予記載條件的紀錄。前科塗銷,主要作用於這一層面。

所以,當小陳問說能不能「洗掉」紀錄時,他指的其實是希望良民證上不再出現這些紀錄,而不是讓司法機關完全忘記他曾經犯過罪。這點真的很重要,因為它關係到更生人能否真正擺脫社會標籤,重新開始。這種「不揭露」的機制,既能給予更生人機會,也兼顧了社會安全與紀錄保留的需要,可以說是台灣特有的一種平衡。

誰能申請前科塗銷?資格條件大解析

要讓過往的陰影不再顯示在良民證上,並不是隨意就能申請的喔!台灣對於「不予記載」的條件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些條件旨在確保申請人確實已經悔改、沒有再犯,並且給予那些輕微犯罪者重新來過的機會。主要依據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

主要條件看這裡:

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以下這些刑事紀錄,是不予記載的:

  1. 經緩刑宣告者: 如果你曾被判緩刑,而且緩刑期滿,在這段期間內沒有再犯任何罪,那麼這筆紀錄就不會顯示在良民證上。這點對於許多初犯或情節輕微的年輕人來說,真的是一個莫大的機會!
  2. 經宣告免刑者: 免刑是指雖然行為構成犯罪,但因某些特殊原因(如自首、犯罪情節輕微、與被害人和解等),法院判決免除其刑罰。這類紀錄也不會記載。
  3. 經宣告公訴不受理、無罪、免訴、不受理者: 這代表法院或檢察機關認定你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因程序問題而未進行實體審判。既然無罪或不受理,當然也就不會記載。
  4. 少年事件處理法中被裁定不付保護處分、不付訓誡、訓誡者: 少年事件與成人犯罪處理方式不同,更強調教育與輔導。如果少年被裁定不付保護處分(像是直接結案,或移送其他機構輔導)、不付訓誡、或只經訓誡,這些紀錄都不會記載,旨在保護少年,給他們一個重新成長的空間。
  5. 受徒刑或拘役執行完畢,或受罰金執行完畢,自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這條比較複雜,但非常重要。如果你曾被判徒刑、拘役或罰金,並已經執行完畢(也就是刑期坐滿或罰金繳清),那麼從執行完畢那天算起,往後五年內,如果你都沒有再犯下被判有期徒徒刑以上刑罰的罪,那麼原本的這筆紀錄就不會顯示在良民證上。這給了那些曾服刑的更生人一個明確的時限和目標去努力。
  6. 經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或受緩刑宣告,其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 這條和第一條類似,都是關於替代刑罰或緩刑期滿的規定,表示已經完成了替代的刑罰方式,且表現良好。

重點歸納:

我個人觀察,這裡的核心精神就是「悔過自新」和「時間的考驗」。法律給予了機會,但需要當事人以實際的守法行為來證明他們已經脫胎換骨。如果一個人不斷地再犯,那前科當然也就不可能「塗銷」了。這是一個非常務實且兼具人道關懷的制度設計。

特別注意: 雖然法律明文規定了不予記載的條件,但有幾種嚴重的犯罪,是永遠不會從良民證上消失的,例如: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懲治走私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肅清煙毒條例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洗錢防制法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這些罪名因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影響深遠,即使執行完畢再久,良民證上仍會清楚記載,這也反映了社會對於特定重大犯罪的零容忍態度。

所以,如果你或你身邊的人符合上述條件,恭喜你,那段過去將不會再在良民證上留下痕跡,這無疑是對更生人的一大鼓舞!

前科塗銷的實際步驟:從申請到重獲新生

讀到這裡,你可能已經對「前科塗銷」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也發現原來它並不是一個「申請」的動作,而是當你符合法律條件時,你的紀錄會自動被《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所「不予記載」。換句話說,你不需要跑法院、跑警局去提交一份「塗銷申請書」!

那既然不用特別申請「塗銷」,我們能做什麼呢?其實,我們能做的就是「申請良民證」,然後確認上面的記載狀況。因為當你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時,良民證上自然就不會顯示那筆紀錄了。

申請良民證的流程:

雖然不是申請「塗銷」,但實質上,當你透過以下方式申請良民證時,刑事局在核發前就會自動審核你的紀錄是否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這其實也是一種「間接」的確認機制。

  1. 確認自身是否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
    • 這是最關鍵的第一步!回顧上面提到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看看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緩刑期滿未撤銷」、「徒刑或拘役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犯」、「少年事件不付處分」等情形。
    • 確認你的罪名是否屬於那些「永遠不會塗銷」的重大犯罪(例如毒品、槍砲、性侵害等),如果是,那就不必往下看了,因為良民證上必然會記載。
  2. 準備申請良民證的文件:
    • 國民身分證: 這是最基本的身份證明。
    • 護照(外籍人士適用): 如果是外國人,需要攜帶護照或其他合法居留證件。
    • 申請表: 可以到申請地點現場填寫,也可以從內政部警政署的網站下載預先填寫。
    • 規費: 通常是新台幣100元。
  3. 選擇申請方式:
    • 親自辦理:
      • 攜帶上述文件到各地警察局外事科或刑事警察大隊外事組辦理。這是最常見的方式,現場會有專人協助你填寫資料並核對文件。
      • 速度通常較快,一般當天或隔幾個工作日就可以領取。
    • 委託他人代辦:
      • 如果本人不便前往,可以委託他人代辦。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攜帶委託書(需載明委託事項及雙方簽章)以及受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 線上申辦:
      • 內政部警政署有提供線上申請服務。你可以在家上網填寫資料、上傳證件影像,然後選擇郵寄到府(需自付郵資)或到指定地點領取。
      • 線上申辦省去了奔波的時間,對於不方便外出的人來說非常便利。
  4. 等待與領取:
    • 承辦單位會進行審核,確認你的刑事紀錄狀況。這個過程通常不會太久,一般幾個工作天內就能完成。
    • 領取時,請務必仔細核對良民證上的內容,確認你想「塗銷」的紀錄是否如預期般沒有顯示。

我曾看過不少案例,有些更生人朋友對這部分不是很清楚,一直擔心自己的前科會跟著一輩子,結果一去申請良民證,發現上面根本就沒有記載,那種鬆了一口氣的感覺,真的替他們感到高興。這告訴我們,了解法律規定,並勇敢地去嘗試,或許就能撥開籠罩在心頭的烏雲。

如果對良民證內容有疑慮怎麼辦?

萬一你認為自己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但良民證上卻還是有記載,該怎麼辦呢?這時候,你可以向承辦單位提出異議,並準備相關的判決書、執行證明等文件,請求他們重新審核。雖然這種情況不常見,但總有萬一,主動釐清是最好的方式。

總之,台灣的「前科塗銷」機制,並非神秘的法術,而是一套制度化的審核程序。只要你符合條件,它就會默默地為你提供一個重新出發的機會。關鍵在於你是否能理解這些條件,並勇敢地去面對與查證。

良民證與前科塗銷:重塑社會形象的關鍵

在台灣,良民證,也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簡直是我們生活中無所不在的一張證明!從找工作、申請國外簽證、移民,到租房子、甚至有時連申請信用卡或貸款,都可能被要求出示。這張薄薄的紙,承載著你過去的「清白」證明,也因此,它與「前科塗銷制度」的關聯性簡直密不可分,是更生人重塑社會形象的關鍵鑰匙。

良民證的用途與重要性

良民證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被社會普遍視為個人「守法」與「品格」的外部證明。對於雇主而言,一份沒有不良紀錄的良民證,可能意味著應徵者較為可靠;對於政府單位而言,這是核發特定執照或許可的基礎;對出租人而言,也能增加對房客的信任度。它的重要性,遠超過許多人想像。

哪些紀錄會顯示,哪些不會?

這就是「前科塗銷制度」發揮作用的舞台了!當你申請良民證時,警察機關會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的規定,自動審查你的刑事紀錄。前面我們已經詳細列出了哪些紀錄會「不予記載」(也就是達到實質上的「塗銷」效果),這裡再快速溫習一下:

  • 會顯示的紀錄:
    •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且不符合「不予記載」條件者(例如刑期執行完畢未滿五年且有再犯紀錄,或屬於終身不塗銷的重大罪名如毒品、槍砲、性侵等)。
    • 被通緝中、被判死刑、無期徒刑等。
  • 不會顯示的紀錄(實質「塗銷」):
    • 緩刑期滿且未經撤銷者。
    • 經宣告免刑者。
    • 少年事件經裁定不付保護處分、不付訓誡或訓誡者。
    • 受徒刑或拘役執行完畢,或受罰金執行完畢,自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者(這其實更早階段就不會形成刑事紀錄)。

所以,對於像小陳這樣,年輕時犯了錯、判了緩刑,之後安分守己過了好幾年,當他再次申請良民證時,通常會驚喜地發現,上面已經是「查無刑事紀錄」了。這對他而言,無疑是莫大的解脫,讓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向社會證明自己已經「洗心革面」,不再是那個犯錯的人。

我的觀察與思考:良民證的兩面性

我認為,良民證的存在,是社會安全機制的一部分,它幫助雇主、政府機關做出判斷。而「前科塗銷制度」則是在這個機制下,給予更生人一個重啟的機會。它平衡了社會對安全的追求,與個人改過自新的權利。如果沒有這個制度,許多人將永遠被過去的紀錄綁死,難以獲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最終可能又會回到犯罪的循環。這不僅是個人的悲劇,也是社會的損失。

但我也要提醒,即使良民證上「查無刑事紀錄」,並不代表所有事情都迎刃而解。有些行業,例如教師、保母、社工等與兒童或弱勢相關的職業,即便良民證沒有記載,但在背景審查時,相關單位仍可能會透過更深層的機制去查詢刑事資料庫,以確保服務對象的安全。這是社會對特殊職業的更高標準要求,也是我們必須理解的現實。

儘管如此,良民證上的「清白」紀錄,依舊是更生人重新融入社會、獲得信任的敲門磚。它象徵著法律和社會給予的第二次機會,也鼓勵著更多更生人朝著光明大道邁進。

前科對生活的衝擊:為什麼塗銷如此重要?

想像一下,你已經為過去的錯誤付出代價,甚至真心悔改、努力向上,但一道無形的牆卻始終擋在你面前,讓你無法盡情施展抱負,這道牆就是「前科」。對許多更生人來說,前科紀錄帶來的衝擊是全面性的,它不僅僅是法律文件上的一行字,更是社會烙印、心理負擔、以及機會流失的根源。這就是為什麼「前科塗銷制度」如此重要,它像一束光,照亮了更生人重生的道路。

就業市場的「隱形門檻」

這是前科最直接也最殘酷的影響之一。許多公司在招募員工時,特別是涉及財物、敏感資訊、或需要高度信任的職位,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良民證。即使是服務業、物流業等,也常會因擔憂顧客或貨物安全而有所顧忌。對於有前科紀錄的人來說:

  • 求職受挫: 面試時表現再好,一旦被要求出示良民證,或背景調查發現有紀錄,許多機會就會悄悄溜走。這種無言的拒絕,對求職者是極大的打擊。
  • 選擇受限: 他們往往只能選擇那些對背景要求較低、甚至是非法或灰色地帶的工作,薪資待遇差、工作環境惡劣,容易形成惡性循環。
  • 特定行業禁入: 法律明文規定某些行業(如保全、教師、幼教人員、醫護、司法官等)有特定前科者不得從事,這直接斷絕了他們在這些領域發展的可能。

升學與深造的阻礙

雖然升學通常不直接要求良民證,但在申請某些特殊科系(例如警大、軍校、或特定專業學院)時,學校可能會進行背景審查,過去的紀錄仍可能成為考量因素,影響錄取機會。

信貸、租屋與社會服務的困難

除了就業,前科紀錄還可能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 銀行信貸: 雖然銀行主要看信用分數和財務狀況,但對於有犯罪紀錄者,有時會被視為信用風險較高,影響貸款額度或利率。
  • 租屋困難: 某些房東會擔心租客的品行,要求提供良民證或身分證影本進行查詢,有前科者可能會被拒絕。
  • 參與社會服務: 參與志工活動、加入某些社會團體時,有時也會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前科可能成為限制。

無形的社會污名與心理負擔

相較於這些實質的影響,前科帶來的社會污名和心理壓力更是沉重:

  • 自我否定: 長期被社會排斥,容易讓更生人產生自我懷疑、自卑感,覺得自己「低人一等」,難以真正抬頭挺胸。
  • 人際關係疏離: 家人、朋友可能因不了解或擔心而產生隔閡,新的社交圈也難以建立,孤獨感倍增。
  • 回歸社會的障礙: 無形的歧視和不信任,讓他們難以重新融入主流社會,甚至導致「標籤化效應」,覺得反正大家都覺得我是壞人,乾脆破罐子破摔。

從我的角度來看,前科對一個人生活的影響,就像一條無形的鎖鏈,即使刑期已滿,鎖鏈卻仍在。這也是為什麼「前科塗銷制度」如此重要!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更是給予更生人一個擺脫過去、重獲尊嚴的機會。當良民證上「查無刑事紀錄」時,那對更生人來說,不只是少了個麻煩,更是他們能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說:「看,我真的不一樣了!」的底氣。這份底氣,能讓他們勇敢地去敲開新的大門,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減少再犯的可能,最終是對整個社會都有益的。

我的觀察與見解:前科塗銷制度的人文關懷

多年來,我觀察到社會對於「前科」的看法,往往是帶著標籤與歧視的。人們很容易將犯罪行為與個人品格劃上等號,認為「一日犯罪,終身犯罪」。但前科塗銷制度的存在,恰恰挑戰了這種刻板印象,它蘊含著深厚的人文關懷,也展現了國家對於「更生」的積極態度。

制度背後的社會期許

我常跟朋友分享,這個制度其實是國家給予改過自新者的一份「信任狀」。它不是簡單地抹去過去,而是透過時間的考驗和當事人的努力證明,來換取社會的再次接納。當一位更生人,在緩刑期滿、或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都安分守己、沒有再犯,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大的蛻變和自我約束。他們證明了自己有能力成為一個守法、對社會有貢獻的公民。此時,如果社會仍然用有色眼鏡去看待他們,甚至讓他們在求職、生活上處處碰壁,那麼他們努力向上、回歸正軌的動力將會被嚴重打擊,甚至可能再次被逼入絕境。這對個人是殘酷的,對社會也是潛在的危機。

「給予機會」的實質意義

很多人覺得,只要把前科「塗銷」了,好像就沒事了。但對更生人來說,那種內心的糾結和壓力,才是最難以言喻的。我曾接觸過一位更生朋友,他坦言,即便良民證上已經沒有記載,但他內心深處的自卑感和對社會不信任的預期,仍是巨大的挑戰。而「前科塗銷制度」給予的,不僅僅是紙面上的清白,更是一種心理上的釋放。它讓更生人能真正地說服自己:「我的過去,不再是決定我未來的唯一因素。」這份心理的鬆綁,對於他們重新建立自信、融入社會至關重要。

社會接納度的重要性

儘管法律提供了「塗銷」的機會,但社會的接納度仍然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即使良民證清白,一些企業在背景調查時,仍可能透過其他管道了解到當事人的過去,這時,企業主的心態就成了關鍵。我們社會需要更多地理解,給予更生人機會,其實就是在投資社會的未來。一個成功回歸社會的更生人,不僅可以減少再犯率,降低社會成本,更能為社會創造價值。我相信,當社會大眾對這項制度有更全面的了解,並願意給予多一份的信任和包容時,更生人的復歸之路才會走得更穩健。

總的來說,「前科塗銷制度」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冰冷規定,它更是一項充滿人文關懷的制度設計,是我們社會進步的象徵。它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有犯錯的可能,也都有改過自新的權利。給予更生人一個重生的機會,就是給予社會一個更安全、更和諧的未來。這是我個人對這項制度最深刻的體會。

常見問題與專業解答

關於「前科塗銷制度」,民眾心中往往有很多疑問。在這裡,我整理了一些常見問題,並提供詳細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大家更清楚地理解這項制度。

Q1: 前科塗銷是不是真的代表「紀錄完全消失」?

A1: 不,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誤解!在台灣,「前科塗銷」並不是指你的犯罪紀錄會從所有政府資料庫中徹底刪除,彷彿從未發生過一樣。實際上,司法機關(如法院、檢察署)和警察機關的內部系統,仍會留存你的刑事案件資料,這對於犯罪統計、未來可能的偵查需求,以及某些特殊職位的背景審查來說,都是必要的。

所謂的「塗銷」,更精確的說法是「不予記載」。它主要體現在你向政府機關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時,這份證明書上將不會記載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條件的刑事紀錄。這對更生人最大的幫助是,在一般求職、申請簽證或租屋等需要出示良民證的場合,你的過去紀錄不會被揭露,大大降低了社會歧視和求職障礙。

Q2: 緩刑期滿一定會塗銷嗎?

A2: 是的,原則上,只要你是被宣告緩刑,且緩刑期滿後未經撤銷,那麼這筆刑事紀錄就不會記載在你的良民證上。這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明確規定的。

「未經撤銷」是很重要的前提,這表示在緩刑期間,你必須嚴格遵守法院的附帶條件(例如不得再犯特定罪行、支付賠償金、接受特定輔導等),如果違反了,緩刑可能會被撤銷,那麼這筆紀錄就仍然會顯示在良民證上。所以,緩刑雖然給予了機會,但同時也要求當事人嚴守承諾。

Q3: 所有的犯罪紀錄都能塗銷嗎?

A3: 不,並非所有的犯罪紀錄都能「不予記載」於良民證上。法律對於一些危害社會重大、影響深遠的特定犯罪,採取了更為嚴格的態度,即便當事人已經執行完畢刑期,甚至過了很長時間,這些紀錄仍然會永久性地顯示在良民證上。

這些不能「塗銷」的罪名主要包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舊有的肅清煙毒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這些罪名因其嚴峻的社會影響,被視為即使改過自新也需終身揭露,以保障社會公共安全。

Q4: 申請前科塗銷需要找律師嗎?

A4: 如前面所解釋的,台灣法制下沒有一個叫做「前科塗銷申請」的程序。你不需要向法院或任何單位提交一份「塗銷申請書」,因此也不存在需要律師代理「申請塗銷」這件事。當你符合法律規定的「不予記載」條件時,這是一種法律效果,是自動發生的。

如果你要做的,是申請良民證來確認你的紀錄狀況,這個流程非常簡單,可以親自去警察局辦理,或透過網路申請,通常不需要律師介入。然而,如果你對於自己是否符合「不予記載」的條件有疑問,或是對判決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如律師)的諮詢,他們可以幫助你釐清法律條文、分析你的個案情況,給予你正確的法律意見。但這屬於「法律諮詢」,而非「代理申請塗銷」服務。

Q5: 塗銷後,對未來找工作有幫助嗎?

A5: 絕對有巨大的幫助!這可以說是「前科塗銷制度」最直接、最有意義的實質效益之一。當你的良民證上顯示「查無刑事紀錄」時,你就能夠以更自信的姿態面對求職過程,不會再因為前科紀錄而被許多企業拒之門外。這為更生人打開了更多的就業大門,增加了他們獲得穩定工作、改善生活品質的機會。

一份清白的良民證,對於需要出示此證明才能應徵的職位(例如保全、駕駛、特定辦公室職位等)至關重要。雖然有些特殊行業(如教師、保母、社工等)仍可能進行更深層的背景審查,甚至法律明文規定有特定前科者不得從事,但在大多數的日常工作領域,良民證的「清白」能大幅提高更生人的競爭力,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減少再犯的風險。

Q6: 輕微案件紀錄是否會影響良民證?

A6: 這要看「輕微案件」的最終判決結果而定。如果你的輕微案件最終是獲得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或是法院判決免刑、緩刑且期滿未經撤銷,那麼這些紀錄都不會記載在良民證上。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曾有過「案件」,對你的良民證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但如果輕微案件被判處拘役、罰金,甚至是有期徒刑(即使是短期的),那麼在刑罰執行完畢的五年內,如果期間有再犯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是期間沒有過滿五年就去申請,那這些紀錄仍會記載。所以,「輕微」的界定,關鍵在於最終的法律處理結果,以及是否符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所列的不予記載條件。總之,並非所有輕微案件都會「自動」不在良民證上顯示,還是要看具體的判決結果和後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