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人可以請幾個外勞?2025年最新規定、申請流程與資格深度解析,讓您不再霧煞煞!
「阿嬤啊,最近身體越來越不好了,爬個樓梯都喘不過氣,真希望有人能幫忙照顧。」小陳看著日漸衰弱的母親,心裡焦急萬分。他聽說很多家庭都請了外籍看護工,想說這是不是一個好辦法,但他心裡有個大大的問號:一個老人可以請幾個外勞呢? 這是許多家庭在面臨長輩照護需求時,最常感到困惑的問題。別擔心,今天這篇文章就要為您撥開雲霧,深入淺出地解答這個關乎家人照護的關鍵問題!
簡單來說,根據台灣現行的勞動部法規,一個符合資格的「被看護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老人或病患),原則上只能申請一位外籍家庭看護工。 喔,您可能會想:「就一位喔?有沒有例外啊?」當然有,但這些例外通常是指「同一個家庭」裡,有不只一位符合申請資格的被看護者,這時候家庭總體可申請的外勞人數才可能增加。所以,如果我們單純討論「一個老人」能請幾位外籍看護工,答案通常會是「一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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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個老人通常只配一位外籍看護工?政策背後的考量
您可能會好奇,為什麼政府規定一個老人原則上只能請一位外籍看護工呢?其實這背後有幾個主要考量點:
- 人力配比與照護效益: 外籍家庭看護工主要負責的是日常照護、身體清潔、餐食準備、翻身拍背等基本生活輔助,以及輕度的家務處理。通常,一位看護工的人力配置,已經足以應付一位失能長輩的日常照護需求。政府的政策邏輯,是希望有限的照護資源能有效分配,讓更多有需求的家庭都能獲得協助。
- 避免資源濫用: 雖然家庭對於照護人力的需求總是希望能越多越好,但如果沒有適當的限制,可能會導致外籍勞動力被過度聘用,甚至偏離了最初的照護目的。因此,透過嚴格的資格審核,確保只有真正有失能需求的長輩,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
- 保障外勞權益: 一位外籍看護工負責照顧一位長輩,這在工作量上相對合理。如果要求一位外籍看護工同時照顧多位重度失能者,可能會導致工作負荷過重,影響外勞的身心健康,也可能降低照護品質。政策也考量到外勞的勞動權益,希望他們能在合理的工作範圍內提供服務。
所以啊,這不是政府鐵石心腸,而是希望在資源分配、照護品質與勞動權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啦!
誰符合資格請外籍看護工?核心評估標準大揭密
好啦,既然知道一個老人通常只能請一位,那重點就來了:「我家長輩到底符不符合資格啊?」這才是最關鍵的部分!勞動部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資格,有非常明確的規範,主要圍繞在「被看護者」的失能程度。以下是幾個您必須了解的核心評估標準: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最常見的評估工具
說到申請外籍看護工,相信大家最常聽到的就是「巴氏量表」了!這是一個評估個案在日常生活功能(ADLs,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上自理能力的量表,總分100分。分數越低,表示失能程度越嚴重。
要申請外籍看護工,被看護者在巴氏量表上的分數,通常必須達到一定的「重度依賴」標準。根據勞動部規定,一般來說,被看護者如果經醫療團隊專業評估,其巴氏量表分數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就有機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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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項目達到特定障礙程度: 
- 有任一項目失能程度達「全失能」,且總分達60分以下。
-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醫院醫師專業評估,有其他符合規定之項目,如:進食、個人衛生、如廁、洗澡、穿脫衣褲、平地行走、上下樓梯、移位、輪椅活動、控制大便、控制小便等項目,其中至少三項以上為「嚴重依賴」或「完全依賴」。
 這部分比較複雜,我建議您直接諮詢醫院的社工或申請專員會最清楚喔!他們會協助您理解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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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身心障礙類別: 
持有指定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的被看護者,且其障礙類別符合勞動部規定者,也可能直接符合資格,無需巴氏量表評估。例如,重度或極重度視覺障礙、聽覺障礙、平衡機能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肢體障礙等等,這部分類別非常細,建議要上勞動部網站查詢最新資訊。 
替代性評估:不只巴氏量表,還有其他選項喔!
並不是所有長輩都適合或需要進行巴氏量表評估。有些特殊情況,政府也提供了替代性的評估方式:
- 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 針對失智症患者,如果CDR量表評估分數達到中度(CDR 2分)以上者,且符合其他相關規範,也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這對於許多失智症家庭來說,是一大福音,因為失智症患者的巴氏量表分數可能很高,但照護需求卻非常大。
- 特定疾病診斷: 某些經醫師診斷為特定病症,且病情確實需要全日照護者,例如植物人、重度肢體癱瘓、漸凍人等,即使巴氏量表分數未達標,也有機會透過醫師的專業判斷與診斷證明來申請。
- 年齡考量: 被看護者年齡達到80歲以上,巴氏量表分數達到70分以上者;或年齡達到85歲以上,巴氏量表分數達到80分以上者,也可能放寬部分條件。這主要是考量到高齡長輩的身體機能衰退,即使巴氏量表分數看起來還不錯,但實際照護上仍需要大量協助。
我的個人經驗與觀點: 我認為台灣政府在評估標準上,近年來已經越來越彈性與人性化了。早期幾乎只看巴氏量表,讓很多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的家庭很難申請。現在有了CDR量表和更多元的身心障礙類別納入,更能貼近不同家庭的實際需求。但務必記住,這些評估都必須由政府指定的醫療院所專業醫師進行,不是隨便一家診所就能開立證明喔!
被看護者的失能等級與點數計算
除了上述的評估工具,其實勞動部還有一個「外籍家庭看護工推介媒合服務計畫」,裡面會提到一個更細緻的「失能等級」和「點數」計算。這套系統是衛福部為了長照2.0服務而設計的,但現在也部分被勞動部參考,用來判斷外籍看護工的申請資格。
這套系統會根據被看護者的生理功能、認知功能、身體機能等,評估出一個失能等級(從輕度到重度,總共有八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不同的「服務點數」。雖然對於外籍看護工申請,主要的還是看巴氏量表或CDR,但了解這個點數系統,能幫助我們更全面地理解長照服務的架構喔。
專業小提醒: 以上所有的評估,都必須由勞動部或衛福部核定的「醫療團隊」進行。一般會建議直接前往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掛號「神經內科」或「復健科」,並告知醫師您有申請外籍看護工的需求,他們會引導您進行相關評估。
申請流程手把手教學,讓您不再暈頭轉向!
了解資格後,接下來就是申請流程了!這部分聽起來很複雜,但只要跟著步驟走,其實也沒那麼難啦。我幫您整理了清晰的步驟:
步驟一:確認被看護者資格(醫療評估)
- 預約評估: 帶著被看護者(或相關病歷資料),到勞動部指定的醫療院所掛號(通常是神經內科、復健科或家醫科),告知醫師您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診斷證明書」與「巴氏量表」評估。
- 進行評估: 醫師和醫療團隊會對被看護者進行身體檢查、問診、功能評估(巴氏量表、CDR量表等)。請務必據實告知長輩的實際狀況,這樣才能獲得最客觀的評估結果。
- 取得證明: 評估後,醫院會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這個文件非常重要,是申請的關鍵!記得要妥善保管喔。
步驟二:準備雇主與被看護者文件
除了診斷證明書,您還需要準備一系列的文件。我把一些主要文件列出來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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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看護者相關文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需載明與雇主關係)
-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正本(由指定醫院開立)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特定類別可免巴氏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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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相關文件:
- 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雇主印章
- 與被看護者的親屬關係證明(例如戶口名簿、出生證明等)
- 財力證明(通常不需要很高額,但要有基本收入或資產證明)
 
- 委託書: 如果您委託仲介公司辦理,需要提供委託書。
我的評論: 建議所有文件都多影印幾份備用,並妥善整理。特別是「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效期通常只有60天,所以拿到證明後要趕快進入下一步,不然時間一到可能又要重跑一次醫院喔,超麻煩的!
步驟三:提出申請
您有兩種方式可以提出申請:
- 自行申請: 您可以親自或委託家人,攜帶所有文件前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地的服務中心辦理,或者透過網路線上申請。這會省下一筆仲介費,但相對需要自己花時間研究法規與跑流程。
- 委託仲介公司: 這是大多數家庭會選擇的方式。仲介公司會協助您準備文件、遞件申請,甚至協助您媒合合適的外籍看護工。雖然需要支付仲介服務費,但可以省去很多麻煩,特別是對於初次申請的家庭來說,真的省心很多。
步驟四:審核與核發許可函
勞動部會審核您的申請資料,確認被看護者資格與文件是否齊全。審核通過後,會核發「外國人入國引進許可函」給您。這張許可函是您可以合法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重要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
步驟五:引進與後續管理
- 招募與引進: 拿到許可函後,您就可以透過仲介公司開始招募外籍看護工。從確定人選到外籍看護工入境,通常需要一到三個月不等的時間,視來源國與作業流程而定。
- 報到與體檢: 外籍看護工入境後,需到勞動部指定的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並辦理相關居留與聘僱手續。
- 後續管理: 外籍看護工到家後,雇主需依法給付薪資、提供食宿、辦理勞健保,並確保工作環境安全。仲介公司也會提供定期的關懷訪視與諮詢服務。
整個流程確實有點繁瑣,但為了讓長輩得到最好的照護,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
特殊情況:什麼時候一個家庭可以請不只一位外勞?
雖然前面強調一個老人原則上只能請一位,但「一個家庭」的情況就比較有彈性了。很多人會誤以為「一個老人」可以因病重就多請一位,其實不然。通常指的是在「同一個家庭」裡,有不只一位符合申請資格的被看護者時,家庭總體可申請的外籍看護工名額才會增加。這不是指「一個老人」能請多位,而是「一個家庭」中有多位被看護者。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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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戶籍內有兩位(含以上)符合資格的被看護者:
例如,家裡同時有年邁的父母,兩位長輩都經過醫院評估,符合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資格(巴氏量表分數達標或其他替代性標準)。這種情況下,一個家庭就可以申請兩位外籍家庭看護工。但前提是,這兩位長輩必須在同一個戶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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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兩人均符合資格:
如果一對夫妻,兩個人都符合被看護者的資格,那麼他們可以各自申請一位外籍看護工。這也是符合上述「同一戶籍內有多位被看護者」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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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看護者與其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合計為二人以上且經專業評估:
勞動部還有一個比較複雜的規定,就是同一戶籍內,被看護者與其特定親屬(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合計達到二人以上,且經過專業評估其中一人達重度失能,另一人達中度失能等特定組合,也可能獲得增額。這部分建議直接諮詢勞動部或專業仲介,因為條件較為嚴苛且複雜。 
重要提醒: 即使一個家庭可以申請多位外籍看護工,每位看護工也都是對應到一位「被看護者」的。他們的工作職責仍然是照顧特定的被看護者,而不是泛指所有家庭成員的家務幫手。這是許多家庭容易混淆的地方。
我的經驗與真心建議:選擇外籍看護工的眉眉角角
在我輔導過這麼多家庭的經驗中,找到一位合適的外籍看護工,其實比您想像的還要複雜。這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把一個陌生人請進家裡,與長輩朝夕相處。以下是我的一些真心建議:
仲介公司的選擇:比價更要比服務!
市場上的仲介公司百百家,費用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很多人會以費用高低來決定,但這真的不是唯一的考量。好的仲介公司,應該要能提供:
- 專業的諮詢與文件協助: 能清楚解釋所有法規、文件要求,並協助您順利完成所有申請流程。
- 嚴謹的媒合機制: 能根據您長輩的狀況(例如:需要抱上抱下、會不會抗拒陌生人、有無特殊飲食習慣等),媒合背景和經驗相對符合的外籍看護工。
- 完善的後續服務: 外籍看護工入境後的教育訓練、語言溝通問題、勞資糾紛處理、定期關懷訪視等,都是仲介公司的責任。萬一發生問題,一個好的仲介會是您最重要的後盾。
我的建議是,不要只打電話問價錢,多跑幾家仲介公司,親自去了解他們的服務內容、人員素質、過往評價,甚至可以要求看他們提供的外籍看護工履歷。簽約前,也務必仔細閱讀合約內容,確保自己的權益。
磨合期:耐心與溝通是關鍵!
外籍看護工到家後,通常會有一段磨合期。這段時間,長輩、家人和看護工都需要時間適應:
- 語言與文化差異: 這是最常見的問題。一開始可能會因為語言不通而產生誤會。建議準備一些常用詞彙的圖片或翻譯軟體輔助。同時,也要理解不同國家的飲食、生活習慣差異,給予適度的包容。
- 照護習慣: 每位長輩的習慣不同,看護工也需要學習。家人需要清楚說明長輩的作息、用藥、特殊需求等。不要一開始就要求看護工完美無缺,給予指導和鼓勵會讓他們更快進入狀況。
- 情緒與壓力: 長輩可能因不習慣而排斥,看護工也可能因思鄉或工作壓力而情緒低落。家庭成員需要扮演好橋樑的角色,多關心、多溝通,必要時尋求仲介的協助。
我常說,好的看護工是家庭的福氣,但這份福氣需要家人共同去經營。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往往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和諧。
尊重與關懷:把她當成家人的一部分
外籍看護工離鄉背井來到台灣工作,他們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把她當成一個「人」來尊重,而不是單純的「幫傭」,這對建立良好的關係至關重要。提供合理的工作時間、充足的休息、尊重她的信仰與節日(例如開齋節),這些小細節都能讓看護工感受到溫暖,進而更願意用心照顧您的長輩。
當您把她視為家庭的一份子時,她回饋給您的,往往會是更真誠、更有溫度的照護。這是我在這麼多年工作中,觀察到最深刻的一點。
常見問題與深度解析:您的疑惑,我來解答!
在申請外籍看護工的過程中,大家常會遇到一些問題。這裡我整理了幾個大家最常問的,並提供詳細的解答。
巴氏量表沒過怎麼辦?
如果您的長輩第一次巴氏量表評估結果沒達標,別灰心!這並不代表就完全沒機會了。
- 重新評估: 由於長輩的身體狀況可能會有波動,或者當天狀態不佳影響評估,您可以選擇過一段時間後,再次帶長輩去醫院進行評估。有時候換一家指定醫院,或許評估結果會有所不同,因為每位醫師的判斷角度和量表的解釋上,難免會有些微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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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慮替代方案: 如果巴氏量表真的無法達標,但長輩確實有失能情況,您可以評估是否符合其他替代性評估的標準,例如:
- CDR量表(針對失智症患者): 如果長輩有失智症的診斷,可以請醫師評估CDR分數。
- 特定身心障礙手冊: 檢查長輩的身心障礙手冊類別與等級,是否符合勞動部指定的免巴氏量表條件。
- 特定疾病診斷: 某些重症病患,可以請主治醫師開立詳細的診斷證明書,說明其病情確實需要全日照護,並由勞動部專案審核。
 
- 長照2.0服務: 在等待外籍看護工或評估期間,或者如果真的無法申請外籍看護工,別忘了台灣還有非常完善的「長照2.0」服務。您可以向地方政府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他們會派照管專員到府評估,提供居家服務、日間照顧、送餐服務、交通接送,甚至輔具租借或購買補助等多元服務。這些服務雖然不能取代全日照護,但能大大減輕家庭的負擔。
- 尋求專業協助: 無論是仲介公司還是醫院的社工,他們都有豐富的經驗,可以給您更具體的建議和協助。不要自己悶著頭煩惱,多方諮詢總是好的。
重點是,即使巴氏量表沒過,也還有很多其他可能性和資源可以利用,千萬不要放棄喔!
外籍看護工服務內容有哪些限制?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主要職責是「照護被看護者」,也就是您家裡的長輩或病患。他們的服務範圍主要包括:
- 身體照護: 協助沐浴、穿換衣物、口腔清潔、翻身拍背、更換尿布等。
- 日常起居協助: 協助進食、備餐、餵食、服藥、如廁、上下床、外出散步等。
- 環境清潔: 維持被看護者臥室、浴室等個人生活空間的清潔與整潔。
- 家務處理: 輕度、附帶性的家務,例如清洗被看護者的衣物、簡單整理客廳等,但不能要求他們做全家人的家事。
特別注意: 外籍看護工不應該被要求從事以下工作:
- 非被看護者相關的清潔工作: 例如清洗全家人的衣物、打掃整個房子、擦車、種花等。
- 農業或漁業等生產性勞務。
- 與被看護者無關的商業行為。
- 危險性或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
如果雇主讓外籍看護工從事與其工作內容不符的行為,可能會違反《就業服務法》,導致被廢止聘僱許可,並可能處以罰鍰。所以啊,在使用外籍看護工時,一定要非常清楚他們的職責範圍,才能避免觸法喔!
可以自己找外勞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這叫做「直聘」。但對於絕大多數家庭來說,直聘的門檻非常高,實務上不太可行。
直聘代表您必須自己處理所有申請流程、文件往返、海外招募、簽證辦理、入境接機、後續管理(勞健保、薪資、休假、問題處理等),這些過程不僅複雜,還需要您對相關法規非常熟悉,並且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於沒有相關經驗的家庭來說,這幾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因此,雖然政府鼓勵直聘,但現實情況是,絕大多數家庭還是會透過「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也就是我們說的仲介公司)來引進和管理外籍看護工。仲介公司雖然會收取服務費,但他們提供的是一站式的專業服務,能大大減輕家庭的負擔。所以,我的建議是,除非您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或特殊管道,否則還是透過合法仲介會比較穩妥。
外籍看護工費用大概多少?
外籍看護工的費用主要分為幾個部分:
- 薪資: 根據勞動部規定,目前(2025年)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月薪,基本薪資為新台幣20,000元。但如果聘僱期滿續聘,或雇主自願給予更高的薪資,也都是可以的。
- 加班費: 如果外籍看護工在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工作,雇主需依法給付加班費。
- 膳宿費: 雇主需提供外籍看護工食宿,如果無法提供,需每月給付膳宿費(約新台幣2,500元至5,000元不等,視地區與合約內容而定)。
- 勞健保費: 雇主需負擔外籍看護工的勞保費、健保費及就業安定費。就業安定費目前是每月新台幣2,000元。
- 仲介費: 如果透過仲介公司,還會有一筆仲介服務費,通常包含引進服務費和後續管理服務費。引進服務費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後續管理服務費則為每月新台幣1,500元至2,000元不等。
總體算下來,聘僱一位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月基本開銷大約會落在新台幣2萬5千元到3萬5千元之間(不含一次性的仲介引進費用)。這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家庭在決定聘僱前,務必仔細評估自身經濟狀況。
申請流程大概要多久?
從開始申請到外籍看護工實際入境到府,整個流程的時間長短會因多重因素影響,通常需要:
- 醫療評估: 1週至2週。包括預約掛號、看診、等待報告開立。
- 勞動部審核: 2週至4週。文件送件後,勞動部需要時間審核資格並核發許可函。
- 招募與引進: 1個月至3個月。這部分變數最大,受來源國政策、人力供給、簽證辦理速度、班機等影響。有些仲介公司或許有現成名單,時間會縮短,但如果是全新招募,等待期會較長。
所以,從您決定申請到外籍看護工真的踏進您家門,保守估計需要2個月到5個月的時間。這段期間的照護空窗期,建議家庭可以先申請長照2.0的居家服務或其他臨時性協助,避免照護壓力過大。
如果家裡老人有兩種以上的病症,可以多請一位嗎?
這是很多家庭會有的疑問。答案是:不行,一個老人(被看護者)不會因為有兩種、三種,甚至更多種病症就自動符合申請兩位外籍看護工的資格。
關鍵仍在於「被看護者的失能程度」是否達到政府規定的門檻,而不是病症的多寡。即便長輩患有多種慢性病、失智症、中風後遺症等,只要他的失能程度經過評估,仍然只是符合「一位」外籍看護工的標準,那就只能申請一位。
政府的規定是為了確保照護資源的合理分配,且一位外籍看護工的服務範圍,通常足以涵蓋多重病症所衍生的日常照護需求。除非長輩的失能狀況非常特殊,需要極為專業且不同性質的照護人力,否則單純以「病症多寡」來判斷是否可以多請一位,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真的覺得一位人力不足,建議還是透過長照2.0服務來補足不足之處,或評估聘請本地的居家服務員,而不是試圖多申請一位外籍看護工喔。
外籍看護工可以協助其他家庭成員嗎?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服務對象,是明確指定為那位「被看護者」。他們的主要職責和工作時間,都應該投入在照顧被看護者身上。
理論上,外籍看護工不應該被要求協助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照護(例如替健康的家人按摩、洗衣服)或家務(例如打掃其他家人的房間、煮全家人的飯菜)。這不僅是違反規定的行為,也容易導致外籍看護工工作量過大、過勞,甚至引發勞資糾紛。
當然,在實際家庭生活中,有時候看護工會在完成被看護者照護工作後,順手做一些小幫忙,例如幫忙將垃圾拿到樓下、簡單整理一下公共空間,這在人情上是常見的。但這些都應該是「順手」且「非強制性」的協助,不能成為雇主常態性的要求。如果家庭真的有其他成員的照護或家務需求,應該考慮另外聘請本地的居家服務員、鐘點打掃人員,或是自行分擔,而不是將這些額外負擔轉嫁給外籍看護工。
結語
一個老人可以請幾個外勞?答案很明確,原則上是一位。但這背後蘊含的是政府對照護資源的審慎分配,以及對外籍勞工權益的保障。面對家中長輩的照護需求,我們最重要的是了解相關法規、評估自身狀況,並選擇最合適的照護方案。無論是透過外籍看護工、長照2.0服務,或是家庭成員共同分擔,找到一個能讓長輩安適、家庭成員也能喘息的平衡點,才是最重要的目標。
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正在為長輩照護而煩惱的您,提供一個清晰的方向和實用的資訊。別忘了,照顧長輩是一條漫長的路,尋求資源和支持,讓自己和家人都能走得更穩健、更安心喔!

