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定要上嗎?從法規、實務到企業責任的深度解析
欸,小陳最近剛換了新工作,是個很夯的科技公司工程師。報到那天,人資小姐笑咪咪地跟他說:「小陳啊,過幾天我們會安排一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喔,你記得要參加嘿!」小陳聽了有點納悶,心想:「這什麼啊?跟我的專業有關係嗎?一定要去嗎?會不會很無聊啊?」他回家問了問朋友,發現大家說法不一,有的說「哪有什麼用,就是去打個卡啊!」,有的卻說「當然要啊!這是保命用的!」這下可好了,小陳更是一頭霧水,心想這「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到底是不是非上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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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答: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台灣的職場環境裡,絕大多數情況下,它不只「要上」,而且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必修課」喔!這可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明文要求,關乎每位勞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同時也是企業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與責任。所以,別再猶豫了,這堂課真的非常重要,而且多半是強制要上的!
說真的,這個問題我聽過太多次了。很多朋友、學員,甚至是一些公司的人資或主管,都曾經對這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必要性產生疑問。好像覺得這只是一個應付檢查、聊備一格的流程。但身為一個長期關注職場安全議題的人,我必須很認真、很堅定地告訴大家:它不只是一個流程,更是保障你我生命健康、維護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石。
職場安全,不只是口號,更是法律義務!
為什麼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會是「一定要上」的呢?這背後有著非常堅實的法規基礎和實務層面的考量。我們來好好聊聊。
法規面:職安法的明文規定,一條都不能少!
在台灣,談到職場安全,我們絕對繞不過一部最重要的法律,那就是**《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這部法律可說是台灣職場安全的聖經,它明確規定了雇主在保障勞工安全衛生方面的各項義務,而「教育訓練」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根據職安法的精神和相關子法,雇主有義務為勞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這可不是隨便看看法條就好,它還有更細緻的規範,像是針對不同階段、不同類型的勞工,都有不同的時數要求和內容重點:
- 新進勞工: 這是最基本也最普遍的要求。所有新到職的勞工,在他們實際開始工作之前,雇主就必須安排他們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這是為了確保新員工對工作環境中的基本危害、安全規定、緊急應變措施有初步的了解。
- 在職勞工: 你以為上過一次就夠了嗎?當然不是!職場環境會變,新的機械設備會引進,新的作業方法會出現,甚至法令本身也會修正。因此,職安法也要求雇主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在職勞工進行安全衛生再教育訓練,讓大家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與時俱進,保持警覺。
- 變更作業、機械設備或製程時: 如果公司引進了新的機器,或是改變了生產流程、作業方式,這些都可能帶來新的風險。這時候,雇主就必須針對相關的勞工,提供額外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讓他們了解新變動可能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安全地操作和應對。
- 發生職業災害後: 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當企業內部發生職業災害時,除了檢討事故原因、改進缺失外,職安法也鼓勵雇主針對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再教育訓練,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這不僅是亡羊補牢,更是預防未來。
各位可能會想,那這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到底要上多久呢?其實,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裡都有明確規範。以最常見的「新僱勞工」來說,一般工作場所的勞工,至少要接受三小時的訓練。如果是在特別危險的行業(例如營造業、製造業等),或是從事高風險的作業,那訓練時數和內容會更深入、更長。這些都是白紙黑字的法規,不遵守可是會受罰的喔!
實務面:保障你我職場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拋開法規面不談,從實際操作來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更是職場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我常常把這個訓練比喻成「職場的基礎防護衣」,它能帶給勞工和企業非常多的好處:
- 降低事故率,減少職災: 這是最顯而易見的效益!當每一位勞工都清楚知道工作場所潛在的危險、如何正確使用防護具、遇到緊急情況如何應變時,發生意外的機率自然會大大降低。職災一旦發生,對勞工是身體和心靈上的巨大創傷,對家庭更是沉重打擊。對企業來說,職災更是意味著停工、賠償、聲譽受損等等一連串的負面效應。
- 提升工作效率,減少停工損失: 你可能會覺得,安全教育訓練會佔用工作時間,是不是反而降低效率?恰恰相反!一個安全的環境,能讓員工工作得更安心、更專注。減少了意外事件,就減少了因事故造成的生產中斷、設備維修,甚至人員受傷而影響的排班等問題。長遠來看,這其實是提升效率的利器。
- 建立企業良好形象,提升員工向心力: 一個重視員工安全與健康的企業,會讓員工感到被關心、被保護。這種信任感和歸屬感,對於提升員工的向心力和穩定性有著非常正面的作用。同時,這也能為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加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 避免法律風險與高額罰鍰: 這是企業主最直接的考量之一。如果企業沒有依法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旦被勞動檢查發現,或是更不幸地發生了職業災害,就可能面臨高額的罰鍰、停工命令,甚至刑事責任。我身邊就曾聽過有公司因為未落實教育訓練而受罰的案例,那罰單數字可不是開玩笑的,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都有可能,划不來啊!
所以你看,從法規的角度,它規定了你「該」怎麼做;從實務的角度,它告訴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兩者結合,就構築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非上不可的堅實理由。
誰需要上?搞清楚你的身份與訓練時數!
既然「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這麼重要,那到底哪些人需要上呢?時數又該怎麼算?這也是很多人的疑問。這裡我幫大家釐清一下。
新進員工:必修的第一課,打好安全基礎!
就如同小陳遇到的情況,所有剛加入公司的新夥伴,無論你是正式員工、臨時工、工讀生,甚至是實習生,只要會進入工作場所,雇主都應該在你開始工作前,讓你接受「新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訓練時數:
- 一般工作場所:至少 3 小時。
- 危害性較高的工作場所(例如:營造、製造、石化、爆竹煙火等):至少 6 小時。
這些時間會用來讓新員工了解公司的安全規定、潛在的危險源、如何正確使用防護具、緊急應變流程、消防設施在哪裡,還有職災通報SOP等等。這就像給新人一本「職場安全入門指南」,讓他們在工作的第一天就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在職員工:持續學習,溫故知新,安全不打烊!
別以為上了第一次就一勞永逸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也規定了在職員工需要接受「在職教育訓練」。這是為了確保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能夠持續更新,面對職場可能出現的新風險。
訓練時數:
這部分會依據事業單位(公司)的規模、行業別和風險程度有所不同:
- **高風險事業單位(如第一類事業):** 通常會要求每年至少 3 小時。這些單位通常是製造業、營造業等,容易發生職災。
- **中低風險事業單位(如第二、三類事業):** 通常會要求每 3 年至少 3 小時。例如一般辦公室、服務業等。
各位朋友,這就像汽車每年都要定期保養一樣,安全知識也需要定期「更新」和「檢查」。透過在職訓練,可以讓員工回顧過去學到的內容,也能學習到最新的安全知識和技術,確保大家對風險的辨識和應變能力不會隨著時間而減弱。
承攬商與訪客:也要注意的眉角,安全無死角!
雖然承攬商的員工和訪客通常不屬於公司直接聘僱的「勞工」,不一定會接受公司內部完整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職業安全衛生法》也特別強調了「事業單位對其承攬人所僱用勞工」以及「工作場所內之訪客、行人等」的安全責任。這代表什麼呢?
- 告知義務: 企業在讓承攬商進入工作場所作業前,必須告知其工作環境的危害因素,並要求承攬商的員工遵守相關安全規定。
- 安全協議: 對於長期或高風險的承攬作業,企業主通常會與承攬商簽訂安全衛生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配合事項。
所以說,一個真正做到位的職場安全管理,是會把所有可能接觸到工作場所的人員都納入考量,做到安全無死角。
訓練內容有什麼?這可不是隨便看看就好!
說了這麼多,你一定會好奇,這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到底會教些什麼呢?是不是就是坐在那邊聽老師講課很無聊?其實不然,好的訓練內容應該是實用且貼近工作場域的。
根據相關法規的建議,以及我自己的經驗,一份完善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通常會包含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 職場環境與作業安全: 這是最基礎的部分。會介紹工作場所的整體環境、潛在的危害(例如:噪音、化學品、高溫、高處作業、機器設備的危險點等),以及如何安全地進行日常作業。
- 個人防護具 (PPE) 的正確使用: 像是安全帽、安全鞋、護目鏡、手套、耳塞、防塵口罩等等,這些防護具在特定作業環境下是保命用的。訓練會教你如何選擇、正確穿戴、使用和保養這些防護具。
- 消防及急救知識: 火災和緊急醫療是任何場所都可能發生的意外。訓練會教你如何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熟悉逃生路線,以及基本的急救常識,例如心肺復甦術(CPR)、止血、包紮等等。雖然不一定要求每個人都成為急救高手,但至少要會基本的應變措施。
- 危害通識與化學品安全: 如果你的工作會接觸到化學物質,那就更需要了解這些物質的危害性、安全資料表(SDS)的閱讀、洩漏應變等。這是為了避免化學品意外中毒、灼傷或環境污染。
- 人因工程與人機介面安全: 這部分會教導大家如何透過正確的姿勢、合理的工作安排來避免職業傷害,例如腰部傷害、腕隧道症候群等。也會介紹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原則。
- 職業災害通報與處理: 萬一真的發生了職災,該如何第一時間通報?誰是負責人?有哪些應變步驟?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知識,能幫助降低傷害擴大。
- 勞工權利與義務: 讓勞工了解自己在職場安全衛生方面的權利(例如:拒絕危險作業的權利),以及應盡的義務(例如:遵守安全規定)。
當然,每個公司的行業別和工作性質不同,訓練內容也會有所側重。例如,在工廠裡,可能會特別強調機械設備的操作安全;在辦公室,則可能著重於電器安全、人因工程等。重點是,好的訓練內容應該是貼近實際、具有實用性的,而不是枯燥的法規宣導。
沒上會有什麼後果?別把荷包跟名聲賠進去!
「那萬一公司沒辦,或是員工沒去上,會怎樣?」這問題很實際,也是很多人關心的。答案是:**後果可能比你想像的還要嚴重!** 不論對企業還是對勞工,都可能帶來不小的麻煩。
對企業:高額罰鍰、停工、聲譽受損、法律訴訟樣樣來!
台灣的勞動檢查機構對於「職業安全衛生」的稽查力度可不小。如果企業沒有依法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或是訓練紀錄不齊全,被查到時,會面臨以下幾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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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 這是最直接的。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勞工應受教育訓練」之規定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而且這是「可以連續罰」的喔!也就是說,如果限期改善不合格,罰單會一再開下去,直到你改善為止。試想,一間企業光是罰鍰,可能就比投入教育訓練的成本高出好幾倍。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二項、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
而第六條第一項就是關於雇主對工作者應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規定。
- 停工命令: 如果情節嚴重,或是因未接受訓練而導致重大職災,勞動檢查機構甚至可能發出「停工命令」。公司一旦被勒令停工,那損失可就大了,不僅訂單延遲、信譽受損,甚至還可能要支付員工停工期間的薪資,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企業聲譽受損: 在現今資訊透明的社會,一旦企業爆出工安事件,或是被查出違反勞動法令,很快就會在媒體上曝光。這對企業的形象和聲譽是巨大的打擊,會讓客戶、投資人甚至未來的求職者對企業失去信心。
- 法律訴訟與民事賠償: 更嚴重的是,如果因未提供教育訓練而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不僅可能面臨行政罰鍰,還可能被受害勞工或其家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高額的醫療費、休養期間的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等等。有些情況下,雇主甚至可能要負起刑事責任。
對勞工:權益受損、安全風險增加,得不償失!
「那如果員工自己不願意上呢?」這也是個常見問題。雖然法律規定的是雇主的責任,但作為勞工,拒絕參與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實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安全開玩笑。而且,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員工明知有風險卻因自身未受訓而導致事故,可能會影響其在職災認定和賠償上的權益。
更重要的是,沒有經過訓練,你對工作環境的危害一無所知,對如何保護自己也懵懵懂懂。這就像在一個滿是地雷的區域裡閉著眼睛走路,發生意外的機率當然大大增加。到時候,受傷的是自己,受苦的也是自己和家人,真的得不償失。
我的觀點:訓練不該是SOP,而是「心」的投入!
講了這麼多法規、後果,可能會讓大家覺得職場安全教育訓練就是個「不得不」的任務。但我個人認為,它不應該只是為了符合法規、應付檢查的SOP,而更應該是企業對員工「用心」的展現,是將安全文化深植於企業DNA的關鍵一步。
一個真正把安全放在心上的企業,不會只求訓練「有做就好」,而是會努力讓訓練更有效、更有趣、更貼近實際。他們會:
- 從「被動」轉為「主動」: 不僅是被動等著法規要求才辦理,而是主動去分析工作場所的風險,提前規劃更完善的教育訓練。
- 注重「訓練品質」而非「時數達標」: 不僅是湊夠3小時、6小時,而是確保這幾個小時的內容是紮實的、講師是專業的、學習方式是多元的。我曾看過有些公司,為了讓訓練更生動,會加入實際操作、情境演練,甚至是用遊戲的方式來教導安全知識,效果真的好很多。
- 將「安全」融入企業文化: 安全教育訓練不只是一堂課,更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當安全成為所有員工的共識和習慣時,那才是真正做到位。這需要從上到下,從老闆到基層員工,每個人都對安全抱持敬畏之心和高度責任感。
在我看來,企業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上的投入,其實是一種「最高效益的投資」。因為它投資的是員工的健康、是企業的永續發展,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無形資產。當員工知道公司真心在乎他們的安全時,他們會更努力、更忠誠地為公司貢獻。這份「安心感」,價值連城。
如何確保訓練有效?老闆、人資、員工都有責任!
要讓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真正發揮作用,不是辦一場活動就結束了。這需要一套完整的規劃、執行、追蹤和改善機制。這份責任,老闆、人資和員工都責無旁貸。
老闆與人資:規劃與執行的關鍵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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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評估與課程設計:
在安排訓練之前,應先評估公司內部的實際需求。例如,是新進員工多?還是有新的作業流程導入?有哪些潛在的危害?根據這些評估結果,才能設計出最貼切、最有用的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不應該一成不變,每年都可以根據公司的職災統計、勞檢建議、新法規等進行調整和更新。例如,如果公司近年來發生較多跌倒意外,那就可以加強防墜、走道安全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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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選擇與教材準備:
一位好的講師能夠讓枯燥的內容變得生動有趣。可以選擇有實務經驗、授課風格活潑的專業講師。教材的準備也很重要,不只是PPT,還可以搭配影片、案例分析、小組討論等,增加互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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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時間與地點安排:
訓練時間的安排要考量員工的工作特性,盡量避免影響正常生產,但也不能草草了事。地點的選擇也要確保舒適、安全,並有足夠的空間進行互動或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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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與追蹤: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但又非常重要的一環!每次訓練都必須建立完整的紀錄,包括訓練日期、時間、內容、參與人員簽名、講師姓名、授課時數等。這些紀錄未來在勞動檢查時是重要的證明文件。同時,也要建立完善的回訓機制,提醒員工和主管哪些人需要回訓了。
員工:積極參與,從「要我上」變成「我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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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與發問:
作為員工,請務必抱持積極的態度參與訓練。這不是為了應付公司或勞檢,而是為了保護自己。有任何疑問,都不要害怕提問,講師的存在就是為了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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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所學應用於日常工作:
訓練的最終目的是「應用」。將課程中學到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確實落實到日常的工作中,遵守安全規範,正確使用防護具,並主動發現和回報潛在的危險。
評估與改善:讓訓練持續進步
訓練結束後,企業可以透過問卷、口頭回饋等方式,收集學員對課程的滿意度、內容實用性、講師表現等意見。這些回饋是未來改進訓練計畫的重要依據。甚至可以定期進行知識測驗或實務演練,評估訓練成效。透過不斷的PDCA (Plan-Do-Check-Act) 循環,讓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越來越完善,真正發揮其價值。
常見問題與深度解析
聊了這麼多,我相信大家對「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經有更深入的了解了。但還有一些很常見的疑問,我也想在這裡一併詳細解答。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跟特殊作業教育訓練一樣嗎?
欸,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很多人會把這兩個概念搞混,但它們其實是不同的喔!簡單來說,兩者都是職場安全教育訓練的一部分,但側重面和適用對象很不一樣。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這就像是職場安全的「基礎課程」或「入門必修」。它針對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勞工,傳授最基本的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能。內容通常涵蓋職場通用安全規範、危害辨識、個人防護具使用、消防急救、職災通報等。前面提過,新進勞工至少3小時起跳,在職員工也要定期回訓。
這就好比你剛學開車,教練會先教你認識方向盤、煞車、油門在哪,還有基本的交通規則,這些是所有駕駛人都必須知道的。
特殊作業教育訓練:
這就是職場安全的「進階課程」或「專業執照」。它是針對從事特定高風險作業或操作特定危險機械設備的勞工所設計的。例如,從事高空作業(吊掛作業)、缺氧作業、動火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堆高機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等等。這些作業或設備的風險非常高,一旦操作不當,後果不堪設想。
特殊作業教育訓練的時數通常更長(例如堆高機操作員要18小時),內容更專業、更深入,而且必須由政府認可的訓練單位開辦並取得結業證書(就像汽車考駕照一樣)。沒有這個證書,就不能從事這些特殊作業。這是為了確保從業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安全地完成高風險工作。
總結來說,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普及教育」,讓所有人都具備基本安全意識;而特殊作業教育訓練是「專業教育」,為特定高風險工作者提供專業技能。兩者相輔相成,都是職場安全不可或缺的環節。
如果公司規模很小,是不是就不用上?
這也是一個大哉問!很多微型企業或小型工作室的老闆會覺得:「我們公司才幾個人,又沒有什麼危險的機台,是不是就不用搞這些繁瑣的訓練了?」
答案是:當然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對事業單位規模大小並沒有豁免條款。 也就是說,無論你公司只有1個人還是1000個人,只要有僱用勞工,身為雇主,你就必須依法為你的勞工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當然,小型公司的訓練方式可能可以更彈性。例如,不一定需要找外部訓練單位來上課,雇主或指定人員自己對員工進行訓練、講解公司內部的安全規定、危險辨識和應變措施也是可以的,但務必留下完整的訓練紀錄(如簽到表、課程大綱等)。畢竟,職業災害的發生機率不分公司大小,而一旦發生,無論規模大小,企業都一樣要面對法律責任和員工傷害的痛苦。
所以,別抱持僥倖的心態囉!即使公司規模再小,勞工的安全與健康也同樣重要,法律規定的責任也一條都不能少。做足安全功課,才能讓公司走得長遠。
線上課程算數嗎?
現在線上學習這麼發達,很多人會問:「我可以直接上網路的線上安全課程,這樣算數嗎?」
基本上,是的,線上課程是可行的,但有條件。《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有規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可以透過「網路教學」的方式來進行,這也符合現今數位學習的趨勢。不過,有幾個重點要注意:
首先,這個線上課程必須符合法規所要求的時數和內容。其次,也是最關鍵的,**必須要有「時數登錄」和「學習成效評估」的機制。** 這意味著,它不能只是隨便點點影片、聽聽音檔而已。系統通常會記錄你的學習進度、觀看時數,並在課程結束後進行測驗,確認你確實有吸收課程內容。而且,這些學習紀錄和測驗結果都必須能夠被追溯和保存。
所以,如果公司選擇讓員工上線上課程,務必確認該平台或課程是否符合上述法規要求,並且能夠提供完整的學習證明和紀錄。選擇合格的線上課程,確實能為企業在訓練安排上帶來很大的彈性與便利性。
換部門或職務,還需要再上一次嗎?
「我之前在生產部有上過安全訓練了,現在調到品管部,還需要再上一次嗎?」這問題也蠻常見的。
我的建議是:視情況而定,但通常會建議進行「職務變更」後的額外訓練。
雖然你之前已經上過「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不同部門、不同職務所面臨的危害和需要了解的安全規範可能大不相同。例如,生產部的危害可能來自於機械設備和化學品,而品管部則可能涉及到實驗室安全、精密儀器操作,甚至是人因工程的危害。
因此,當勞工的作業內容、工作場所或工作職務有變更時,雇主應針對新的危害和安全規定,提供額外的「變更作業前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這不一定需要重新上完整的3小時或6小時的一般訓練,而是可以針對變更後的職務特性,補充相關的安全知識和技能。重點是確保勞工能夠適應新的工作環境,並了解如何保護自己。
所以,為了你自己的安全,如果公司有安排這類的補充訓練,務必積極參與喔!
萬一員工不願意上課怎麼辦?
這大概是人資和主管最頭痛的問題之一了!「我都排好課了,他就是不來,怎麼辦?」
首先,要明確一點: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勞工對於雇主、勞工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等所實施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也就是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勞工的「法定義務」!
當員工拒絕參與時,公司可以採取以下幾個步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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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與解釋:
先了解員工不願意參加的原因,或許是時間安排不便、對課程內容有誤解、或是認為不重要。這時候,人資或主管應該耐心解釋教育訓練的法律強制性、重要性以及對其個人安全的好處。強調這不是為了刁難,而是為了他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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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彈性選項(如適用):
如果員工是因為時間衝突,看看是否能提供其他場次、線上課程的選項,或是彈性調整工作時間讓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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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拒絕參與的後果:
明確告知員工,拒絕參與法規強制要求的教育訓練,不僅公司會面臨被罰款的風險,若因未受訓而導致職業災害,員工個人在職災認定和理賠上可能也會有不利影響。同時,這也可能被視為違反公司內部規定,進而影響考核甚至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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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書面紀錄:
如果員工仍然拒絕,務必留下書面紀錄,例如溝通紀錄、員工簽名確認已告知義務但仍拒絕的文件等。這份紀錄在未來勞檢或發生爭議時,可以證明公司已盡到告知和要求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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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處分(最後手段):
在窮盡所有溝通和協調方式後,如果員工仍無故拒絕履行其法定義務,公司可以考慮依據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進行必要的紀律處分,例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甚至情節嚴重者,可能涉及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的解僱事由。但這通常是最後手段,需謹慎評估。
總之,面對員工不願上課,企業應先軟性溝通,再依法規告知義務與可能後果,並留下完整紀錄。畢竟,確保勞工安全,是雇主不可推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