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所得是什麼?深入剖析、申報眉角與節稅策略
你是不是也曾像小陳一樣,在整理所得資料、準備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看著扣繳憑單上「其他所得」這幾個字,心裡不禁會想:這到底是什麼啊?它不像薪資所得那麼直觀,也不像利息、租金那麼明確,每次碰到都覺得有點模糊,甚至擔心是不是自己漏報了什麼?別擔心,這篇文章就是要來為你揭開「其他所得」的神秘面紗,讓你對它有更透徹的了解,報稅時不再一頭霧水!
究竟「其他所得」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它是指我國所得稅法中,除了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特定項目除外)、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退職所得等九大類所得以外,所有不屬於這九大類,但具有所得性質的收入。 它就像一個「剩餘項目」或「包山包海」的分類,舉凡各種未列舉的收入,只要符合「所得」的定義,都可能被歸類到這裡喔!財政部會定期發布解釋令或函釋,明確指出哪些收入屬於其他所得,所以它並不是一個隨意的分類,而是有其嚴謹的規範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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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的定義與範疇:不再是模糊地帶!
在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制裡,所得大致被區分為十大類。而「其他所得」呢,就是那個「其他」,是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所規定的所得。這個分類的設置,其實是為了確保所有具有經濟實質的收入,都能被納入課稅範圍,以維護租稅公平。換句話說,只要是你有賺到錢,但這筆錢又不符合前面九類所得的明確定義,那麼它很有可能就會被歸類到「其他所得」裡頭。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這個項目很難捉摸,因為它的範圍實在太廣了,沒有一個固定的樣貌。
舉個例子來說,我們常聽到的薪資、銀行利息、房東收的租金,這些都是很明確的所得類別。但如果你今天參加一個徵文比賽,獲得了一筆獎金,這筆獎金既不是薪資,也不是利息,那它就很有可能被列為其他所得。又或者你賣掉了自己的舊車,所得如果非屬房地合一稅範圍,這筆交易所得也可能屬於其他所得的一部分。所以,理解「其他所得」的定義與範疇,對於我們正確報稅、避免漏報或錯誤申報,是至關重要的一步呢!
常見的「其他所得」類型,你遇過幾種?
雖然「其他所得」的範圍很廣,但有些類型是比較常見的,了解這些常見的項目,能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容易辨識它們。來,我們來看看你是不是也曾經遇過其中幾種呢?
- 財產交易所得(非屬房地合一或證券交易)
這部分主要是指財產買賣所產生的所得,但特別要強調的是,它不包括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產交易,也不包括證券交易所得(因為證交所得目前停徵)。舉例來說,你賣掉收藏的古董、字畫、藝術品、高爾夫球證,或者在舊制下(非房地合一稅制時期)買賣不動產所賺取的價差,如果這些買賣有賺錢,扣除成本和必要費用後的淨利,就可能屬於這裡的「其他所得」。 - 懸賞獎金、告發獎金、檢舉獎金
這類獎金通常是由政府機關發放的,為了鼓勵民眾協助破案、檢舉不法行為等。例如,你協助警方破獲犯罪集團,獲得的懸賞獎金;或是檢舉逃漏稅、環境污染,獲得的檢舉獎金,這些都屬於其他所得。 - 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鐘點費
哇,這塊可是很多斜槓青年、創作者會遇到的項目喔!如果你幫雜誌寫稿、出書賺取版稅,或是當講師收取演講費、鐘點費,這些收入就屬於這裡。不過,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眉角」!依所得稅法規定,這些收入有個非常實用的「免稅額」:只要你從事這些活動,全年合計收入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是可以免納所得稅的喔! 超過20萬元的部分,則可以選擇以收入的30%作為必要費用來扣除,或是舉證實際發生的費用來扣除。這真的是給創作者的一個小確幸呢!
- 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這是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種所得類型,尤其是在網路時代。如果你偶爾在網路上拍賣自己的二手物品,或是做小額的代購、團購,這些零星的、非經常性的營利行為所賺取的收入,就屬於「個人一時貿易所得」。它和一般公司行號的營業所得不同,通常金額較小,也非持續性經營。在報稅時,稅務機關會用一個「純益率」來計算你的所得額,例如,如果你賣了10萬元的東西,純益率是6%,那你的所得就是6000元,這部分就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 受贈所得、中獎獎金(非公益彩券)、慰問金等
這裡的「受贈所得」並非指親友之間的贈與(那屬於遺贈稅法規範),而是指例如參加比賽抽獎抽到的獎品、節目贈送的禮物,或因特殊事由領到的慰問金等。不過要注意的是,公益彩券中獎的獎金,依規定是採「分離課稅」,也就是說,中獎時就直接扣完稅了,不用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 - 特定目的之補助款、津貼
有些政府或企業發放的補助款、津貼,如果不是薪資性質,也不是免稅的救濟金,就有可能被列為其他所得。例如,有些研發補助款、專案津貼,或是一次性的生活補貼等。 - 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為所得之項目
這個就真的屬於「包山包海」的範疇了。只要是財政部認為具有所得性質,且不歸屬於前面九類的收入,都會被指定為其他所得。例如,有些特定情況下的保險理賠金(非免稅項目)、非營業性質的權利金收入等,都可能包含在內。
是不是發現「其他所得」的樣貌真的很多元呢?所以,下次你收到一些非預期、非固定來源的款項時,可得稍微留意一下,它們很有可能就是你的「其他所得」喔!
其他所得的課稅方式與申報原則:懂了就不怕!
了解了其他所得的種類後,接下來我們來聊聊大家最關心的:「它到底要怎麼課稅?怎麼申報呢?」其實,掌握了原則,它就一點也不複雜!
原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絕大多數的「其他所得」,都遵循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併入你的「綜合所得總額」一起計算稅額。這意味著,這些收入會和你的薪資、利息、租賃所得等加總起來,然後減掉各種免稅額、扣除額後,再依照你的所得級距來計算應納稅額。
單獨計算稅額的特殊情況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有少數幾種「其他所得」是採「分離課稅」或「單獨計稅」的,這代表它們不會併入你的綜合所得總額,而是在給付時就先扣繳稅款,或者有其特殊的計算方式。最常見的例子就是:
-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 單注獎金超過一定金額(目前是2,000元),就直接扣繳20%的稅款,不用再併入綜所稅申報。
- 特定告發、檢舉獎金: 這類獎金有時也會有特殊的計稅規定,部分是直接扣繳稅款。
所以在收到這類獎金時,務必確認扣繳憑單上的「扣繳率」及「給付總額」,了解是否已經扣繳完成,或是否需要併入申報。
扣繳憑單與免扣繳憑單:怎麼辨識?
這是很多人的痛點!「其他所得」往往沒有像薪資所得那樣,每年都會收到一張正規的扣繳憑單。有時候是給付單位主動寄發,有時候則沒有。那該怎麼辦呢?
- 有扣繳憑單: 如果你收到的款項是來自公司行號、機關團體,且對方依法規需要辦理扣繳,那麼他們就會寄給你一張「扣繳憑單」。這張憑單上會清楚載明「所得類別」為「其他所得」、給付總額、扣繳稅額等資訊。這時候,你只要按照憑單上的數字,在報稅時填入對應欄位即可。
- 免扣繳憑單: 很多「其他所得」的性質,是屬於「免予扣繳」的。例如,你透過拍賣網站賣二手商品賺的錢,買家通常不會幫你開扣繳憑單。這時候,你就需要自行誠實申報!你可以透過自己的交易紀錄、銀行存摺等方式,計算出實際的所得額。
我的經驗是,即使是公司給付的「其他所得」,有時候給付方不見得會主動寄發扣繳憑單,尤其是一些零星的獎金或酬勞。這時候,最好主動聯繫給付單位,詢問是否會有憑單,或告知他們需要你配合申報。畢竟,我們是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是我們的責任喔!
應稅與免稅:哪些是免稅的?
不是所有的收入都需要繳稅喔!有些「其他所得」是依法免稅的,這點非常重要,因為這能直接影響你的稅負:
- 保險給付: 例如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之保險給付,是免稅的。但要注意,如果保險給付中含有「利息所得」的部分,那利息還是要課稅的。
- 特定目的之救濟金、慰問金: 政府或慈善團體發放的災害救濟金、急難救助金,通常是免稅的。
- 軍人的薪餉、退伍金: 某些特定性質的收入,依法律規定是免稅的。
- 政府為獎勵藝文、科學、體育等活動而頒發的獎金: 例如文化部、科技部等頒發的榮譽性質獎項,但這部分要看具體規定,有些可能還是會列為其他所得。
- 稿費、版稅等收入: 前面提到的,每年20萬元以內的部分免稅。
所以,當你收到一筆款項時,除了思考它是哪一類所得外,也要進一步確認它是否屬於「免稅所得」。不確定的話,可以查詢財政部相關規定,或諮詢專業人士。
如何申報「其他所得」?一步步教你搞定!
搞懂了定義與課稅原則,接下來就是實際操作的申報環節了。別擔心,只要按部就班,你也能輕鬆搞定!
準備資料:未雨綢繆,事半功倍!
申報任何所得,資料的齊備性是第一步。對於「其他所得」來說,你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有:
- 扣繳憑單: 如果你的「其他所得」是來自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且他們依法有扣繳義務,通常會寄給你扣繳憑單。這憑單上會列明所得人、給付總額、扣繳稅額等資訊。
- 相關收入證明: 如果是屬於沒有扣繳憑單的「其他所得」(例如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你就需要自行準備相關的交易明細、銀行存摺、匯款紀錄、收據、發票等,證明你實際收到的金額。這些資料是未來國稅局查核時的重要依據,務必妥善保存。
- 費用憑證: 如果你的「其他所得」有可列舉的「必要費用」,例如稿費的相關書籍、文具支出;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的進貨成本、運費等,這些費用憑證也要一併準備好。
我的個人經驗是,對於零星的收入,最好在收到款項當下就做好簡單的紀錄,例如收款日期、來源、事由、金額等,這樣在報稅季來臨時,才不會大海撈針,手忙腳亂。
申報流程:網路申報最便利!
現在的報稅真的很方便,絕大多數人都是透過網路申報了:
- 網路申報:
- 下載財政部提供的「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
- 登入方式有很多種,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密碼、電子憑證、戶號+查詢碼等。
- 登入後,系統通常會自動匯入你大部分的所得資料,包括有扣繳憑單的「其他所得」。
- 對於沒有自動匯入的「其他所得」(例如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你需要手動點選「新增」所得資料,選擇「其他所得」,然後自行填入給付總額及可減除的費用。
- 確認所有資料無誤後,計算應納稅額或退稅金額,然後進行申報及繳稅(或等待退稅)。
- 人工申報(書面申報): 如果你不習慣網路操作,也可以到各地國稅局索取紙本申報書,填寫完畢後,附上所有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國稅局。
- 稅額試算服務: 如果你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條件(所得來源單純),國稅局會主動寄給你稅額試算通知書。如果上面有你的「其他所得」資訊,且你確認無誤,就可以直接透過簡訊、線上回復等方式確認申報。
特別提醒: 許多自動匯入的所得資料,可能只有「給付總額」,而沒有自動幫你扣除相關費用。例如稿費的20萬元免稅額,或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的純益率計算,這些往往需要你手動調整或確認。所以在申報前,一定要仔細核對所有資料!
費用認列:節稅的關鍵!
「其他所得」的費用認列,是降低稅負的重要環節。並不是你收到的所有金額都得納稅,扣除掉為了賺取這筆收入所付出的「必要費用」後,剩餘的才是應稅所得。
- 稿費、版稅等:
- 每年20萬元內免稅。
- 超過20萬元部分,可選擇以收入的30%作為費用扣除,或舉證實際發生的費用扣除。通常「收入30%」是比較常見且方便的選擇,因為實際舉證費用會比較麻煩。
- 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 通常會以財政部頒布的「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中所規定的行業「純益率」來計算所得。例如,一般商品買賣的純益率可能是6%,表示你收到10萬元,其中只有6千元是所得,另外9萬4千元是成本費用。
- 如果你能舉證更高的實際費用(例如進貨成本、運費等),也可以選擇實際費用減除。但這就考驗你的會計能力和憑證保存完整度了。
- 其他可舉證費用的所得: 只要你能證明該筆費用是為了賺取這項「其他所得」所必要且直接相關的支出,並且有合法的憑證(發票、收據),就可以考慮列報為費用。但這部分比較複雜,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記住,費用認列的原則是「必要性」和「直接相關性」,且要有「憑證」。沒有憑證的支出,國稅局是不會承認的喔!
注意事項:未雨綢繆,避免麻煩!
- 未收到憑單怎麼辦? 如果你明明有收到「其他所得」,卻沒收到扣繳憑單,怎麼辦?
- 主動聯繫給付單位: 請對方補發扣繳憑單。
- 自行申報: 如果對方真的無法提供,你還是要自行估算並申報這筆所得。國稅局其實都有勾稽比對的資料,不要抱持僥倖心理。
- 漏報風險: 漏報所得的風險是很大的。國稅局可以透過金流、情報等方式掌握你的收入,一旦被查到漏報,除了要補稅,還會被處以罰鍰,得不償失喔!
- 誠實申報原則: 所得稅法採「自動申報制」,也就是納稅義務人有誠實申報的義務。不確定該如何申報時,與其漏報,不如主動詢問或尋求專業協助。
「其他所得」的節稅眉角與實務經驗分享
了解了申報流程,我們再來看看一些實用的節稅小撇步和我的實務經驗,讓你能夠更聰明地處理「其他所得」!
區分所得性質:這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在報稅時,很多人會把所得混淆。例如,把顧問費誤以為是薪資,把獎金誤以為是免稅贈與。錯誤的分類會導致你多繳稅,或是產生漏報風險。因此,收到任何款項時,先釐清它的性質:是薪資?是利息?還是其他所得?如果不能歸類到前面九種所得,那它很可能就是「其他所得」了。
我的經驗談: 曾經有位朋友,他幫一家公司寫了幾篇文章,拿到了稿費。公司誤將這筆款項列為「薪資所得」開立扣繳憑單。他來問我時,我就提醒他,這明明是稿費,有20萬的免稅額,如果被列成薪資,就完全沒有這個優惠了!後來他去跟公司溝通,請他們更正憑單,才成功節省了一筆稅金。所以,收到憑單時,除了金額,也要看清楚「所得類別」喔!
妥善保存憑證:這是節稅的命脈!
不管是扣繳憑單、銀行交易明細、發票、收據,任何可以證明你收入或費用的文件,都請務必妥善保存至少五年(國稅局的核課期間通常為五年)。尤其對於那些沒有扣繳憑單的「其他所得」,你的個人紀錄和交易憑證,就是你唯一能夠證明所得來源和金額的依據了。沒有憑證,就可能無法認列費用,甚至被國稅局推估所得,反而可能多課稅。
善用免稅額與扣除額:合法的節稅工具!
- 稿費20萬免稅額: 這真的是創作者的福音!如果你有稿費、版稅、演講費等收入,記得好好利用每年20萬元的免稅額。如果你有多筆這類收入,記得加總起來,只要不超過20萬元就免稅。如果超過,也別忘了可以選擇以收入的30%作為費用扣除。
- 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的純益率: 對於網拍、代購這種個人一時貿易所得,財政部會公告一個「純益率」。這表示你的收入並非全額計稅,而是只計算其中的一小部分作為所得。這也是一種變相的費用扣除,因為國稅局已經預設了大部分是你的成本費用。
- 其他可列報費用: 雖然比較複雜,但如果你有為了賺取某項其他所得而產生的大額、有憑證的必要費用,別忘了諮詢專業人士,看看是否能列報。
諮詢專業人士: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來!
如果你實在搞不清楚自己的「其他所得」該怎麼報,或者金額較大、情況複雜,最保險、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尋求專業會計師或記帳士的協助。他們熟悉稅法規定和實務操作,可以提供你最精確的建議,甚至幫你完成申報,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專業的諮詢費用,比起你可能多繳的稅或被罰的錢,絕對是划算很多喔!
常見「其他所得」相關問題大解析
在處理「其他所得」時,大家常常會遇到一些疑問。這裡我整理了一些常見的問題,並提供詳細的解答,希望能幫助你釐清疑惑!
Q1: 我收到的政府補助金算是其他所得嗎?
這要看補助金的性質和目的喔!政府補助金的種類非常多,並不是所有補助金都屬於「其他所得」。
例如,如果你收到的是像疫情期間的「紓困補助金」、「急難救助金」這類帶有救濟性質的補助,通常會被認定為「免稅所得」,是不需要申報的。因為這些款項的目的在於幫助民眾渡過難關,而非屬於營利或勞務對價。
但如果是一些具有特定目的、帶有獎勵性質或補償性質的補助,例如研發補助款、企業轉型獎勵金,或是針對某項計畫的補助款(而非薪資性質),這些就可能被歸類為「其他所得」。此時,給付單位通常會開立扣繳憑單,上面會載明所得類別。
最保險的做法是,收到任何政府補助金時,可以詢問發放單位這筆補助是否需要申報所得稅,或是否會開立扣繳憑單。通常,通知書或相關辦法上也會有說明喔。
Q2: 網拍收入怎麼報?是不是都要報?
網拍收入是否需要申報,取決於你的網拍行為性質和金額大小。這部分通常屬於前面提到的「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如果你只是偶爾出清家裡的二手物品,例如賣掉幾件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舊家電,且金額很小,不具備營利性質,那麼這通常不屬於需要申報的所得。因為這屬於個人資產的變現,而非透過買賣賺取利潤。
然而,如果你經常性地在網路上販售商品,從事代購、團購,或自行製作商品販售,且有持續性的買賣行為,並以營利為目的,那麼這就符合「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的範疇了。即使沒有辦理營業登記,依稅法規定,只要有營利事實,就應該申報。
在申報時,你會以你的進貨成本加上費用,或是直接以財政部頒布的「純益率」來計算你的所得額。例如,如果你的營業額是10萬元,適用純益率是6%,那麼應申報的所得就是6,000元。國稅局會透過金流、平台交易紀錄等進行比對,所以誠實申報是最好的方式。
Q3: 我收到稿費,是不是全額都要繳稅?
不是的!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這些收入在所得稅法中是享有特別優惠的。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每人全年從事這些活動的收入,合計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是全額免稅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稿費收入全年總共是15萬元,那麼這15萬元就完全不需要繳稅。
如果你的稿費等收入全年超過20萬元,那麼超過20萬元的部分,你可以選擇兩種方式計算應稅所得:
- 以收入的30%作為費用: 例如,你收到30萬元的稿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是10萬元,那麼這10萬元再扣除30%的費用(10萬 x 30% = 3萬元),所以你的應稅所得就是10萬 – 3萬 = 7萬元。
- 舉證實際發生的費用: 如果你能證明為了這筆稿費收入,實際支出的費用超過了收入的30%,例如購買專業書籍、文具、軟體等,且有合法的憑證,那麼你可以列舉實際的費用來扣除。但這通常比較麻煩,且需要保留所有憑證。
所以,對於創作者來說,這20萬元的免稅額是非常重要的節稅利器喔!
Q4: 收到親友贈與的金錢,需要申報「其他所得」嗎?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誤解!親友之間的贈與,是不需要申報「其他所得」的。 親友贈與的金錢,屬於「贈與稅」的範疇,而非所得稅。
在台灣,贈與稅有「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的規定。目前,每人每年可以贈與他人(包含現金、股票、房地產等財產)的金額在244萬元(此金額會隨法規調整)以內,是免徵贈與稅的。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父母、親戚或朋友贈與你現金,只要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的總額不超過這個免稅額,贈與人不需要繳贈與稅,而你這位受贈人,也不需要將這筆錢列入「其他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贈與的金額超過免稅額,是贈與人需要申報贈與稅並繳納。而受贈人仍然無需申報所得稅。所以,下次收到來自親友的紅包或資助時,知道不用擔心「其他所得」的申報問題了吧!
Q5: 我在臉書上賣二手物品,這算是「其他所得」嗎?
這個問題和前面的「網拍收入」有點類似,關鍵在於你的銷售行為是否具有「營利性質」。
如果你只是偶爾將自己不再使用的、閒置的二手物品,透過臉書社團、拍賣平台等方式出售,目的僅是處理舊物,且賣出的價格通常低於原價,那麼這筆收入一般不被認定為具有營利性質的「所得」,也就不需要申報「其他所得」。這屬於個人財產的處分,而非商業行為。
然而,如果你的臉書帳號或社團,經常性地進行二手物品的買賣,甚至你會特意去低價收購二手物品,再加價出售,並以此為常態性的收入來源,那麼這就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具有營利性質的「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了。此時,無論金額大小,都應誠實申報。國稅局會根據你的交易頻率、金額、是否有囤貨轉售行為等來判斷其性質。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的二手買賣行為只是偶一為之,且金額不大,通常不用擔心。但若已形成一種「小生意」的模式,建議還是要了解並申報相關所得,以免未來產生稅務問題。
Q6: 為什麼我的扣繳憑單上,所得類別寫的是「其他所得」?
這通常表示你收到的這筆款項,不屬於公司給付你的「薪資」,也不屬於利息、租金等常見的所得類型,但它仍然是公司給你的具有「所得」性質的錢。
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 公司發放的「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 如果你的公司有單獨發放一筆不屬於固定薪資架構的獎金,且這筆獎金在會計處理上不歸為薪資支出,就可能列為「其他所得」。不過,通常年終獎金會被歸類為薪資所得居多。
- 顧問費、車馬費、出席費: 如果你並非公司的員工,但受邀為公司提供顧問服務、出席會議或活動,公司支付的顧問費、車馬費、出席費,若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例如你非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身份),就可能以「其他所得」來開立憑單。
- 特定競賽獎金: 如果公司內部舉辦競賽,你獲得了獎金,這筆獎金可能也會被列為「其他所得」。
當你收到扣繳憑單時,除了核對金額是否正確外,務必確認「所得類別」。如果對憑單上的所得類別有疑問,可以直接向開立憑單的公司會計或人資部門詢問,請他們解釋這筆款項的性質,這樣你才能確保自己的報稅資料是正確無誤的。
總之,「其他所得」雖然名稱聽起來很籠統,但它在台灣的稅務體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確保了各種形式的收入都能被納入課稅範疇。了解它的定義、常見類型以及申報原則,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一門必修的理財功課喔!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撥開迷霧,讓你在報稅時更加從容不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