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定要有急救人員嗎?法定要求、效益與風險全解析

公司一定要有急救人員嗎?

這絕對是許多企業主、人資主管或是安全管理人員,在面臨工作場所安全議題時,心中都會浮現的疑問。尤其當公司規模不大,或是所處行業看似與高風險活動較無關聯時,這個問題就更顯得重要。簡單來說,公司是否「一定」需要有急救人員,答案會因應台灣法規、公司規模、行業別以及潛在風險而有所不同。 然而,即使法規並非強制要求,設置急救人員的效益往往遠遠大於潛在的成本,這絕對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別以為只有大型工廠、營造工地才需要擔心意外發生,即使是辦公室環境,也可能面臨突發狀況,例如:員工因過勞、情緒壓力導致心血管疾病發作、跌倒意外、甚至是食物中毒等等。這時候,如果現場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急救人員,就能在救護車抵達前,提供最即時、最關鍵的初步救護,這不僅能大大提升傷病患的存活率和復原品質,更能減輕後續的醫療負擔。從我的觀察與經驗來看,許多公司往往是在發生過意外事件後,才猛然意識到急救人員的重要性,這其實是非常可惜的。

法定要求:法規是如何規範的?

在台灣,關於工作場所急救人員的設置,主要規範於《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以及勞動部相關的函釋。其中,《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人員。」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則進一步明確了安全衛生人員的設置標準。雖然法條中並未直接「強制」所有公司都必須設置「急救人員」,但對於具備一定規模、從事特定行業,或是有特定危害性因素存在的工作場所,則有明確的要求。

主要來說,符合以下情況的公司,更有可能被法規要求設置急救人員:

  • 從事製造業、營造業等高風險行業: 這些行業的生產過程或工作環境,本質上就具有較高的職業災害風險,例如機械傷害、墜落、感電、火災等。
  • 員工人數達到一定規模: 雖然法規對於「一定規模」的定義可能隨著時間而調整,但通常而言,員工人數越多,雇主在安全衛生上的責任也越重,設置急救人員的可能性就越高。勞動部曾發布函釋,針對不同行業別,規定了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配置比例。
  • 工作場所存在特定危害性因素: 即使公司規模不大,但如果其工作場所存在特定危害性因素,例如:有毒性化學物質、高溫、噪音、輻射等,也可能被要求設置具備急救能力的相關人員。

那麼,具體需要設置多少名急救人員呢? 依據勞動部相關規定,對於需要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事業單位,通常會要求其配置具備急救技能人員。例如,對於一般行業,可能會有「每若干名勞工應置一人」的比例規定。這些急救人員的資格,通常也必須符合勞動部認可的急救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書。所以,與其說「一定」,不如說「在很多情況下,是法規的要求,而且這也是保障員工權益和企業永續經營的必要之舉」。

急救人員的效益:為什麼要設置?

撇開法規的要求不談,即使貴公司並非被強制要求設置急救人員,我個人強烈建議,仍應審慎考慮設置。這絕對是一項「花小錢,省大錢」的投資。以下我將從幾個面向來解析其顯著效益:

1. 即時救護,降低傷亡風險

這是設置急救人員最直接、最重要的效益。當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時,黃金幾分鐘的處置至關重要。受過專業訓練的急救人員,能夠迅速評估傷病患的狀況,並立即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例如:止血、心肺復甦術 (CPR)、使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AED) 等。這不僅能穩定傷病患的病情,更有可能在救護車抵達前,挽救寶貴的生命,或是將傷害的程度降到最低。想想看,如果公司裡有位同事突然倒下,現場卻一片慌亂,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那種無助感與後果,是我們絕對不樂見的。

2. 降低醫療成本與सायिक成本

及時且正確的急救,能夠有效預防傷勢的惡化。如果傷病患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妥善處理,後續的醫療照護過程通常會更順利,住院時間可能縮短,復健也可能更快。這間接降低了員工因傷病產生的醫療費用,也減少了公司因員工長期請假而產生的潛在सायिक成本(例如:生產力損失、代理人聘用等)。從長遠來看,這是一筆非常划算的經濟帳。

3. 提升員工士氣與企業形象

一個積極重視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公司,自然會贏得員工的信任與認同。當員工知道公司有專業的急救人員,在發生意外時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他們的工作歸屬感和安全感都會大大提升,進而提升整體士氣。同時,良好的職安衛表現,也能塑造企業負責任、關懷員工的良好形象,這對於吸引人才、建立品牌聲譽都大有裨益。

4. 培養安全意識與風險管理文化

急救人員的設置,往往伴隨著相關的安全培訓和演練。這有助於在公司內部培養普遍的安全意識。員工會更了解潛在的風險,知道如何預防,以及在緊急情況下該如何應對。這種從「被動應對」轉變為「主動預防」的文化,對於建立一個真正安全的工作環境至關重要。

如何設置與培訓急救人員?

對於有意願設置急救人員的公司,或者被法規要求設置的公司,以下是幾個關鍵的步驟與考量:

步驟一:評估公司需求與潛在風險

首先,要仔細評估公司的規模、行業別、工作內容、以及潛在的職業災害風險。例如,若公司員工長期處於高溫、噪音、粉塵等環境,或是頻繁操作機械,那麼對急救技能的要求就可能更高。同時,也要考慮員工的總人數,以確定設置的急救人員數量比例。

步驟二: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

在台灣,急救人員的培訓通常由勞動部認可的職訓機構、或是特定專業團體(如紅十字會、消防署等)辦理。選擇信譽良好、課程內容紮實、並能提供合格證書的機構至關重要。常見的急救訓練課程包括:基本救命術 (BLS)、高級心臟救命術 (ACLS) 等,具體課程內容會依據職位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步驟三:指派與培訓合適的員工

可以從現有員工中,挑選對此議題感興趣、有責任心、且身體狀況良好的人員參與培訓。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是不是要找「特別」的人?其實不然,很多時候,一位熱心、細心的同事,經過專業訓練後,就能扮演好急救人員的角色。公司可以透過獎勵、津貼等方式,鼓勵員工參與培訓並承擔這份責任。

步驟四:定期複訓與技能維持

急救技能需要不斷複習與更新,才能保持熟練度。因此,公司應確保被指派的急救人員,能夠定期參加複訓課程,以更新其知識和技能,並維持證書的有效性。這也是法規通常會有的要求。

步驟五:準備急救設備與物資

除了人員的設置,充足且易於取得的急救設備和物資也是不可或缺的。這包括:滅火器、急救箱(內含紗布、繃帶、消毒用品等)、以及最重要的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AED)。AED 的設置,近年來在台灣的公共場所越來越普及,對於企業來說,其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視。公司應定期檢查這些設備的有效期限,並確保其處於隨時可用的狀態。

常見問題與專業解答

許多公司在考慮急救人員的設置時,都會有一些疑問。以下我將針對幾個常見問題,提供更詳細的解答:

Q1:公司規模很小,員工只有十幾個人,真的有需要設置急救人員嗎?

A1: 雖然依據法規,非常小的公司可能並非「強制」要求設置專職的急救人員,但我仍強烈建議您重新評估。您提到的「十幾個人」聽起來規模不大,但意外的發生與人數多寡並沒有絕對的關係。一個突發的心臟疾病、嚴重的過敏反應、或是意外跌倒,都可能發生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擁有至少一位或兩位具備基礎急救能力的員工,在緊急時刻就能發揮巨大的作用,挽救寶貴的生命。這筆投資,遠比事後處理的成本來得低。此外,您也可以考慮將相關的急救訓練,納入員工福利或新人訓練的一部分,讓大家都能具備基本的自救與救人的能力。

Q2:萬一員工發生意外,但公司沒有設置急救人員,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A2: 這是很多雇主關心的問題。是的,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的工作安全負有相當大的責任。如果因為雇主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設置急救人員,以及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可能需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此外,如果勞工因此受到重大傷害甚至死亡,而公司卻未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無論是否有設置急救人員,都可能面臨勞動檢查的裁罰,以及訴訟上的不利。所以,設置急救人員,不僅是為了員工的福祉,也是為了保障公司的營運與聲譽。

Q3:設置急救人員需要額外支付多少費用?

A3: 費用的考量,主要會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 員工培訓費用: 這是初次投入的成本,通常根據訓練時數和機構收費而定,一次性的投入。
  • 員工薪資或津貼: 如果公司有明確指派某位員工擔任急救人員,並要求他/她額外承擔責任,可能會需要提供額外的津貼,或是將其納入薪資計算。
  • 急救設備採購與維護費用: 例如急救箱的補充耗材、AED 的購置與定期檢測費用等。AED 的價格雖然較高,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且通常有較長的有效期限。

整體而言,相較於潛在的意外損失、訴訟賠償、或是罰款,這些費用通常是可以被企業所負擔的。而且,我會建議將這些支出,視為對公司最重要資產——「員工」的投資。

Q4:我們公司有員工是護理師或醫護背景,這樣就足夠了嗎?

A4: 這是一個很好的情況!若公司有護理師、醫師、救護技術員等具備專業醫療背景的員工,他們在緊急情況下的處理能力,絕對是公司的一大優勢。他們可以視為公司內部的「第一線急救專家」。然而,我會建議,即使有這些專業人員,也還是應該鼓勵他們參與針對「工作場所」急救的相關訓練。因為工作場所的意外狀況,有時會與臨床的醫療場域有所不同,例如:外傷的處理、火災現場的應變等。另外,為了分散風險,也建議讓更多非醫護背景的員工,也能接受基礎的急救訓練,以確保在緊急時刻,有更多人能夠提供協助,而不是僅依賴少數幾位專業人員。

Q5:設置急救人員,是否意味著公司必須配備所有的急救設備,例如AED?

A5: 並非絕對。法規的要求通常是循序漸進的,會依據事業規模、行業別、以及風險等級來做規範。然而,我個人強烈建議,對於有一定規模,或是經常有加班、工作壓力較大的企業,積極考慮設置 AED。AED 的操作非常簡易,一般民眾經過簡短訓練即可使用,而且在關鍵時刻,它能夠極大地提高心臟驟停患者的存活率。即使法規沒有強制要求,但從「關懷員工、企業責任」的角度出發,這是一項非常有價值的投資。您可以從評估公司最常見的風險開始,逐步完善急救設備的配置。

總而言之,公司一定要有急救人員嗎? 的答案,並非絕對的「是」或「否」,但強烈建議您朝向「是」的方向思考。這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對員工生命安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保障。妥善規劃、確實執行,讓您的工作場所,成為一個更安全、更有溫度的地方。

公司一定要有急救人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